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小结
子贵母死,出现在拓跋部向文明攀登的一个特定阶段,事极残酷悖伦,受到千古谴责。道武帝是此事的蓄谋者和带头的执行人。但是此制不是一朝一夕突然出现的,也不全是一个人的残酷性格所造成。它的出现,符合拓跋部摆脱无序继承的纷扰以及巩固父子继承制度的需要;符合进一步消除强大外戚部族干预拓跋事务的需要;更为根本的是符合拓跋部道武帝从部落联盟共主地位上升为专制国家皇帝的需要。这些需要在道武帝眼里都是一目了然的,而且是十分急迫的,但是他却无法找到一种不太悖逆人性,至少是多少有所掩饰的办法来完成。
拓跋部在盛乐时,后妃多出自某些特定部族,后妃凭借本部族的力量,常引起君位继承的血腥冲突。这是道武帝以前拓跋部内强后迭出、政局纷纭的重要原因。这个问题,等待着道武帝解决,办法首先是紧紧控制外戚诸部。
道武帝拓定帝业,并没有遇到太多的强大外敌。他首先是对付以其叔父窟咄为代表的争夺拓跋部君位的势力,其次是对付几家主要的外戚部族,即妻族独孤部,母族贺兰部,还有祖母族慕容部。这几家外戚部落,尤其是贺兰、独孤,通过拓跋诸后干预、掌控拓跋事务,制造纠纷,是道武帝离散部落的主要对象。部落离散,就其实质说来,本来是部落发育的自然过程,它之所以在道武帝时比较集中地出现,却也是由于道武帝创建帝业的特别需要。这可以解释为什么离散部落一事只留下这几家外戚部落的个案资料,而许多对道武帝帝业无害的部落却得以保存下来。
已成为专制君主的道武帝如何把帝位传之嫡系子孙,并形成父子相传而不受干扰的固定制度,还不是容易的事。他知道部落习惯势力是极大障碍,须有强力措置才行。这种措置早已在他思考之中并得到他周围汉士的理解,并且设法为他粉饰。只是由于利害关系太大,他直到临死前夕才正式公之于世。这就是立长子为储贰而赐死其母,即子贵母死。子贵母死初行时还没有成为定制,道武帝必得用汉典为据以说服其子明元帝,而明元帝却不信这种虚假理由,不愿接受这种残酷事实。初行的子贵母死之制不同于中国王朝预立太子之制,储君原无既定名分,不能于即位前预作部署,因而也不利于即帝位后立即控制局面(85)。子贵母死之制该如何实行,也没有详细规则。因此子贵母死的具体运作,道武以后各代一直在摸索之中,其趋势则是日益制度化。
子贵母死完全制度化,并更严厉地执行,是在文明太后冯氏之时。冯太后与献文帝、孝文帝均无血缘关系。她凭借平息易代之际宫廷政变之功以及太后在后宫的某些方便,充分利用子贵母死之制,为自己及冯氏家族谋利。她深知尽早确定皇储,赐死皇储之母,并把皇储从其婴幼年代开始牢牢控制在手加以诱导,就等于掌握了未来的北魏统治。甚至在皇储未定之前,也要尽早杀死可能的皇储之母,以定大局。她着力引冯氏女入后宫,立为后、妃,让她们步自己的后尘,使冯氏世代擅权。
但是,在子贵母死之制日益制度化之时,形成子贵母死的社会条件却正在消失。这主要是后宫汉女越来越多,皇子多出汉女,北姓部族借婚姻干预拓跋事务已少可能。而且,重要的北姓部落已经离散,没有必要再行子贵母死之制。按理,子贵母死已失去存在理由,应当逐渐淡化,以至消失。但是冯太后为了私利,着力利用,使这一制度延续下来,而且更加严酷,导致预想不到的后果。这就是迁洛以后后宫借子贵母死旧制互相倾轧,皇子备受摧残,难以存活,以至北魏皇室后继乏人。敢于向子贵母死制度挑战的宣武帝后宫胡氏,生育存养了皇子,即后来的孝明帝,而她自己却幸免于难。后来胡氏以皇帝生母居太后位而擅权,成为北魏道武帝以后惟一凭血缘关系擅权的母后。也正是这位擅权的母后,实际上结束了北魏的帝业。北魏的结束与子贵母死制度的废除并不相干,而是由于政权腐朽和统治危机的大爆发。
从子贵母死的形成和演变中不难看出,子贵母死出于汉制和出于拓跋旧制两说之辨,只不过是这篇文章的切入点而已。两说各有缘由,又都有附会,目的是装点子贵母死,使之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让人能够把它当作制度,加以接受。不过其根源毕竟还是在拓跋旧制之中,而汉制完全是粉饰而已。子贵母死实行历一百余年,在我看来,贺后之死已启端倪。道武帝为了北魏帝业,强制离散母族、妻族部落,还不惜逼母、杀妻。在拓跋部向文明攀登的过程中,残酷的暴力是催化剂。暴力铸成了许多伤天害理的罪恶。《魏书·太祖纪》谓道武临死,“追思既往成败得失,终日竟夜独语不止,若旁有鬼物对扬者”。这说明道武帝受其所做亏心之事的折磨,精神恍惚,自谴不已。亏心之尤者,应当莫过于逼母、杀妻诸事。
子贵母死的研究给我一种认识:野蛮孕育文明;同时也给我一个疑问:历朝历代的统治者都使用残酷的暴力手段,难道古今文明都需要野蛮残酷才能孕育?我思之再三,无从作出答案。
(1) 据《魏书·序纪》,神元帝力微、穆帝猗卢、烈帝翳槐、昭成帝什翼犍都有居盛乐、筑盛乐城一类记载。本文所称盛乐时期,泛指自神元至昭成以及道武迁都平城以前的一段时间。《魏书》记载,有定襄盛乐和云中盛乐的区别,说明拓跋早期驻止所在有过迁移。这是目前一个有待考察的问题。本文所称盛乐时期系笼统言之,未作这种区别。
(2) 周一良:《魏晋南北朝史札记》,“王玄威与娄提哀悼献文帝”条,中华书局,1985年,378—381页。
(3) 魏收《魏书·皇后传》亡,后人取《北史》及他书补。《皇后传》所列道武帝以前所谓帝、后,皆道武追封,本来不过是部落酋帅及其妻室而已。本文为叙述方便,仍袭用《魏书》称谓。
(4) 孝文帝立皇子恂为太子时欲革此制,格于文明太后之阻而未成,恂母林皇后仍以“旧制”死,见《皇后传》。及更立皇太子恪时,此制未闻废止。但其时恪母高皇后已死于后宫倾轧,不存在子贵母死事实,因而也无从断言“高祖终革其失”的真实性。详见本文第五节(三)。
(5) 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一三“《魏书》纪传互异处”条征引《皇后传》刘皇后以旧法赐死事,曰:“然考纪传,道武以前未有此事。……立太子先杀其母之例,实自道武始也。遍检《魏书》,道武以前实无此例。而传何以云故事耶?”赵翼发问很有道理,但他就此止步,并未作出解释。
(6) 此案卫氏家族人物死者,除卫皇后、戾太子以外,还包括卫皇后的姊、女、媳、孙、外孙等。请参看拙作《论轮台诏》,见《秦汉魏晋史探微》,中华书局,1993年,39页。
(7) 《汉书·外戚·钩弋赵婕妤传》。
(8) 参看中华点校本《魏书·太宗纪》校勘记。
(9) 《隋书》卷五八《魏澹传》。《魏书·序纪》“不为文字,刻木为契”,以及同书《刑罚志》“以言语为约束,刻木为契”,皆同此意。
(10) 《魏书》卷二四《张衮传》,衮于永兴二年(410),即明元帝即位之次年上书,请“揖让与干戈并陈,文德与武功俱运”。这实际上是指责道武帝只重干戈武功,而轻文德揖让。
(11) 拓跋与贺兰、独孤的关系,详本文第四节(一)、(二)。
(12) 道武帝正式皇后亦出慕容部,但她是在道武平后燕后始入掖庭,以铸金人成而得立为皇后。铸金人以问天命是一种北俗,不只拓跋如此。《晋书》卷一一〇《慕容
载记》封裕曰:“又闻(冉闵)铸金为己像,坏而不成,奈何言有天命?”
(13) 朴氏《北魏王权与胡汉体制》,载《中国史研究的成果与展望》,中国社会出版社,1991年,87—107页。朴氏另有《中国中世胡汉体制研究》,汉城一潮阁,1988年。
(14) 《北史》卷一三《后妃传》:“魏氏王业之兆,虽始于神元,然自昭成之前,未具言六宫之典。”
(15) 《元和姓纂》附四校记本,中华书局,1994年。卷八树机条、卷一〇秃发条,均谓树机能为匹孤六世孙,岑氏校记断六世之说为误。
(16) 力微并没鹿回部后约六十年,窦勤受穆帝猗卢之命复领旧部,称纥豆陵,看来与拓跋部若即若离。道武帝登国五年(390)讨纥突邻于意辛山(在阴山北),纥突邻举部内属,皇始二年(397),纥突邻反于阴馆,庾岳讨灭之。纥突邻即纥豆陵,当是内属后强制南徙,居“次南”之地(《魏书·官氏志》),故于阴馆反。参姚薇元《北朝胡姓考》窦氏条,科学出版社,1958年,175页。
(17) 天兴二年事见《魏书》卷一〇八《礼志》(一)及《太祖纪》;三年事见《礼志》,《太祖纪》只记“癸亥,有事于北郊”,未记辛酉南郊祭天事。《礼志》三年正月“辛酉,郊天”之下,当有“以神元皇帝配”为允。又,以皇祖配天、皇妣配地,亦见太平真君四年嘎仙洞石刻祝文“荐于皇皇帝天,皇皇后土,以皇祖先可寒配,皇妣先可敦配”,见《鲜卑石室的发现和初步研究》,《文物》1982年第2期。先可寒指神元,先可敦指窦后。《礼志》录此祝文,略去可寒配天、可敦配地的文字。
(18) 参看《十七史商榷》卷六六“追尊二十八帝”条。
(19) 《魏书》卷一四《神元平文诸帝子孙传》。《资治通鉴》晋纪建兴四年引此,六脩前有“使”字,文意较确。
(20) 疑桓帝死后穆帝即位,按部落中兄死妻嫂习俗,以桓帝祁后为己妻,生贺傉、纥那。事为《魏书》所讳,不显。普根为桓帝与祁后之子,多有战功,与穆帝同年略后死。祁后顺势取普根始生婴儿备位充数,以继普根。婴儿旋死,拓跋统绪入平文帝之手。或其时贺傉、纥那尚幼,名分未被国人认同,未得继普根之后为君也。此事论述,请参看本书《文献所见代北东部若干拓跋史迹的探讨》第四节。
(21) 《资治通鉴》卷一〇四太元元年胡注:“拓跋郁律二子:长曰沙莫雄,次曰什翼犍。沙莫雄为南部大人,后改名仁,号为拔拔氏,生嵩。道武以嵩宗室之长,改为长孙氏。”按:以此与《魏书》参读,沙莫雄当即翳槐。翳槐之子得称长孙氏,知此系虽不出王氏而出于贺兰氏,亦受尊敬。这或许是由于贺兰部强大而且翳槐毕竟是长子的原因。
(22) 以上均见《魏书·序纪》。
(23) 谓、大头、齐、处真,均见《魏书》卷一四《神元平文诸帝子孙列传》。关于谓,本传言“后谢老归家,显祖善礼遇之……”。按烈帝翳槐死于338年,显祖献文帝弘即位在465年,谓不大可能长寿若此,《魏书》显误。
(24) 《魏书·序纪》诘汾之子力微元年,岁在庚子,即曹魏黄初元年(220)。据此,知诘汾南迁在建安之世,参看《十七史商榷》卷六六“追尊二十八帝”。
(25) 按封后早崩,当葬盛乐近处;文帝死于塞南阴馆,疑即其地而葬,其地距盛乐甚远,非拓跋部所能稳定控制。《序纪》:“初思帝欲改葬,未果而崩。至是,述成前意焉。”思帝为文帝次妃兰氏所出,思帝欲改葬,依情理主要当是为彰显文帝而非为彰显封后。桓帝述成前意,当是为封后,即移文帝与封后合葬,意在正封后之位,因而牵动不少是贲部人。文帝与封后合葬之地当在平城附近,参看本书《文献所见代北东部若干拓跋史迹的探讨》一文。《太祖纪》皇始二年(397)二月,“并州守将封真率其种族与徒何为逆,将攻刺史元延,延讨平之”。此封真及其种族当即封后族裔。
(26) 姚薇元《北朝胡姓考》兰氏条,谓此兰氏即匈奴四贵种之一白兰氏之后,《史记》把乌洛兰氏径写作兰氏,以从简便。姚薇元还据此推断孝文改姓乌洛兰氏为兰氏,“特稽史、汉《匈奴传》之掌故耳”。录此以备一说。
(27) 但是贺兰部族强大,在拓跋部落联盟中继续起重要作用,详见本文第四节(一)。
(28) 《北朝胡姓考》外篇“未见《魏书·官氏志》诸胡姓·东胡诸姓”中之王氏条。
(29) 参看吕一飞《胡族习俗与隋唐风韵》,书目文献出版社,1994年,145页。文成帝时司马楚之之配葬金陵,是极特殊的情况,而且时间也很晚了。
(30) 原文谓卫瓘所居“东有务桓,西有力微”,务桓当是乌桓。代北地区乌桓、拓跋并处,大体上是乌桓在东,拓跋在西,故有此说。拓跋是由力微率部溯长川越阴山徙于盛东,在代北西部;乌桓多由上谷、广宁诸郡徙来,居代北东部。
(31) 乌丸王库贤,可能指乌丸之王名库贤者,也可能指乌丸人其姓名为王库贤者,此处无法确认,似后者可能性较大。乌丸人袭用汉人王姓者多,如下文将提及的王建。
(32) 关于东汉末年的护乌桓校尉,1971年发现的和林格尔汉墓壁画有宁城图,有护乌桓校尉出行图等。其中宁城图中“校尉莫府”占画面绝大部分。各画面中榜题多至二百余处,均为八分书,包括府舍、诸曹以及谷仓等名目,详见《和林格尔汉墓壁画》,文物出版社,1978年。该墓主人曾任西河长史(治离石)、行上郡属国都尉(治土军)以及繁阳县令,后转任使持节护乌桓校尉。这些带有连续性的壁画所反映的是墓主生前活动的一部分,而以反映使持节护乌桓校尉为画面高潮。
(33) 《魏书》卷二三《莫含传》。驻守广宁者,为独孤部刘亢泥,也是乌丸,时受后燕慕容垂之封为乌桓王,见《资治通鉴》卷一〇七太元十二年。
(34) 《魏书·太祖纪》天兴元年。
(35) 按,晋永嘉三年当北魏穆帝二年。以《晋书·怀帝纪》永嘉三年事考之,《资治通鉴》系年为正,《魏书·序纪》系于穆帝三年为误。又,《资治通鉴》中华标点本“乌桓刘虎”断作“乌桓、刘虎”,标点不确。
(36) 外戚部落影响拓跋政局,《北史·后妃传》上,西魏文帝郁久闾后事迹可以参考。
(37) 关于离散部落,本书中另收有《贺兰部落离散问题——北魏“离散部落”个案考察之一》和《独孤部落离散问题——北魏“离散部落”个案考察之二》两文。本节部分内容与该两文有所重叠,所以在修订本中作了大量删节,只举大要,但也未能完全消除重复。(https://www.daowen.com)
(38) 铁弗、独孤同由久驻并州的匈奴北部分离出来,但在与拓跋关系上,亲疏远近,两者大不一样。所以《魏书》独孤事在外戚功臣诸传中,铁弗则入五胡传。
(39) 《晋书》卷一一〇《慕容儁载记》。该篇同年稍前,有慕容垂“讨丁零、敕勒于塞北”,俘斩十余万事,贺兰是敕勒(高车)之邻。两年后又记“塞北七国贺兰、涉勒(敕勒)等皆降”事。又,“部落三万五千”,《资治通鉴》作三万五千口,得实。
(40) 《魏书》卷二四《张衮传》。
(41) 《资治通鉴》此事,《魏书》卷二四《许谦传》、《晋书》卷一二三《慕容垂载记》均缺载。
(42) 北魏太延元年(435)曾徙龙城民于平城,见《魏书·世祖纪》及《南齐书》卷五七《魏虏传》。贺兰部民当在徙中。
(43) 《魏书》卷二八《庾业延传》。附力眷,《魏书》卷一五《毗陵王顺传》作贺力眷,音译不同而已。
(44) 《魏书》卷八三上《外戚传序》。
(45) 这一带,是汉晋以来附边乌桓聚居区域,贺讷“为众所归”之“众”,除鲜卑他部以外,当指乌桓,包括独孤。时人视独孤亦乌桓。
(46) 《魏书》卷二三《刘库仁传》。
(47) 《魏书》卷二四《张衮传》。
(48) 此外可得而言的,还有以后南安公顺欲自立之事。顺为窟咄兄地干之子。道武出军冀州时留顺守京师,顺风闻道武挫于柏肆,即欲自立以代道武,为代人莫题谏止,事见《魏书》卷一五《毗陵王顺传》及同书卷二八《莫题传》。这是昭成子孙与道武争位的余波。莫题其人“多智有才用”,当年曾贬道武如“三岁犊”,怂恿窟咄争位。
(49) 《资治通鉴》同年续记慕容麟讨斩王敏于上谷,下年破许谦。许谦破时刘显已败奔西燕,许谦亦奔西燕,后归道武。
(50) 《魏书》卷二《太祖纪》,卷二三《刘库仁传》。
(51) 本书《独孤部落离散问题——北魏“离散部落”个案考察之二》一文“刘奴真与刘罗辰”一节有详考。
(52) 《资治通鉴》卷一〇七太元十二年。此处文意不清。按《刘库仁传》谓显“部众悉降于麟,麟徙之中山”,则八千余落是刘显部众之数。而“以抚其众”系指以刘亢泥继续抚他自己的独孤部众,不予强制迁徙。
(53) 《魏书》卷三〇《王建传》,建,广宁人,历代与拓跋为婚,建少尚公主。此广宁王氏显然不是汉人,当为乌桓人。参本文第三节。
(54) 赵超《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所载独孤信墓志,无信父为领民酋长之文。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年,480—481页。
(55) 《魏书》卷一五《秦明王翰传》附仪传。仪传又载“及太祖将图慕容垂,遣仪观衅”,仪返,谓待垂死宝立,方可图之云云,说明道武图垂之事与仪有所商酌。
(56) 中华标点本《魏书》附录《旧本魏书目录叙》刘恕等上《魏书》语。
(57) 昭成慕容后,前燕慕容皝之女,道武帝祖母。前述与道武争位的窟咄,是慕容后的少子。道武慕容后,后燕慕容宝之女,中山平后入充掖庭,以铸金人成,依拓跋旧俗立为皇后,事在独孤刘罗辰奉妹之后。刘罗辰妹本为道武刘夫人,以生子立为储贰,赐死,后来追赠,正位配飨。
(58) 此舆氏当即慕舆氏,点校本校勘记有说。但《官氏志》慕舆为内入诸姓之一,非慕容改姓后始有。或慕容孑遗之民改从已有而近便的慕舆氏。
(59) 按《旧唐书》卷九〇《豆卢钦望传》谓其先人太和中改卢氏,唐永徽中复姓豆卢。又《魏书·官氏志》内入诸姓有吐伏卢氏,改卢氏。据此知豆卢氏即是吐伏卢氏,魏卢鲁元出于此姓。参《北朝胡姓考》卢氏条,95—100页。
(60) 《太祖纪》入皇始元年,但此年七月始改元皇始。
(61) 周一良:《魏晋南北朝史札记》“崔浩国史之狱”条,342—350页。
(62) 《昭成贺皇后传》贺氏逃离独孤部前,曾泣谓刘显,“吾诸子始皆在此,今尽亡失”云云。《贺讷传》贺氏遁归贺兰部时,有魏王仪、秦王觚随行,此二王皆在“诸子”中。除随行二子外,贺后应尚有“今尽亡失”之子。
(63) 《魏书·刘库仁传》载刘卫辰送马三千匹于垂,为独孤刘显所掠事,可见后燕需要马匹。下引文垂“止觚求赂”,求赂亦当指求马。
(64) 秦王觚被慕容详杀害,是慕容垂及贺后都死之后的事,贺后忧死与此无关。
(65) 同为贺氏所养,自幼与觚同侍道武左右的卫王仪,在君位继承方面同样居嫌疑之地。道武临死前赐仪死,也可能是疑仪觊觎君位。
(66) 刘亢泥早年尽力救助贺后母子,使他们不死于刘显之手,事详《献明贺皇后传》。
(67) 参看本文第四节(一)。
(68) 《魏书·乐志》释皇始为“开大始祖之业”。皇始就是北魏帝业之始。《资治通鉴》胡注非常重视皇始年号,于改元时议论曰:“拓跋珪兴而南北之形定矣。南北之形既定,卒之南为北并……”两年之后,即天兴元年(398),道武正式即帝位。《魏书·天象志》,是年以后“魏为北帝,而晋氏为南帝”。按,魏收书此卷取唐人张太素书补,太素于南北朝史无偏党之词;于北朝史亦不若魏收书偏东、魏澹书偏西。《通鉴》胡注论“南北之形”条之见,盖本于太素书也。参看《廿二史考异》卷二九。
(69) 《魏书》卷六二《李彪传》。
(70) 《魏书》卷一〇八《礼志》(三)。汉文帝改久丧之制以就省易,死,七日葬,既葬,服丧三十六日,见《汉书·文帝纪》及注。《魏书》意指拓跋大丧,简便行之,既葬即吉。但是严格按汉制行事,却也未必。至少,按文献所见事实排比,道武帝并没有为贺太后服丧三十六日的时间。
(71) 周一良:《魏晋南北朝史札记》“王玄威与娄提哀悼献文帝”条,378—381页。
(72) 先朝的皇后即新朝的皇太后,在君权交接之际拥有某些方便,或被权臣利用来发挥某种作用,是可能的。如太武帝死,诸大臣议,欲立东平王翰,中常侍宗爱“矫太后令”立南安王余,此太后即太武帝赫连皇后。事见《魏书》卷一八东平王翰传及南安王余传。这种权力的实现必得通过外朝,可能成功,也可能失败。
(73) 参看王吉林《北魏继承制度与宫闱斗争之综合研究》第五、六节,台湾《华冈文科学报》第十一期。王文承台湾大学历史系阮芝生教授复印赐赠,谨致谢忱。
(74) 《魏书·文成皇后李氏传》。按,太武帝赫连皇后不是皇储生母,同冯太后与献文帝关系一样,不在子贵母死之列,本可安全度过政权交接时期。但她已于“高宗初崩”。此处所指太后,只能是常太后。
(75) 李䜣之死,与诛戮外戚无涉。䜣出范阳,惠出中山,二人并非一族。
(76) 恂四岁时始由冯太后为立名字,此前他连名字都没有,何能成为继嗣?《太平御览》卷一四八引《后魏书》载此时诏,有“国祚永隆,储贰有寄”之语,可见前此储贰未定,至少从法统上说是如此。此后虽属意于恂,但正式得立为太子又在若干年后。
(77) 后宫出于未被离散部落者也并非完全没有。如献文嫔侯骨氏出于朔州“世酋部落”,见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所载之显祖嫔侯骨氏墓志,图版二一。参赵超《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42页。
(78) 由于传统的影响,在一个时间内北魏后宫还有一些人出于已离散的贺兰、独孤、慕容等外戚部落。道武本人除有独孤(刘)皇后外,还有贺兰夫人、慕容皇后;明元帝有大慕容夫人、慕容夫人;太武帝有贺兰后;景穆帝有刘椒房(当出独孤)、慕容椒房。见《魏书》景穆以前诸后传及诸皇子传。独孤女还有适诸王者,例如道武独孤后之妹适常山王遵(《魏书》遵传,遵子素,“太宗从母所生”。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载元侔墓志,遵妃“刘氏,太宗明元皇帝之姨”)。但是后宫汉女渐多,则是趋势。
(79) 见《外戚·杜超传》。超为明元杜皇后之兄子,太武帝之舅。按太武帝时,南朝始闻拓跋有子贵母死及立保太后诸事,但不明原委。《南齐书》卷五七《魏虏传》:“初,佛狸(太武帝)母是汉人,为木末(明元帝)所杀,佛狸以乳母(窦太后)为太后。自此以来,太子立,辄诛其母。”这是误以子贵母死始于太武帝母杜氏,而且误以为源于胡汉歧视。下文云文明太后本江都人,文成帝“以为妾,独得全焉”。意谓冯氏虽为汉人,未赐死,以为例外。这里未究及冯氏并未生子立为储贰,她之不死,与子贵母死本无关系。冯氏本长乐信都人,作江都亦误。
(80) 《魏书》卷八三《外戚·冯熙传》。另据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八三元悦妃冯季华墓志,冯熙长女为南平王妃,二女三女并为孝文帝后(按即幽皇后和废皇后),四女五女并为孝文帝昭仪,六女为安丰王妃,七女为任城王妃,八女冯季华为乐安王妃。其他墓志所见,冯熙女适王侯之家者还有不少,参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卷三。冯季华墓志不悉载者,盖以其爵职较低,于夸耀冯氏门第无助也。
(81) 恪生于太和七年四月,与恂同年而略晚。恂生,高纪无载,当以恂立而复废,并以罪赐死,因而史传有删削之故。但恪生,载在高纪,并有“大赦天下”,这又异于一般皇子,难道是修史时妄增之故?《魏书》书法之乱,可见一斑。
(82) 按,魏收书对孝文帝本有回护。前引周一良《魏晋南北朝史札记》“王玄威与娄提哀悼献文帝”条论《天象志》所载冯后擅权淫乱,孝文“尸位”,责备孝文于冯太后死后“方修谅阴之仪,笃孺者之慕,竟未能述宣《春秋》之义而惩供人之党,是以胡氏循之,卒倾魏室”。这里明言冯太后罪恶,责备孝文帝不为父复仇,都是魏收书纪传中所不敢说的。《天象志》此卷本缺,或取唐人张太素之书补之,故独能借天象揭出拓跋宫廷隐秘。
(83) 《魏书》卷七下《高祖纪(下)》、卷一五《孝文幽皇后传》、卷八三上《冯诞传》及附传。
(84) 《宣武皇后高氏传》以此归咎于“高后悍忌”,事或有之。高后有墓志,见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二八。
(85) 正式预立太子始于太武帝立太子晃(景穆帝),但景穆先父而死,所以太武帝死后仍有立太武他子或立景穆长子之争。胜利者是景穆长子献文帝,可见景穆的太子名分在继承中是起了作用的。献文帝二岁立为太子,十二岁即帝位。乙浑之乱中未见有擅立献文诸弟之事,也当与献文帝早有正式的太子名分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