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 判
【概况】2019年,扶绥县人民法院认真履行司法职责,主动服务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高效。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4495件,审结4318件,同比分别上升33.38%、36.73%,结案率96.06%,同比上升2.35个百分点。 共12项工作20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获2019年全市法院绩效考评先进单位,立案庭获评“全国巾帼文明岗”,同时,涌现出全自治区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先进个人、全自治区基层法院“百名岗位能手”等一批先进典型。
【刑事审判】2019年共受理刑事案件268件,审结262件,结案率97.76%,判处罪犯363人,判5年以上有期徒刑11人。其中,审结“两抢一盗”“黄赌毒”等多发性犯罪83件108人,审结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15件15人,审结网络开设赌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新类型网络犯罪3件17人,审结侵犯著作权犯罪4件4人,审结非法采矿、盗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案件34件47人,审结社会影响较大、涉案人数众多的木民村李某才等28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审结首例由检察院提起的污染环境公益刑事诉讼案件,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了黄某松等3人、邓某平等4人敲诈勒索涉恶案件2件。
【民事审判】 2019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2957件,审结2879件,结案率97.36%,调撤率52.42%。其中,审结保险、金融借贷、信用卡等金融纠纷457件,审结民间借贷纠纷319件,审结涉众型开发商、物业服务等涉房地产纠纷682件,审结劳动争议纠纷96件,审结贫困人口就业、教育、土地承包合同、征地补偿等纠纷21件。审结各类家事纠纷296件,调解撤诉率77.03%,同比提高9个百分点。以企业司法需求为导向,高效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主动提供法律服务,强化多元化解机制,主动提供法律服务58次,诉前化解纠纷168件,受理涉园区诉讼案件18件,审结15件,调撤率达55.56%,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000多万元。
【行政审判】 2019年,县人民法院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服务和保障“放管服”改革,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全年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8件,审结18件,结案率100%,自10月1日起,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由江州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立案、审理、移送等衔接工作,实现集中管辖顺利交接。
【审判监督】2019年,县人民法院切实将“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细化和规范案件办理流程,健全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依法接受纪检监察、检察监督,深化人民陪审员机制改革。全年共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1件,本院发现错误启动再审2件,审结民事再审案件4件。
【案件执行】 2019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210件,结案1117件 ,结案率92.31%,执行到位8487万元。织密信用惩戒网,打击拒执罪等“组合拳”,让“老赖”无处遁形,全面实行执行财产网络拍卖,实现财产变现价值最大化。在全市两级法院率先引入第三方辅拍机构,开启“互联网+平台+服务”的司法网拍新模式,共在网上成交案件标的物102件,成交金额6074.19万元。
【涉诉信访】 2019年,县人民法院强化涉诉信访责任落实,妥善化解涉诉信访,坚持“院长接待日”、日常接访、远程视频接访、带案下访制度,共接待群众来访83人次,处理群众来信10件(次),没有因涉诉信访工作处理不妥引发当事人越级上访的事件发生。
【其他主要工作】 2019年,县人民法院全力打造两个“一站式”,推进司法服务能力现代化。构建“党政主导、多方参与、共建共享”的“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格局,建立“一站式”诉讼服务机制,加强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诉讼服务中心在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指导平台的评估得分在全区法院排名第一。在渠黎人民法庭建设“壮美法治文化园”,在园内建立法庭“一站式”解纷中心,构建“多元化调解+速裁”新格局。东门人民法庭喜迁新址,审判综合楼竣工投入使用,基层司法环境逐步改观,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司法保障。
(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