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  利

水 利

【概况】 扶绥县境内有流域面积50平方千米以上江河共23条,流域面积50 平方千米以下江河共253条,主要干流有左江河、客兰河、汪庄河、双侠河,其中左江河、客兰河为跨行政区域河流。全县有水库53座(含在建的渌吝水库),有效灌溉面积18.73万亩,其中大型水库1座,即东罗镇客兰水库;中型水库3座,分别是中东镇新安水库、东门镇那江水库、柳桥镇那加水库;小(一)型水库11座,分布在中东、渠黎、山圩、东门和柳桥等5个镇;小(二)型水库37座,分布在中东、昌平、龙头、新宁、渠黎、岜盆、山圩、东门、东罗和柳桥等10个乡镇。截至2019年底,全县共建成各类农村饮水工程411处,受益人口29.9万人。

2019年,扶绥县水利系统有机构1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下属二层机构5个,局下属水管单位11个;单位编制总数137个,实有人数126人,均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117人。

2019年,上级下达扶绥县的中央水利投资共计1162万元。截至年底,全县共完成中央水利投资1088万元,主要实施汪庄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及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019年小型水源工程项目、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2019年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全县水利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得到提升,民生水利建设实现较快发展,水利抗灾减灾取得明显成绩。

【水政水资源管理】 2019年,县水利局继续贯彻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扎实推进水资源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水资源保障和水资源保护能力,为本县经济社会发展和饮水安全、用水安全提供有力保障。全县共征收水资源费31.05万元,完成全县取水设施核查登记的初步核查及县城饮用水源地调整等重点工作,并配合扶绥生态环境局完成县城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治理工作,确保县城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标。

【农村饮水安全】 因扶绥县为非贫困县,近年来,上级下达的水利投资资金逐年减少。为解决农村饮水项目资金不足问题,县人民政府创新通过融资代建模式拓宽融资渠道,以扶绥县启源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作为融资代建的主体,计划在2020年底前实施农村人饮改造工程项目261个,全面提升农村饮水安全。2019年,全县计划完成人饮改造项目100个,年底实际完成142个,完成投资3810万元,其中包含2019年为民办实事柳桥镇岜留屯等10个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均已通过县级组织验收并投入使用,有效解决了全县11个乡镇的饮水安全问题。

【重点水利建设项目】

(一)渌吝水库工程。项目批复概算总投资9483.16万元,主要建设混凝土重力坝1座,安装供水主管道4.065千米,新建交通道路0.91千米、跨渌吝河交通桥1座及工程安全监测设施等。截至2019年底,项目累计完成一期、二期导流工程,混凝土拌和站装配及料场施工,0号至10号坝块基础砼浇筑均已完成80%以上。

(二)那巴河防洪整治工程。总投资906.33万元,主要实施姑龙水库管理所至银河与东门河汇合口河段整治河长约5.4千米,新建护岸总长8071.9米,拆除废弃拦河堰坝2座等。截至2019年底,已完成新建护岸总长7072米,占总工程量的88%。

(三)主要支流郁江治理工程扶绥县城区充禾—县人民政府段工程。项目总投资4061.6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新建防洪堤总长1870米,新建护岸总长2265米,沿堤(岸)共布设4座排水涵、12座下河步级等。截至2019年底,Ⅰ标段完成原地貌测量、施工放样、施工临时设施搭建工作及部分施工临时道路等,Ⅱ标段累计完成石笼挡墙施工100米左右,Ⅲ标段完成砼挡墙115米、石笼挡墙260米、石笼护坡2100立方米及县人民政府段主体工程等。

【水土保持工作】 2019年,县水利局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意效益”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加大水土保持执法力度,有效推动水土保持补偿费征缴工作。截至2019年底,全县共完成286个生产建设项目“天地一体化”图斑现场复核任务,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项目21个,完成生产建设项目30个。下发生产建设类水土保持补偿费缴费通知单54份、限期缴纳通知书13份,累计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027.734万元,比上年增长34.52%,居全市第一。

【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2019年,全县完成全部53座水库的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及审批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县11个乡镇均按照水库调度运行方案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完成辖区范围内33座水库演练工作。县水利局严格落实水旱灾害防御责任,协调各乡镇对全县53座水库开展汛前、汛中、汛后3次水库安全运行大检查,对发现问题的水库切实整改到位,确保水库安全度汛。2019年,全县未出现重大水旱灾害险情,实现零伤亡目标任务。

【其他水利工作】

(一)河道采砂综合整治。县人民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全面禁止河道采砂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规定扶绥县辖区内所有河道全部划定为禁采区,禁采区河段内禁止一切采砂活动。公告从2019年9月1日起实施。2019年,全县共开展执法行动50次(联合执法9次),出动人员350人次,出动车辆55车次,出动船艇9航次。集中整治东门镇汪庄河渠荣段的咘练村岜白屯,渠荣村渠茤屯、新双均屯、旧双均屯、驮卜屯等非法盗采砂点11处;拆除新宁镇充禾砂场和龙头乡宏磊砂场、凉亭砂场等违建砂场3处;扣押非法采(运)砂船5艘,立案6起,作出行政处罚22.2万元。

(二)落实“河长制”工作。全县共设立县级河长(含总河长)4位、乡(镇)级河长28位、村级河长85位。2019年,县级河长累计巡河33人次、乡级河长累计巡河924人次、村级河长累计巡河3740人次,确保江河湖库水生态持续良好。

(县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