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新闻节目的不同形态

一、电视新闻节目的不同形态

从广义上来看,电视新闻节目可以分为消息类新闻节目、深度报道类(调查类)新闻节目、评论类新闻节目三大类。

消息类新闻节目指的是迅速的、实时的、简要的、广泛的对正在发生的或者新近发生的各种类型、各个领域、各个地域的新闻事实进行报道的新闻节目形式。这一类电视新闻节目的特点就是“时效、简要、广泛”。所谓时效,就是新闻事实需要最迅速地,甚至是零时差地被传播到受众处;所谓简要,就是指新闻从业者必须以最明了的方式、最直观的表达手法、最容易被受众所理解和接受的手段来陈述和展现新闻事实;所谓广泛,就是指这一类新闻节目的内容涉及面几乎会涵盖社会所有领域,新闻报道的对象几乎是没有什么局限的,只要是法律所不禁止,道德所不限制的,都是此类新闻报道所涵盖的对象。

深度报道类(调查类)新闻节目,是指大篇幅的、有针对性的、多角度的、全面的对某一个新闻事实进行报道和解读。这一类新闻节目也注重时效性,但不会如消息类新闻节目那样的强。它会挑选最新近的新闻事实进行具有深度和广度的报道,但也可能会对具有一定时空跨度的史实进行挖掘,挖掘前提是这些史实能对当下的舆论形成了一定的影响。而另一方面,深度新闻报道(调查类新闻报道)与消息类新闻节目的另一个区别是大篇幅,这一类新闻报道,都是利用一定时长的节目时间来承载其内容,因为这一类报道所涉及的内容都是要透过新闻事实挖掘其背后的本质、成因或背景。最后,这一类新闻节目的涉及面不可能太宽,这也是由其节目性质所决定的。

评论类新闻节目,是指以对某些新闻事实以言论表达分析的方式进行解读、评判、重构的电视新闻节目。与前述两种类型的新闻节目一样,既然是新闻类电视节目,时效性同样也是其重要特征,尽管这一类节目的时效属性要求不会太严苛,但与深度报道类新闻节目一样,新近发生的新闻事实以及对当前舆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过往事件,依旧是其选材的重要标准,而此类节目的其余特征几乎与深度报道类新闻节目的特征一致,但其特别之处在于表达方式——评论类新闻节目几乎都是以演播厅内访谈的形式进行的。就其表现手段而言,其外在形象是最为单一的,但也得益于其形式的单一,此类新闻节目的深度和广度也是其他形式的新闻节目所不可比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