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部落离散以后的余波

四 贺兰部落离散以后的余波

从贺兰部的个案看来,离散部落是一个激烈、复杂而又往往出现反复的过程,主要手段是战争。而且,主要的对手已被迁徙离散之后,编户而居的昔日的部落民未必能立即安于其处,昔日的部落帅未必不图恢复部落权力,所以一有风吹草动,再酿事端的可能性是难免的。贺兰部落即有其例。

《贺讷传》于讷从平中原以后说:“其后离散诸部,分土定居,不听迁徙,其君长大人皆同编户。”这是离散部落的几项具体内容。《贺讷传》接着说:“讷以元舅,甚见尊重,然无统领。以寿终于家。”《贺讷传》叙事次第如果准确的话,贺讷部众离散,似乎是在皇始、天兴年间。这是直接说到北魏离散部落之事最重要的资料之一。其实这只是就贺讷一人所统,而不是就与拓跋关系密切的各个贺兰部落,更不是就贺兰部整个部族而言。本文上面所说登国年间贺赖头徙龙城,贺讷兄弟徙“东界”,其中的贺染干又徙中山,都是贺兰部被分割离散的几件大事。稍后贺力眷叛于阴馆,贺卢远走南燕,看来是对道武帝离散贺兰部落的抗拒,但他们所统从此也在历史上消失了。最后就是对贺讷、贺悦的处置。贺兰部被分割离散的过程,在前燕、后燕和北魏时期都在进行,不过决定性的行动是北魏道武帝采取的。

从北魏历史看来,离散部落是拓跋部落联盟发展为专制国家所不可少的一个措施。如果拓跋部不是处在这一向专制国家飞跃的阶段,如果拓跋本身也只是作为部落而存在,就无力离散从属诸部落,也没有从属部落需要由拓跋来离散。离散部落之举更要求被离散的部落具有相应的社会条件,使部民能够改变世代相承的游牧习俗而定于农耕或半农半牧,使部落帅能够全部或部分放弃部落特权而同于编户齐民。对于所涉部落来说,这是一次社会大变革,不大可能由哪一个君主任意地以一道政令加以实现。复国之初的道武帝,更不具有这种权威。从另一方面来说,并不是所有部落都具有转向农耕的最必需的社会发展条件,都可以分土定居而不再图迁徙。靠军事征服而并不稳定的北魏社会中,总有一些对拓跋无碍或粗犷难驯的部落不在拓跋注目之列而未被强制离散。它们循自然规律逐渐演化为编户齐民往往需要长得多的时间。六镇兵起以后,有那么多部落领民酋长参与,浮现到社会表层,例如秀容尔朱荣,说明以前道武帝离散部落之举,范围毕竟是有限的。这只要读一读周一良先生《领民酋长与六州都督》的著名论文就可明白(17)。还有,部落离散也往往不能一次完成,而是需要武力监督,反复较量,对强大的部落尤其是这样。上举贺兰部落离散就是一个典型个案。

十六国的某些国家中,统治者强制迁徙被征服部落于指定地域,本非罕见之事,但是却没有一国曾把离散部落分土定居当成具有国策性质的大事记录下来,与拓跋史不一样。我想,这是由于拓跋曾以部落联盟首领地位,与四方附国部落共处于代北地区长达百年之久,有些部落与拓跋更是结成特殊关系,不容拓跋部从部落联盟共主转向专制君主地位之故。其实,有些国家其统治者称帝以后,也存在前此共处的部族部落首脑间的权力之争,但多是以当权者内乱形式出现,结果是酿成一场一场的大屠杀。从这个角度说来,拓跋与诸部得百年共生之益,其离散部落之举毕竟还算文明一些。

贺兰部本来“有部众之业,翼成皇祚”(18),因此贺讷得列入《魏书·外戚传》之首。贺兰部落离散以后,在一个时期内,部民大概还是聚族而居,昔日的部落贵族也可能在墟落间继续享有威信,暂时保有某些特权。高柳郡的安阳(今河北阳原)(19)是贺兰部落离散后其部民在代北的一个聚居点。安阳贺兰部民从何而来,难于确言。一种可能是贺讷或贺悦原来的部民,另一种可能是天兴元年(398)“徙山东六州民吏及徒何、高丽杂夷”(20)于京师时将原徙中山的贺染干部徙来。也可能还有别的来源,或各种来源都有(21)。在往后的历史中,贺悦的后人与安阳的贺兰部民确有关系,所以我疑贺悦部民被指定定居于此。

天赐六年(409),平城发生了清河王绍与道武帝所定继承人齐王嗣争位的大事。是年六月道武帝死。据《魏书·清河王绍传》,“肥如侯贺护举烽于安阳城北,故贺兰部人皆往赴之,其余旧部亦率子弟招集族人,往往相聚”。肥如侯护,即《贺讷传》的肥如侯泥,为贺悦之子,贺讷从侄。贺护袭爵居平城,当然同贺讷一样无所统领。《贺讷传》谓道武帝死,“京师草草,泥(护)出举烽”云云,当然是指自京师外出,举烽告警。绍传所说“其余旧部”,似指在安阳附近的原贺悦部民以外的贺兰旧部,也可能还有贺兰以外被徙于此的其他部民。

同明元帝拓跋嗣争位的清河王拓跋绍,是道武帝贺夫人所生,此贺夫人亦出贺兰部,而且是道武帝母献明贺皇后的胞妹。《清河王绍传》云:“初,太祖如贺兰部,见而悦之,告献明后,请纳焉。”所以此次争位事件牵涉贺兰部民利害至巨。天赐末年,道武帝死前不久,贺夫人有谴被幽禁,道武将杀之。这是清河王绍为乱的直接原因。据《资治通鉴》,绍乱时年十六,则绍生于登国九年(394),其时贺兰部已多有分割迁徙。贺护出举烽火,不论从什么角度看,都与贺兰部的命运有重大关系。举烽目的可能是为了助绍,也可能是为了助嗣。我认为从事件的前前后后看来,贺护在当时朝野汹汹人怀异志的情况下举烽于贺兰部民聚集的安阳,更像是为了保护贺兰部而采取的戒备措施,所以贺兰部民一时云集。由于局势迅速得到澄清,举烽聚族也就立即罢散。后来明元帝赐绍及其母贺夫人死,贺护却没有因此事被追究。

清河王绍弑其父道武帝,闭宫门,从门扉间谓群臣曰:“我有父,亦有兄,公卿欲谁从也?”群臣惊愕,“惟阴平公元烈哭泣而去”。这是《清河王绍传》的说法。元绍公布道武帝死讯,要挟群臣在包括他本人在内的可能的继承人中拥护他继承帝位。因此,“我有父”之说不可解。《资治通鉴》录此,作“我有叔父”,而叔父即下文“哭泣而去”的阴平公烈。阴平公烈是卫王仪之弟,秦王觚之兄,据考与道武帝同为贺后所生的兄弟(22)。因此,元烈、元绍都是贺兰部之甥。元烈、元绍之母,在贺兰部是亲姊妹;元烈、元绍,在拓跋部则为亲叔侄。元绍视元烈为道武帝可能的继承人,是因为绍知道拓跋君位本有兄弟传承的旧俗;而元烈“哭泣而去”,则是由于他面临道武被害的事实和他自己的尴尬处境感到震惊的缘故。

齐王嗣是在其母刘皇后被赐死条件下立为皇位继承人的,这是最早见于记载的子贵母死之制的实行。道武帝决心建立有序的皇位继承制度,他为预防最有部族权势背景的清河王绍争夺皇位,先发制人,编造谴杀绍母口实,是很可能的事。所以史籍只能含糊其辞。这成了拓跋绍杀父夺位的导火线。我的推测如能成立,则更足以说明拓跋绍事件是道武帝离散贺兰部落的余波,也可以视为对道武帝所建子贵母死制度所产生的一次强力抵制。

道武帝死亡前后的宫内事变,牵涉的人物多与贺兰部有关:元烈、元绍之母均出贺兰部;贺后之侄贺护举烽以召贺兰部民;元绍母贺夫人有谴,也可能是道武帝处置贺兰部的一系列举措中的一个,而且可能与道武帝考虑择继之事有直接关系。从拓跋、贺兰矛盾和贺兰潜力看来,贺护举烽是部落离散后贺兰部民自我保护行动,不过适时而止,未酿成新的事端。至于元烈,他既居嫌疑之地,为了免于获咎,不得不以策略处理此事。《魏书》本传说:“元绍之逆,百僚莫敢有声,惟烈行出外,诈附绍募执太宗,绍信之。自延秋门出,遂迎立太宗。以功进爵阴平王。”

如果上举贺兰部落被强制分割迁徙之事果然就是《魏书》所指的离散贺兰部落的主要内容,那么贺兰部落主要部分被离散的时间可定在登国五年、六年,此二年中贺讷兄弟与其部落徙于代北“东界”,贺染干更再徙中山,贺兰部落离散,大体已成定局。依此类推,《高车传》所谓“太祖时分散诸部,惟高车以类粗犷,不任使役,故得别为部落”,也当是登国四五年道武大破高车诸部并多掳获之时的事。《官氏志》把道武离散部落之事定在登国初年,我认为说得早了一点。至于许多适于离散的小部落,慑于拓跋威力,闻风而服,接受迁徙和定居,也当是有可能的,但难于一一考定。

强徙部落,十六国时本来就是常见的事,但并不称作离散部落。道武帝在完成帝业的过程中,从总体上意识到离散部落的深层意义,理解其必要性和可能性,因而采取更主动更连续更暴烈的措施,不只是迁徙,而且还要离散,使之分土定居,同于编户齐民,包括君长大人在内。这是他与十六国君主的不同之处。他掀动了这一具有时代意义的浪潮。部落离散,过程是复杂的,而且有反复,但毕竟是无法逆转的事,不悖部落发展的趋势,不悖部民的利益。从贺兰部个案来探究,道武帝离散部落问题的大体内容就是这样。

在部落被离散特别是清河王绍事件之后,贺兰权势削除殆尽。《魏书》所见的贺兰部人情况,如贺狄干,“家本小族”(23),出使后秦而得习读书史,返北魏后被道武帝杀害,其弟亦死。还有太武帝贺皇后,“少孤,无父兄近亲”(24),只有从父贺迷以外戚赐爵食封而已。《文成帝南巡碑》碑阴题名,随行臣僚姓名可辨者中,贺赖氏人名二见,其一居内侍之职(25)。《独孤信墓志铭》谓信曾祖母出于贺兰氏(26);据《周书·独孤信传》,信祖父于文成帝和平年间“以良家子自云中镇武川”(27),则信曾祖母贺兰氏年代当在太武帝时,身份平常。北朝后期造像石题记,其中亦数见贺兰人名(28)。总的看来,贺兰孑遗尚有迹可寻,但贺兰作为强大的部落实体是逐渐消失了。今本《元和姓纂》之贺兰条,其世系之文系由贺若条冒入,已由岑仲勉考出,见该书岑氏校记(29)。这说明贺兰氏早就无可靠世系可记了。


(1) 参姚薇元《北朝胡姓考》,32—38页。按《晋书·北狄·匈奴传》北狄入塞者十九种,其中有贺赖种,即神元时内入的贺赖部,与匈奴关系很深,后来始进入拓跋部落联盟。《贺讷传》讷弟卢,《宋书·武帝纪》、《晋书·慕容德载记》、《晋书·慕容超载记》皆作贺赖卢,可知贺兰即是贺赖。

(2) 《魏书·皇后传》中不见平文帝妻有贺兰氏的记载。但《序纪》炀帝二年(327)“时烈帝居于舅贺兰部,(炀)帝遣使求之,贺兰部帅蔼头拥护不遣”。烈帝为平文帝长子,故知其母为平文帝妻贺兰氏。

(3) 《周书·贺兰祥传》:“其先与魏俱起,有纥伏者为贺兰莫何弗,因以为氏。”纥伏当即贺讷祖父贺纥。

(4) 见中华书局标点本《魏书》卷一五校勘记。

(5) 周一良:《魏晋南北朝史札记》“崔浩国史之狱”条,中华书局,1985年,342—350页。

(6) 拓跋诸帝多次沿此路线东与宇文、慕容交通。慕容垂与拓跋珪也多次在此一线交兵。

(7) 《晋书·慕容儁载记》。该篇于稍后两年记有“塞北七国贺兰、涉勒等皆降”,贺兰之降当指贺赖之事。涉勒即敕勒(高车)。(https://www.daowen.com)

(8) 《魏书·张衮传》。

(9) 《通鉴》此事,《魏书·许谦传》及《晋书·慕容垂载记》均无记。按许谦被燕赵王麟击破后,贾闰还为代郡太守;395年参合陂之役,贾闰与从弟贾彝同时被俘降魏,事见《魏书》的《太祖纪》和《贾彝传》。《贾彝传》谓闰降时官为代郡太守,但闰作润,《太祖纪》误作闺。

(10) 参前田正名《平城历史地理学研究》“北魏时代的壶流河流域”一节。中译本,书目文献出版社,1994年,15—18页。

(11) 刘眷继其兄刘库仁“摄国部”在383年,见《太祖纪》。刘眷破贺兰部于善无,见《刘库仁传》附眷传,《资治通鉴》系其事于385年。

(12) 《水经·图示水注》牧牛山,“山在县东北三十里,山上有道武帝庙”。县,杨守敬《水经注疏》谓即居庸县,是。居庸县城,今北京延庆,其时为上谷郡治。道武帝一生行踪与这一地区有关的,只有登国二、三、四年几次东幸赤城。鲜卑人本有在其祖先旧游之地立祠祭祀的传统,所以牧牛山上道武帝庙的修建,必与此数年中道武帝东幸赤城事有关系。

(13) 《魏书·贺讷传》:“其先世为君长,四方附国者数十部。”高车当在此“四方附国者”之中。

(14) 《魏书·贺讷传》。

(15) 此事《资治通鉴》卷一〇七记载比《魏书·贺讷传》详。贺讷兄弟内讧,拓跋拟加征讨,请慕容为向导。慕容则径发兵击破讷、染干,事罢未果。牛都,胡注谓“其地当在牛川”。按拓跋珪复国,即代王位,大会于牛川,牛川之地遂具临时国都性质,故有牛都之称,以后道武行幸亦常至此。张金龙《北魏政治与制度论稿》(甘肃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445页评及本文时对牛都之名作此解释,有理。

(16) 附力眷,《魏书·昭成子孙·毗陵王顺传》作贺力眷,音译不同而已。

(17) 周一良:《魏晋南北朝史论集》,中华书局,1963年,177—198页。

(18) 《魏书·外戚传·序》。

(19) 高柳郡安阳,北魏永熙中置,即两汉代郡之东安阳县,今河北阳原境。

(20) 《魏书·太祖纪》。

(21) 《魏书·世祖纪》太延元年(435)乐平王丕等军至和龙,“徙男女六千口而还”。《南齐书·魏虏传》:“佛狸(按即世祖太武帝)破梁州(凉州)、黄龙,徙其居民,大筑郭邑。”和龙、黄龙,即前文贺赖头部所徙之龙城,今辽宁朝阳。自和龙(黄龙)徙民代北,也可能包括一部分贺兰(贺赖)部民,不过这是较晚的事。

(22) 李凭:《北魏明元帝以太子焘监国考》,《文史》第三十八辑,中华书局,1994年。

(23) 《魏书·贺狄干传》。

(24) 《魏书·贺迷传》。

(25) 山西省考古研究所、灵丘县文物局:《山西灵丘北魏文成帝〈南巡碑〉》,《文物》1997年第12期。

(26) 赵超:《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年,480—481页。

(27) 参看《周书·贺兰祥传》。

(28) 马长寿:《碑铭所见前秦至隋初的关中部族》,中华书局,1985年,55—59页。

(29) 《元和姓纂》附四校记本,中华书局,1994年,131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