正义修复的复合内涵
2026年02月11日
二、正义修复的复合内涵
被害人保护和恢复性司法理念与传统的报应正义有一定逻辑上的共通之处,都要求犯罪人的处遇需考虑对已然之罪的对应处遇问题,因此,公正应报论可以实现与被害人保护以及恢复性司法理论上的嫁接,从而形塑了报应理念的现代行刑应用形态:正义修复论。(https://www.daowen.com)
一方面,报应在传统上就有通过公正惩罚满足社会正义期待、修复社会道德理念的功能。正义修复论用科学的均衡比例原则指导适当的社区矫正措施,不仅通过对应性劳役、社区展示型矫正等民众可察改造方式,可以从心里期待的角度强化社区意识与道德修复[19];同时,也可以考虑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理破坏性并采取定向修复的处遇措施,通过犯罪人回报社会、服务社会的该当行为实现对社会秩序的修复。另一方面,报应本身也有满足被害人正义需求的传统含义。而以特殊预防为目的的社区矫正并不以考量和满足被害人需求为指标,被害人的正义需求和受害补偿难以通过矫正措施实现。公正应报使得社区矫正措施也能体现报应目的,不仅通过实行与罪行相当的处遇措施或向被害人的诚心悔罪而保障被害人的正义心理满足,而且通过强制犯罪人实施定向被害人的该当的补偿性处遇义务,如为被害人提供劳务或帮助等,可实现对被害人的物质或劳务补偿,从而修复加害-被害关系。[20]以均衡应报为核心、受恢复性司法和被害人保护所决定的公正应报论,最终决定了社区矫正应满足应报正义为基础的社会修复和被害人保护机能,这一机能不只是意味着矫正措施与已然之罪的该当应对,更是表明社区矫正措施应定向满足社区和被害人的正义心理需求及物理性需求,以合理修复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