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
【概况】2019年3月,扶绥县机构改革,扶绥县环境保护局更名为崇左市扶绥生态环境局,作为崇左市生态环境局的派驻机构,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综合管理股、行政审批股、生态办。改革后,原二层机构环境应诉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县域经济与环境科学研究中心合并到环境监察大队,设立二层机构崇左市扶绥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年内,有崇左市扶绥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扶绥县环境监测站2个二层机构。有编制44个(含二层机构),其中局机关行政编制7个,在职在编37人(含二层机构)。
【项目环评审批】 截至2019年12月20日,共完成环评审批项目72个,同比增幅36%,其中属于编制环评报告书的项目报告书6个,属于编制环评报告表的项目66个;共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18个,环境影响备案登记84个。
【环境监管执法】 2019年,结合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工业污染源执法检查、砖瓦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汛期环境安全保障和环境风险隐患专项检查、危险化学品环境安全综合治理等环保专项执法行动,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年共出动环境监察执法人员380余人次,检查企业200余家。其中纳入2019年度随机抽查检查的污染源103家,建设项目85家。已完成抽查企业96家。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6件,共计罚款290568元。
【环保督察整改】扶绥县制定了《扶绥县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扶办文〔2019〕71号)、《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扶办发〔2018〕43号)等整改方案。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扶绥的五大类6个问题正按整改方案时限要求开展整改;2018年6月—7月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广西期间交办的25件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已完成整改23件,基本完成整改2件。
【保护饮用水水源】 2019年4月,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报送取消扶绥县江西岸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审查意见的函》(桂环函〔2019〕522 号)有关要求,向自治区水利厅请示调整扶绥县饮用水水源地。5月17日,自治区水利厅同意调整扶绥县饮用水水源地;6月,又重新上报市人民政府请求取消江西岸水源地保护区;10月底,自治区同意撤销江西岸水源地保护区。
【大气污染防治】 2019年,根据制定的《扶绥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 年)》《扶绥县2019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扶绥县秸秆露天禁烧区划定和综合利用实施方案》,配合市局开展8家加油站油气回收验收,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加大秸秆禁烧宣传,对各乡镇加强督导及巡查力度。同时,加强联防联控,通过在清扫车上贴宣传标语、广场设立宣传展板、重要路口拉宣传横幅、学校工地周边发宣传单等方式加大大气污染防治的宣传力度。截至12月18日,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有效天数350天,其中优良天数为325天、污染天数25天,优良天数比率为92.8%;PM10平均浓度值为57.5微克每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值为35.5微克每立方米。
【环境信访】截至12月19日,共接到投诉56件,其中来电21件,部门转办16件,网络微信平台10件,来访8件,来信1件,处理率达100%,所有投诉信访案件均严格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和环保部《环境信访办法》规定及时调处并及时将处理情况反馈给信访人。
【水源地保护】 2019年,根据原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环环监〔2018〕25号)等相关要求,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工作,县辖区内有县级饮用水保护区2个,排查出环境问题11个,已按照时间节点全部完成清理整治。排查“千吨万人”水源地4个,发现各类问题17个,已制定整治方案,计划2020年底前完成整治。
【环境监测】 一是水质量监测。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龙寨取水点每季度采样分析1次,全年共监测4次,监测项目61项。监测结果表明,县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龙寨取水点水质达到或好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从第三季度开始开展“千吨万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监测结果表明各取水点的水质均能达到相应的国家环境标准限值。二是噪声质量监测。每个季度对县城区的7个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进行24小时连续监测,第四季度对20个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位以及100个区域声环境监测点位的环境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点的昼间噪声均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限值。
【生态建设】 一是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稳步实施。桂生态修复办函〔2019〕27号文件明确由扶绥县人民政府作为责任主体的项目共9个,按照县人民政府的部署安排,全部山水林田湖项目由县生态环境局统筹协调推进。年内县生态环境局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组织编制了项目实施方案并通过评审获得专项奖补资金,各项目工程均在按既定目标加快推进。二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工作扎实推进。推进龙头乡林旺村林湴屯水塘水体修复及周边环境治理工程,该项目申请自治区2017年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属于左江流域环境保护治理项目,总投资34.6万元,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卫生间1间、挡土墙30米、排水沟30米以及周边绿化、水体修复等工程。项目于2019年11月开工建设,年底完成。三是推进左江沿岸村屯和各乡镇振兴计划示范村污水处理工程(一期)。该项目申请自治区2017年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预算总投资986万元,建设内容为5套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地点为左江沿岸村屯,包括龙头乡林旺村王令屯、旧那帽屯,龙头乡坛龙村岸塘屯、沙中屯,新宁镇上洞村下洞屯等5个村屯。项目已开工建设。
【环保宣传】 2019年,以第48个世界环境日为契机,围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组织开展2019年“六·五”世界环境日现场宣传活动,结合“固定党日+”环保进社区、环保进企业、环保进乡村、环保进校园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利用中国联通公司平台向市民发送“六·五”世界环境日环保公益短信,环保宣传短信约2万条。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600余份,组织102家企业参加环保知识培训,悬挂宣传横幅12条,展出宣传板14块,开展环保知识有奖问答3次。
【业务培训】 根据2019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要求,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充分调动环境执法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和研究执法技能的主动性。派员参加区市举办的各类培训活动,如2019年全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和碳市场建设培训班、2019年全区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培训等培训活动。 10月,派出1名环境监察业务骨干参加全区环境执法案件讲解比赛;11月,派出1名环境监察业务骨干参加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举办的2019年环境执法大练兵案件评查培训班,不断提高环境监察人员的执法水平。
(扶绥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