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扶绥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由县长、副县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各办主任、各局局长组成。2019年 ,扶绥县人民政府班子由县长1名、副县长11名(其中挂职3名)组成。县人民政府在县委领导下,在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下,行使职权,实行县长负责制。2019年,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部署要求,机构改革后,县人民政府机构共设置26个。下辖龙头、新宁、岜盆、渠黎、渠旧、东罗、柳桥、东门、山圩、昌平、中东等11个乡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