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务管理

机关事务管理

【概况】 扶绥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现有编制27个,实有在编在职干部22人,内设办公室、房产股、水电股、公共机构节能股、会务股、卫生股、保卫股等7个(股)室,另外负责机关公务用车服务平台、机关廉政食堂的管理工作。

【机关饭堂经营管理】 1月,职工饭堂服务面从政府大院扩大到全县县直单位职工,截至6月,登记在册办卡人数1000人。其间,职工饭堂抓好餐费补贴发放工作,及时把补贴充值到干部职工就餐卡,同时,精心编制菜单,控制食堂运行成本。为进一步落实伙食补助政策,7月3日正式运行农商行“一卡通”模式,前后共确定27家餐饮店作为伙食补助定点餐饮店,截至年底,财政部门收集统计的全县享受伙食补助的职工人数3500余人,激活“一卡通”2447张,发放补助5834人次,发放总额17736608.94元。11月1日起,原由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和县接待办主管的接待工作正式移交给县接待办,政府大院职工饭堂大楼拆除,职工饭堂不再继续为干部职工供餐。

【平台公务用车及管理】 对用车范围、用车审批程序、费用结报、油耗管理、运行维护、安全管理等进行严格管理。3月,有关部门的6辆行政执法车移交公车平台统一调度管理,6—7月,新购置了10辆轿车、2辆商务车。2019年,应急、机要通信用车平台,行政执法用车平台共调度车次为12775次,为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各部门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及开展各项中心工作提供车辆保障。

【公共机构节能】 2019年,中心按国务院和自治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方案和标准要求,进一步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按照《公共机构节能节水技术产品参考目录》,推广使用节能节水技术产品。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方面,对县龙华中学进行节能改造,加装10千瓦光伏发电系统,引入1套油烟净化设备,同时更换一批节能型商用电磁炉,改造面积9000平方米;创建示范单位方面,指导改造的县人民医院按要求完成改造工作,被评为国家级“节能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新能源汽车推广方面,在县人社局大院增加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8个,租用新能源汽车1辆;垃圾分类方面,乡镇人民政府大院、县人民政府大院、县直合署办公单位大院等主要办公区域均对照广西地方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及作业规范(DB45/T1896—2018)》配备分类设施达150组。

【水电管理】 2019年,中心做好管辖区域的水电管理工作,确保水电等正常供应。照明方面,全年更换各类照明灯具上千只,对重要部位的照明,确保完好率达99%以上,一般部位完好率达98%以上;用水设施和排水方面,针对出现问题的各类排水软管、电动冲洗阀、浮球阀、卫生洁具、管道等,及时更换和维修,保证了各类用水设施完好,使用正常,排水畅通,无跑、冒、滴、漏现象。

【会务工作】 2019年,中心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的要求,做好各项会务工作,在四楼会议室共完成481场次会场布置,完成在县剧场召开的县人大、政协和党代会的会务工作及车辆调配工作。

【治安管理】 2019年,中心负责县人民政府大院、县人大大院、县工商局旧办公楼的安保工作。实行领导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实行周例会制度,对大院安保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分析研判,动态跟进;在生活上关心安保人员。对上访人员按规定严格登记核查,配合有关部门(县政府办、信访局)做好群体上访人员的稳控工作。

【绿化保洁】 2019年,中心管辖的办公区、宿舍区都安排有保洁人员负责日常的卫生工作,解决脏、乱、差的现象。加强卫生保洁监督和检查,确保保洁员对办公大楼卫生间、楼道、大院、大楼周边、车棚、草坪进行保洁,保证大院、大楼的卫生整洁。

【房产管理】 2019年,先后安排县委巡察机构到岜晓路原消防大队营院办公,县能源办到旧法院办公区办公,县文联和新宁镇商会到旧人社局办公楼办公,县“创城”办到旧人社局培训楼二楼办公。对机构改革的部分单位调整办公用房的相关单位:新成立的县军人退役局等3个局及8个搬迁单位到空港附楼办公,对县工商局旧办公区、食药监局、工信局、科技局等办公区进行整合调配使用,县工商局旧办公区、县检察院原办公区完全腾空准备拆迁。

(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