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管理
【概况】2019年3月机构改革,扶绥县国土资源局更名为扶绥县自然资源局,同时,原县调处办整体划归扶绥县自然资源局。县自然资源局是在原县国土资源局的基础上,将原县国土资源局以及原县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局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县住建局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县水利局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县农业局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整合组建而成,属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加挂扶绥县不动产登记局牌子。
按照2019年扶绥县人民政府批复的“三定”方案,县自然资源局设办公室、法规和执法监察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股、自然资源权益与利用股、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股、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股、矿产与地质环境管理股、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股、纠纷调处与信访股、行政审批股共10个内设机构,核定行政编制18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其中1名副局长兼任县不动产登记局局长)。
扶绥县自然资源局下辖扶绥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全额拨款)、扶绥县国土资源收储交易所(自收自支)、扶绥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差额拨款)、扶绥县国土资源技术服务站(差额拨款)、扶绥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参公管理)等5个二层机构,均为独立核算单位,在局本部共同办公。
2019年,扶绥县自然资源局有行政编制人员18名、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7名,其中局长(兼党组书记)1名、副局长3名。年底,全系统在岗人员共192人,其中在职在编82人、聘用110人,研究生学历7人、本科学历84人、专科学历69人、其他学历32人。
【耕地保护】2019年度崇左市下达扶绥县耕地保护任务为132499公顷、基本农田保护任务107044公顷,当年扶绥县基本农田保护总面积为107189.46公顷,比上级下达的保护任务增加145.46公顷,保护率80.79%,达到目标任务要求。
【用地计划管理】 2019年,县自然资源局通过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调整),保障自治区统筹推进华盈木业、万翔电线电缆、铜循环下游产业机电项目及乐知学校、新宁卫生院、“棚改”六期等21个重大项目用地,调规总面积1385亩,待规划修改(调整)方案获批后,安排8个批次进行报批。同时,向市级层面申请调剂5000亩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年内获2400亩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保障南国铜二期、川恒“铜钛磷”循环产业、广西外国语学院二期、德科二期等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全年出让国有建设用地92宗,出让土地面积4249亩,土地出让收益78911.2万元。
【土地开垦整理】2019年,实施18个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获确认新增水田面积3058亩,其中实施的3个市级投资项目中,中东镇淋和村完成总工程量的60%,龙头乡肖汉村完成总工程量的80%,东门镇咘练村完成总工程量的90%。
【项目建设用地报批】2019年,共上报建设用地指标11467亩,获批6500多亩,保障了达利食品生产基地项目、德科年产30立方米新型OSB生产线项目、扶绥县生态牧场项目等重大项目用地及重点产业、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基础设施路网项目用地需求。第四季度项目用地规划调整面积1385亩拟落实中国—东盟青年产业园标准厂房二期等20个项目用地,安排8个批次上报审批。
【国土规划修编】2019年,扶绥县落实国家、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重大决策部署精神,于6月24日召开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动员会,并组织技术人员到各县直部门对接采集相关数据,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前期6个专题研究。7月初开展生态“红线”评估工作,7月19日—22日召开对接会并多次与林业、生态环境等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沟通,形成扶绥县生态保护“红线”自查报告和初步划定成果,7月23日通过市级审查,9月12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组织联审,对崇左市的生态“红线”提出审查意见,10月初修改完善后上报自然资源部。年底,完成扶绥县国土空间规划前期6个专题研究成果通过专家审查并上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其他主要工作】扶绥县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成果于2019年3月27日完成县级质量检查,2019年4月24日完成市级预检。调查成果资料齐全,数据成果内容基本符合检查要求。4月底通过自治区级过程质量检查,成果总正确率达到90%以上。8月底通过自治区级核查,9月中旬上报自然资源部。
(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