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矫治对社区矫正的需求

二、规范矫治对 社区矫正的需求

规范矫治要求将社区矫正的矫治基准确立为可以抽象规范化的人身危险性因素,形成可以统一适用的人身危险性评估及其处遇规范体系。围绕这一体系,矫治从风险评估到教育和监管措施都可以实现标准性和一致性,从而保证矫治结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防范未来再犯风险,这体现为:

一是规范矫治要求通过人身危险性因素的抽象化和类型化,科学归纳出人身危险性的评估指标和具体层次,确立科学规范的风险评估基准。这是保证教育矫正良好效果的基础。二是规范矫治进一步要求在科学规范的风险评估基准的基础上,针对性地确立规范性的处遇措施体系,包括根据不同风险等级程度的规范性的教育矫治措施和安全监管措施。这是保证教育矫正良好效果的关键。三是规范矫治最终也要求在社区矫正结束时客观科学地评估矫治的具体结果,即根据前述风险评估基准来具体评价矫正的实际效果。只有确实客观上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性时,才能够表明矫正的实际成效,存在解除矫正的科学理由。只有经过了规范矫治三重要求的矫正对象,才能够保证恢复正常人格完全复归社会,也就是从风险管控的角度不会存在未来再犯危险。当然,规范矫治及其对未来再犯危险的防范都必须建立在其一致性和规范性的科学矫治基准的基础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