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
【概况】 2019年末,全县有医疗卫生单位(机构)78个,其中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包含民营医院)7个、乡镇卫生院13个、诊所58个。全县床位共1372张,其中县级医院957张、卫生院415张,每千人口拥有病床3.36张。卫生系统人员共2441人(含临时聘用、村卫生室、诊所),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86人,执业医师537人,执业助理医师102人,注册护士905人;平均每千人口拥有卫生技术人员5.11人、执业(助理)医师1.56人、注册护士2.22人。13家乡镇卫生院职工共599人(含临时聘用),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01人、执业医师102人、执业助理医师71人、注册护士197人。全县128个行政村总共设立116个卫生室,有注册乡村医生184名,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1名。全县民营医院1家(扶绥华康医院),床位20张,个体诊所58家,共注册执业(助理)医师99名,注册护士88名。全年诊疗总人数1240830人次,出院人数50904人次,医疗收入134903.9万元。
【医政管理】 2019年,扶绥县继续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体系,扎实开展“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千医进千屯服务万家”等活动。
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在深化公立医院改革的进程中,县人民医院和中医医院严格按照复评审标准要求,先后通过了“二甲”等级医院复审,县妇幼保健院正开展创“二甲”工作。医院实行科室成本核算,专人监督审计,定期反馈。严格控制医疗费增长,减少药品所占比例;规范药品采购供应管理,严格执行药物集中采购政策;完善医嘱处方点评,定期分析通报基本药物、抗生素使用情况,强化用药行为的监督评价,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保证用药安全。按照公立医院改革的要求,扶绥县于2015年8月起实施药品“零差价”,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2019年,全县取消药品加成额1355万元,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增加收入1742万元,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率78%,同比增长6%。
医院信息化建设。县卫健局、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共同建设远程会诊网络,通过移动信息化的应用全面提升跨科室、跨医院协同效率,降低异地就医负担,把握最佳诊治时机,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县人民医院实行全院网络设备同步进行更新,同时,扩展网络管理平台新功能,开通自助费用查询系统、自助打印、就诊“一卡通”、自助叫号、微信预约等服务项目。
开展分级诊疗。2019年,继续稳步推进县域医共体工作,着力构建分级诊疗机制。由县人民医院与中东中心卫生院、县中医医院与岜盆乡卫生院建立紧密型医共体,进一步提升乡镇卫生院的诊疗水平、运行效率,合理分流患者。县人民医院与自治区人民医院等多家三甲医院签约建立医联体,与广西民族医院、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结成肿瘤、心血管、艾滋病等专科联盟,通过专家坐诊、主刀手术、远程会诊等方式,有效提升医院医疗水平。县中医医院依附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在牵头医院专家“传帮带”下共开展5项新技术,中医骨伤科、中医妇科、壮医科被评为自治区级基层中医、民族医重点建设专科,脑病科被评为崇左市临床重点建设专科。2019年全县总诊疗565120人次,比2018年的624695人次下降9.5%;二级、三级医院下转病人974人次,比2018年的152人次增长540.8%;基层医院上转病人562人次,比2018年的878人次下降36%。
推进单病种付费工作。2019年,扶绥县实施按病种收付费82个,制定了相关的付费方案及病种付费管理信息系统;全县共有40人享受单病种付费的政策,其中县人民医院共有38例,中医医院共有2例。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全年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病例数18206个,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病例数占出院病例数的50%。
2016年,扶绥县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评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2019年10月下旬,自治区中医药局专家组到扶绥县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评估工作,并对扶绥县给予了充分肯定。县卫健局联合县应急管理局、县教育局、团县委、县红十字会、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空港院区等单位联合开展应急救护知识技能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00份,接受应急救护知识技能群众有约300人。完成全科医生转岗培训13人,派出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2人。进入93所中小学校开展防溺水宣传培训110次,发放宣传资料19540份,培训中小学生38715人次。
【医疗机构规范化管理】 2019年,县卫健局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有效管控医疗费用,规范各医院诊疗行为,严格落实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控制在指标范围内。强化供血和用血管理,将无偿献血纳入乡镇考核指标,确保临床用血全部来自无偿献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无偿献血法》,组织发动开展无偿献血工作,全年献血2930人次,献血量4600.5U。执业校验检查医疗机构58家,其中有床位的医疗机构13家、无床位的医疗机构45家。完成116家村卫生室的年度校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全年办理医师执业首次注册24人次,医师变更执业78人次,护士新注册(包含重新注册)15人次,护士执业变更47人次、延续注册13人次。
【医疗行业专项管理】 2019年,全县开展卫生专项整治,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0起,其中医疗违法案件14起,生活饮用水监督执法案件2起、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案件1起、违反《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3起,处罚金额共计32.8万元。开展“医疗广告集中清理”“全面整治医疗乱象行动”“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等3个专项行动,严格贯彻执行卫生计生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执业行为;举办各类法治宣传活动、讲座、培训等241场(次),受教育干部群众近5万人次。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 2019年,扶绥县各医院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县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药品及耗材采购均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网上集中招标采购,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县级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药品采购已经全面推行“两票制”。县直医院与20多家药品供应商重新签订“两票制”合同,并严格执行,控制医疗成本。同时,提高部分医疗服务价格,优化医疗收入结构。2019年,医疗业务成本(医疗卫生支出)支出占医疗收入的97.51%,比2018年同比下降2.49%。
【行风建设】 2019年,县卫健局共受理来信来访信访件15件,已全部办结。全年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起,通报批评7人。
(县卫健局 韦锦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