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事务
【概况】 2019年,全县机构改革后,将事业单位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的行政职能划归县委统战部,对外加挂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牌子,由县委统战部统一管理民族宗教工作。将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更名为县民族宗教服务中心,作为县委直属事业单位,由县委统战部代管。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4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活动采用宣传板报、发放宣传资料和咨询讲解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民族团结、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法律法规宣传咨询。9月,在民族团结创建示范点渠黎镇笃邦村开展2019年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歌坡活动,来自各乡镇的800多名山歌爱好者参与活动,活动将庆祝国庆、民族团结与传统山歌文化相结合,进一步弘扬了民族文化。
【民族经济发展】 抓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建设工作,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2019年,上级下达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75万元、自治区本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2万元,共417万元,实施项目15个,已全部竣工验收,受益民族群众6000多户近2.1万人。
【宗教事务管理】 2019年,强化宗教事务管理县、乡镇、村(社区)、屯四级网络,把握工作主动权。一是健全工作机构。全县宗教事务管理网络由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领导,及时调整和完善县宗教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明确各单位责任。各乡镇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统战委员为副组长的宗教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的宗教事务管理。建立村级统战工作联络站,将统战资源和统战力量延伸到村屯,确保宗教管理覆盖基层“最后一公里”。二是明确县、乡镇、村(社区)、屯四级宗教事务管理网络工作职责,形成合力,共同抓好全县宗教工作。一级网络抓组织领导。由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服务中心负责具体工作领导,将工作纳入年终目标综合绩效考评。成立县级宗教工作指导组,对各乡镇宗教工作定期进行督促指导。二级网络抓面上管理。各乡镇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联合有关部门及时制止利用宗教进行非法活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和邪教。加强宗教工作信息上报,每个月底要按时向县民族宗教服务中心报送宗教工作信息和情况,遇到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县委统战部和县民族宗教服务中心。三级网络抓点上治理。村(社区)负责调查掌握本辖区宗教活动情况,掌握辖区内信教群众、外来宗教人员、活动场所等情况。四级网络抓源头线索。屯负责人加强宗教工作信息上报,每个月底要按时向村委会报送宗教工作情况,发现外来传教人员到本屯传教、非法宗教聚会活动或其他突发情况及时报告村委会。三是做好中央宗教工作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涉及的问题全部完成整改。
【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 2019年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暂行办法》施行,扶绥县认真贯彻落实,做好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组织乡镇统战委员,村、屯统战信息员对辖区内民间信仰场所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重点做好主殿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或一年中单次活动规模达1000人以上的登记建档编号工作。年内,扶绥县符合登记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为10个,均按照规定完成登记建档编号工作。9月,以“五教同行·助力扶贫”为主题,引导宗教活动场所发扬扶贫济困优良传统,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慈善活动。县内基督教、天主教等宗教活动场所扶贫济困、奉献基金、资助物品等合计1.85万元,其中,开展扶贫济困活动资助金额约1.36万元。
【宗教知识宣传培训】 4月,在县城回归园开展2019年“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通过宣传展板、宣传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宗教政策法规知识宣传,使宗教政策法规走进基层、贴近群众。6月,在县委党校举办全县宗教政策法规专题培训班,全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各乡镇党委统战委员、县宗教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县委统战部、县民宗中心全体人员共170多人参加。同时,组织县内宗教教职人员参加上级宗教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活动5批次。11月,开展“送法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在扶绥县基督教堂开设法律法规咨询台,为该教堂宗教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提供法规、政策咨询服务。11月29日,在县文化广场举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社区暨宗教政策宣传文艺晚会,演出节目形式多样、内容精彩纷呈。县民族宗教服务中心向广大群众发放《扶绥县民俗文化、民族政策知识宣传手册》《宗教事务条例》等宣传资料,宣传民族宗教法律法规。
(县民族宗教服务中心 林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