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评估二元机制的启示

第三节 风险评估二元机制的启示

风险评估二元构造意味需按照功能二元性要求区分矫治型和防控型两种评估,以此决定矫正的准入和结束标准以及矫正措施的配套实施标准,实现矫正的科学性。从这种二元观出发,审视我国社区矫正的法律规定和实践特点,可为未来的风险评估机制的设置提供许多有益的启示。(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