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
【概况】 中共扶绥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编办”)是中共扶绥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前身为扶绥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机构改革精神,于2019年2月26日更为现名,列入县委机构序列。内设综合股、机构编制股2个股室。核定机关行政编制5名、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名,实有在编人数6人(含后勤服务人员1人)。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直属机构有扶绥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副科级),负责全县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及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核定编制数12名,实有在编人数10人,其中局长1人。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2019年,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部署要求,机构改革后,共设置党政机构36个,其中党委机构10个、政府机构26个。
一是推进党政机构改革。2月1日,扶绥县召开机构改革动员部署大会。2月26日,县委、县人民政府印发《扶绥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3月11日,扶绥县召开“三定”规定制定培训推进会。3月13日,扶绥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三次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县党政机关编制调整方案和人员转隶方案。3月14日,涉改部门新一届领导班子就位。3月15日,新组建或重新组建的14个部门举行揭牌仪式。3月20日,按程序完成涉改部门“三定”规定的制定,印发部门“三定”规定和调整文件共34份。
党政部门职能优化情况。此次改革,加强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的县委部门3个、新组建或重新组建的部门16个、优化职能的部门7个。将县住建局、环保局、工商局、公安局、水利局、食药监局等相关职责,组织实施跨区域、跨部门联动执法职责,牵头查处跨区域、跨部门重大复杂案件职责等整合,组建城乡综合执法管理局。
编制调整情况。坚持“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根据原编制构成等情况相应调减编制。全县共有7个机构被核减编制,核减总数50名,其中,最多的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核减27名,其次是县工信局,核减8名,再次是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分别核减5名、4名。收回的编制重点保障新组建部门和整合职能较多的部门。
二是统筹推进其他改革。充分发挥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县人大对预算决算、国有资产管理等的监督职能,健全县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完善县人大专门委员会职能,更好地发挥其职能作用。推进县人民政协履职能力建设,加强县政协民主监督,优化县政协专门委员会设置,更好地发挥其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在县政协经科文谊委员会原有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增加联系农业界和研究三农问题、联系文化艺术界等职责。
此次改革,扶绥县生态环境局作为崇左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而设置,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体系基本形成。设置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作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逐步建成。
【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根据中央、自治区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相关文件精神,9月30日,扶绥县组建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市场监管执法稽查大队、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崇左市扶绥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委编办会同组织、人社等部门对涉改人员进行审慎锁定,共锁定编制数282个,锁定实有人数267名。按照执法机构组建工作要求,改革涉及的不同性质编制暂保持现状,待中央和自治区统一明确政策后逐步规范。涉改单位按要求进行涉改人员登记备案,出具报到函,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完成涉改人员转岗接收手续。
【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 根据机构改革精神,将21个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行政职能剥离,划归行政机构,其中,2个事业单位转为挂牌单位,分别是县档案局、金融办;7个事业单位重新确定机构类别,分别为县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民族宗教服务中心、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参照自治区暂不更名);20个事业单位更名,分别为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更名为县老龄工作服务中心、市政管理局改为市政服务中心、县地震局改为县地震监测预报中心、社会保险事业局更名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左江岩画管理局更名为左江岩画保护中心、航务管理所更名为航务发展中心、道路运输管理所更名为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公路管理所更名为公路发展中心、东罗矿区管理处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更名为东罗矿区管理中心卫生健康服务所、东罗矿区管理处更名为东罗矿区管理中心、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更名为县民族宗教服务中心、县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更名为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县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更名为县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县农村能源工作办公室更名为县农村能源技术推广站、县防治艾滋病办公室更名为县防治艾滋病工作中心、县拆迁安置办公室更名为县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中心、县直属机关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办公室更名为县直属机关和流动人口卫生健康服务所、县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办公室更名为县党员教育中心、中共扶绥县委组织部信息化管理办公室更名为中共扶绥县委组织部信息技术中心、县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更名为县住房制度改革管理中心;县文物管理所原机构继续承担相应公益职能。撤销9个事业单位建制,分别是县旅游事业局、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金融工作办公室、县新闻中心、县广播站、县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办公室、县农业区划委员会办公室、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调整县农田水利工作管理站、县城建管理监察队、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县商务行政综合执法稽查大队、县价格认证中心、县森林消防队、县农村能源技术推广站、县民族宗教服务中心等8个单位的隶属关系。
【后勤服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 10月,开展县党政群机关、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管理改革。县、乡党政群机关按照现有在编在职后勤服务人员数核定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管理。总体上人员只出不进,直至完全消化后注销该编制。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实行“老人老办法”和“新人新办法”的两种管理方式,原在编后勤服务人员使用后勤服务人员(聘用)控制数,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后进人员实行“新人新办法”,实行备案制,不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纳入公务用车平台管理的后勤服务在职在编人员仍按原渠道管理。
【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2019年上半年,扶绥县共承接行政许可事项2项,取消行政许可事项13项,调整39项,根据上级文件依据法律法规设定为行政许可事项的1项,清理规范和新增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6项。县本级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有268项。
2019年7月1日后,根据中央、自治区、崇左市有关“放管服”改革精神和县机构改革工作调整,县委编办不再承担“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将“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正式移交县大数据发展和公共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
【机构编制管理】 2019年,县委编办根据后勤服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将挤占技术岗位的工勤人员调出来,腾出编制用于引进专业技术人才,给刚恢复的民族中学及新建的11所幼儿园招聘教师。实行周转编制制度,将长期空编或职能萎缩的单位的空编制明确为周转编制,供县统一调剂使用。核定教育系统教师聘用控制数936名。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2019年,共完成185个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其中设立登记12个、注销登记24个、变更登记185个,涉及变更事项199项。全县338家事业单位法人实现“无纸化”年度报告公示,提交率和非保密事业单位公示率均达到100%,真正做到“应公示尽公示”。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实地核查,从事业单位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按事业单位总数的3%随机抽取9个事业单位进行实地核查,及时发现和解决事业单位工作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工作规范标准,提升核查的实效。全年共组织人员对17个事业单位进行实地核查,先后核查出需整改的问题24项,现场落实整改8项、限期落实整改16项,整改合格率达到95%以上。2019年机构改革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新赋码11个,证书信息变更20个,撤销22个(含机关11个、机关内设机构11个)。
(县委编办 黄燕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