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 察
【概况】 2019年,县检察院积极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推动各项检察工作,被授予“全区禁毒严打整治专项行动先进集体”“崇左市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
【办公室】 2019年,加大扶贫领域案件查办力度,确保国家政策资金安全,有效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多方协调落实挂点帮扶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争取到资金40余万元用于那标村委办公楼、文艺舞台、篮球场、党群活动中心广场等设施建设,争取到项目资金70余万元用于岜伦村水利建设“三面光”项目2000米、太阳能路灯15盏。促进挂点帮扶村集体经济发展,为岜伦村协调争取上级资金70万元用于入股相关企业经营发展,实现集体经济收入5.4万元。组织帮扶人员认真落实各项帮扶工作要求,到2019年底,挂点帮扶的岜伦村剩余贫困户6户11人,贫困发生率降至0.38%,那标村剩余贫困户18户37人,贫困发生率降至0.6%。
【第一检察部】 2019年,批捕、起诉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涉恶案件5件7人,法院均已作出有罪判决。结合办理的涉恶案件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5份,督促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对行业进行有效整治,堵塞监管漏洞,完善监管机制。注重深挖彻查,协力“打伞破网”。围绕检察办案职能,注重在审查案件过程中排查涉黑涉恶线索,深入开展案件回访工作,推进检察环节线索摸排和“打网破伞”取得新突破。向相关职能部门移送线索21条,2条线索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2条“保护伞”线索县纪委监察委已立案调查。贯彻落实最高检针对教职员工性侵害未成年学生、幼儿园儿童问题向教育部制发的“一号检察建议”,与教育局联合召开推进会,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检教合作,联合走访督查各学校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情况,排查各学校存在的管理漏洞。结合办案中发现在校女生被性侵害案件仍多发的问题,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健全相关机制,堵塞漏洞,得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采纳,有力助推平安校园建设。派出13名员额检察官到13所学校挂任法治副校长,指派10名检察官助理担任法治辅导员,深入各中小学校开展“预防性侵害”主题宣讲活动31场(次),设置固定法治橱窗34个,发放法治宣传手册1.5万多份,受教育学生1.7万多人次,进一步增强未成年学生自我保护、防范不法侵害的能力。结合办案实际,制作防范性侵害的微动漫《我们一起守护孩子的明天》,通过“两微一端”进行宣传,让更多人知晓“一号检察建议”,共同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第二检察部】2019年,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改善生态环境的迫切要求,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行为,提起公诉27件28人,强化部门之间对生态环境事件的联动联合关系,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左江流域非法网箱养鱼、废旧轮胎炼油固体危险废物、露天烧烤污染)的诉前检察建议3份,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职,县辖区内网箱养鱼整治、固体废物污染治理、露天烧烤污染大气环境治理等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认真履行检察机关服务非公有制经济职责使命,以非公有制经济服务站为依托,深入县内三大园区走访民营企业18家,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服务,协助企业防范解决因工人过激维权、薪酬矛盾、订立合同受到其他企业有预谋的欺诈、超范围表达诉求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问题。举办“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非公有制企业家代表40人次走进检察机关,面对面答疑解惑,倾听非公有制企业家对检察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意见、建议。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通过办案职能促进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有效解决。根据国务院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工作部署,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参与协调解决2起拖欠薪资案件,参与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会1次,涉及企业15家、农民工102名,帮助讨回被拖欠的工资130多万元。加强民事执行监督办理力度,助力人民法院对已生效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通过办案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作用,共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9件。11月,崇左市检察机关推进虚假诉讼监督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现场会在扶绥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本院在会上作经验发言。以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捍卫英雄烈士荣誉与尊严”“我们都是护旗手暨‘捍卫国旗与国旗法尊严,喜迎70周年国庆’”3个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为契机,共摸排公益诉讼线索19件,立案1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件,范围涵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财产、食药安全、英烈保护和国旗使用等领域。
【第三检察部】2019年,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检察院“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重要指示精神,建立健全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实行“日清日结,随办随回复”,收到来访信件13件,接待群众来访26人次,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成,立案审查国家赔偿案件1件并作出不予赔偿的决定。同时,探索试行群众“最多访一次”做法,对群众来访事项尽量一次办结。持续推进远程视频接访,构筑群众足不出户表达诉求的“阳光通道”,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目标,通过远程视频接访群众10人次。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注重对贫困户、未成年人、残疾人、军人四类人员的司法救助,办理司法救助案件9件12人,其中未成年人(均为在校学生)4人,建档立卡贫困户1人,共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9万元。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2件22人,降低关押风险隐患和诉讼成本,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可能带来的社会负面影响。强化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对辖区内监外执行罪犯开展全面考察、核查率达100%,提出纠正意见4件,有效防止脱管、漏管以及重新犯罪的发生。办理的吴某海等人社区矫正监督案获评为全自治区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和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精品案件”。
【政治部】2019年,始终把旗帜鲜明讲政治放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要求,把检察工作纳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来谋划推进,主动向县委报告重大检察工作部署和重要检察工作。院党建工作做法连续2年在全县组织工作会议上作书面经验交流。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组织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状,院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4次,组织召开意识形态联席会议2次。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关做法获县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发的简报通报表扬3次。加强业务培训,举办脱产培训班次20次,参与人数500余人次,组织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活动180人次。参加上级检察院组织开展的各类岗位练兵及业务竞赛活动。干警获各级各类表彰奖励11人次,其中1名干警制作的微课程《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荣获国家检察官学院“微课程”评选活动二等奖。
(县人民检察院 蒙元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