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祁后事迹的两个疑点
第一个疑点,是祁皇名号问题。本文从祁皇墓谈起,前人疑祁皇为祁皇后之讹传,我却感到祁皇之号或者自有来历。穆帝死难,穆帝长子六脩亦死,穆帝少子比延此前已被六脩所杀。《魏书》未说穆帝尚有余子。由桓帝之子普根继立为代王,符合形势要求及拓跋习俗(20),可以理解。普根立月余而死,桓后祁氏怀抱一个孙辈婴儿即普根始生之子执政,由她自己统治拓跋部落联盟,她实际上也就是自居于代王地位。这种情况,却是拓跋部落大人所不能容许的。何况这个始生婴儿年内又死。以盛乐为中心的拓跋诸部大人拥立思帝之子郁律为君主(平文帝),盛乐与平城对立,是不可避免的了。后来平文帝东来,徙居东木根山,这自然是逼迫祁后让出统治权力的姿态。祁后害死了平文帝(21),推出自己的儿子贺傉为君(惠帝),她自己又一次临朝执政,被邻邦以女国相称,意即女王之国。这很可能就是祁氏确有称君之事。还有,普根始生子死于316年冬天,平文帝元年为317年,按理,如果真有正常的权力交替,平文帝元年应当有一些除旧布新整顿秩序之事可记,但是《序纪》此年只字未表,全是空白,令人怀疑。显然,这个时段内局势极度混乱,平文帝难于真正实行统治,桓后祁氏也未放弃国君权力。这就是说,祁后确实是实现了篡权篡国。《序纪》为了掩盖祁氏篡权篡国的忌讳之事,有意作了涂抹,才出现了这种历史空白。考虑到这一背景,我觉得祁皇墓的祁皇之称未必不是反映了历史真实,使用了历来平城地区口碑中本有的称号,祁皇或祁王,而不一定是后人把祁皇后的后字讹夺掉了。前引《乾隆大同府志》的编修者也有类似的推断,在志文中说祁氏被称作女国后,意即女国之君,“故后人直谓之祁皇”云云。所谓女国君主正式名号,应当就是大单于、代王。
我疑祁后曾自居君位,因而不为拓跋国人所容。此事本身并无多少史料价值。但是如果所疑属实,《代歌》、《代记》总会有所反映,道武帝在思考巩固国统之时必然要寻求有效的应对措施。所以祁后反复擅政之事的严重性质以及以后如何避免,应当是道武帝推行子贵母死之制时思考所及的一个重要因素。
第二个疑点,是祁后与穆帝的关系。按桓帝死于305年,穆帝随即由拓跋西部之盛乐进据拓跋中部之国,原来的中部、西部二国合一。307年昭帝死,原来的东部之国遂游离于化外。所谓穆帝统一三部,实际只是原来的中、西两部。穆帝继续助晋作战,桓帝之子普根与穆帝长子六脩同在穆帝麾下驰驱,被分别称为左、右贤王(22)。留居盛乐的思帝之子郁律亦由穆帝指挥,在西部及其以南的并州地区作战。桓、穆之际重新组合的代国,各种势力暂时和谐相处,以至于穆帝有建盛乐、平城、新平城的战略决策出现,拓跋日趋强盛。我疑这种和谐局面是穆帝按北俗收继婚制,娶寡嫂祁氏为妻,暂时化解了诸多隔阂,凝聚了中、西部力量的结果。祁氏本是女中强人,只是在穆帝死前局面平稳之时,她没有走上历史前台的机遇。如果真有收继婚问题,则穆帝死后后嗣无存,祁氏回归故夫桓帝,从而走上前台,自居大单于、代王(不论是否正式宣称),似乎是水到渠成了。不过,这意味着对拓跋君长权力的侵夺。
居盛乐的诸部大人,不能对平城局势全无影响,只是《魏书》有意隐蔽了许多事实,使这段历史疑雾重重。例如穆帝皇后是谁,穆帝长子六脩外家出何部族,《魏书》不著一字。穆帝少子比延的母氏及其族属亦无可考。拓跋外家部族扶持君后及诸子,影响权力分配和君位继承,是屡见不鲜之事,这种矛盾虽穆帝报嫂亦不能磨合,甚至还可能激化。因此陆续出现了下列各种突发事件:穆帝欲立少子比延而出长子六脩于新平城并黜其母;穆帝召六脩,不至;征讨六脩,六脩杀弟弑父;普根杀六脩而立为大单于、代王;普根死后祁氏怀抱普根始生之子而居大单于、代王位;卫雄等惶惑无依而率乌桓等新人出奔,被羯人追杀消灭;盛乐诸部大人拥立郁律为平文帝,等等。这许多事件都可以放在桓、穆二系因穆帝报嫂而凝为一体,又因盛乐、平城新旧势力包括各个外家的利益冲突而骤然崩溃这样一个总背景中来观察求解,只是每一事件的细节无法一一说清楚。
《三国志·魏志》引王沈书及《后汉书·乌桓传》,都说乌桓有妻后母、报寡嫂之俗;接着又说“死则归其故夫”,“计谋从用妇人”。我意305年祁后为穆帝收娶之后,尚有生育能力(桓帝死年三十九,祁后当小于此岁数),因此疑祁后所生惠帝贺傉、炀帝纥那是穆帝之子。《序纪》记之为桓帝之子,是史讳之笔。316年穆帝死,祁后依俗当“归其故夫”桓帝,此时择立为君以继穆帝者自然是桓帝之子普根。如果贺傉是桓帝之子,则普根死后贺傉当继普根为君,不至于立普根的婴儿而招致国人强烈反对。若以祁后只是贪立幼弱而立襁褓,也说不通,因为贺傉其时也在幼年,无妨祁后擅政。桓帝子嗣已尽,321年不得不立祁后与穆帝所生之子惠帝贺傉时,贺傉不能理政,确由太后临朝(立普根婴儿时自然已是祁后临朝,不过时间极短)。按年龄说,断惠帝、炀帝为穆帝子,是合情合理的。
所以,我认为局势演变是这样的:一、穆帝死,平城局面立即由从未露面的祁后接管;二、祁后重又“归其故夫”桓帝,而且祁后以计谋用事,立桓帝之子普根为君。普根死,立其婴儿,只能是祁后自居君位;三、平文帝被害后祁后又全力扶植己子(与穆帝所生之子)贺傉、纥那为君,掌权者还是祁后;四、这诸多不情之事,居盛乐的拓跋国人都不能容忍,先是有盛乐拥立平文而有祁后害平文之事,后来又有炀—烈—炀—烈的复辟反复辟之争。从各种暧昧情事看来,我才敢推定贺傉、纥那是穆帝之子。使这些情事得以连串出现于历史的,是鲜卑、乌桓的报寡嫂的习俗和新夫死则“归其故夫”的习俗,以至于最后女主专政的闹剧。
看来,这段《序纪》所见历史的疑雾不是或不全是天兴年间邓渊初修《代记》时就存在的,当时去古未远,应当能从《代歌》中窥知一些真实情节。但是事属干名犯义,被当权者认为“备而不典”、“暴扬国恶”,而由后代史臣反复削尽了。今天借探讨拓跋史迹的机会提出这些疑点,同好者带着这些疑点去寻求证据,也许会有一天能做出肯定或否定的结论。
(1) “云中、盛乐二陵”当指下文中所说方山“北魏二陵”,与盛乐金陵无涉。其时亦不确知方山二陵即冯太后陵及孝文帝虚陵所在。
(2) 《宋书》卷九五《索虏传》:拓跋“……死则潜埋,无坟垄处所,至于葬送,皆虚设棺柩,立冢椁,生时车马器用皆烧之以送亡者。”此说我认为属实。早期拓跋陵墓,包括盛乐金陵,至今未知所在。本文所涉迁洛以前拓跋各处陵墓所在,皆当视之为瘗埋在附近某处,而不是指墓穴在某一具体地点。又,《晋书·石勒载记》:“勒母王氏死,潜窆山谷,莫详其所。既而备九命之礼,虚葬于襄国城南。”我疑王氏为乌桓人,死以乌桓俗潜埋于山谷。乌桓、鲜卑同俗。所谓祁皇墓如果实有,大概也是如此。
(3) 《魏书》卷一四神元子孙列传有曲阳侯素延、顺阳公郁、宜都王目辰,均“桓帝之后也”,但不详其世系。
(4) 严耕望《北魏参合陂地望考辨》,见氏撰《唐代交通图考》第五卷附篇八,台北版,1986年。
(5) 《读史方舆纪要》卷四“历代州域形势”自注:“猗
居代郡参合陂之北”条曰:“参合陂,今大同府东百余里,有参合城。”
(6) 据《元和郡县图志》卷四,什贲(是贲)城为汉朔方县之故城。封氏盖自东方西徙至于朔方的部族。(https://www.daowen.com)
(7) 平城天渊池,《北史·皇后传》作天泉池,避唐讳改。平城另有神渊池,其名称及地点所在与天渊池接近,或亦天渊池异名。《高祖纪》太和元年(477)七月“起永乐游观殿于北苑,穿神渊池”;太和七年七月,“帝、太皇太后幸神渊池”。但此等事在文成帝穿天渊池之后二三十年,不知是否天渊池淤后重穿。又建康也有天渊池,南朝诸史例证甚多。《艺文类聚》卷九水部池条,梁武帝泛天池诗,有“泛漾天渊池”句。历代所见天渊池,均在帝都,盖与帝王游幸相关。
(8) 《三国志·魏志·王朗传》。
(9) 桓帝时至少还有一件,即十年(304)桓帝助并州刺史司马腾大破刘渊之众,还,于参合陂西累石为亭,树碑纪行。碑文无存。
(10) 《魏书·卫操传》桓帝碑,谓桓帝死时年三十九,当桓帝在位之十一年,可知桓帝初为中部之君时年二十八,葬母时年二十九。
(11) 康乐《从西郊到南郊——国家祭典与北魏政治》第五章,台北稻禾出版社,1995年。关于道武以后拓跋郊天之制胡制与汉制的反复,何德章《北魏初年的汉化制度与天赐二年的倒退》一文有论,见《中国史研究》2001年第2期。
(12) 此后十余年,始有《南齐书·魏虏传》所记“佛狸(魏太武帝)破梁州(按当作凉州)、黄龙,迁其居民,大筑郭邑,截平城西为宫城”诸事,但郊天坛所在仍为平城西部。《魏虏传》所记北魏平城“城西有祠天坛”,就是《水经注》所说的郊天坛,不过可能有新的修缮。
(13) 江上波夫:《匈奴的祭祀》,中译文见《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第九卷,中华书局,1993年。
(14) 《罗雪堂先生全集》续编册三《贞松老人遗稿甲集续》,台北:文华出版公司,1969年,963页。罗氏喜金石,自谓晚年居辽,“展对旧藏,如逢旧雨,偶有新得,如缔新交”,故题所编曰《石交录》云。
(15) 周一良:《魏晋南北朝史札记》,中华书局,1985年,332—333页。
(16) 其人数《序纪》作三百余家,是错的。《卫雄传》作数万众,《刘琨传》作三万人,《通鉴》作三万家。
(17) 《魏书》卷二三《卫操传》附《卫雄传》。
(18) 《晋书》卷一〇四《石勒载记》(上)。此为西晋之代郡,为雁门郡之东邻。
(19) 建安、黄初撤郡置县,原雁门郡平城县(今大同)徙置于陉南今山西代县,仍贯平城旧名,至晋未变。313年穆帝“修故平城以为南都”以后,平城之名实际上是两存。《序纪》平城之名加一故字,似指西汉之平城,与西晋雁门郡之平城相区别。参姚斌《大同历史建置沿革》一文,《北朝研究》第一辑,北京燕山出版社,1999年,380页。
(20) 按拓跋习俗,桓帝死,祁后当为穆帝收继;穆帝死,祁后当归其故夫桓帝。普根为桓帝子,又握兵而多战功,由他继承君位,合法合理,拓跋部没有不信服的理由。
(21) 请参阅《代北地区拓跋与乌桓的共生关系》一文“东木根山地名的来历”节。
(22) 《魏书》卷九五《徒何慕容廆传》称普根为左贤王,《资治通鉴》晋建兴元年(313)称六脩为右贤王,盖以穆帝为大单于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