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司法行政

【概况】扶绥县司法局现有班子成员4人,单位编制数45人。2019年,扶绥县司法局/扶绥武警中队被县委、县人民政府评为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单位,县司法局在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档案评查评比评优活动中获得优秀组织奖,岜盆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获得2019年全市人民调解案件评比一等奖,东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获得2019年全市人民调解案件评比二等奖。滕勇胜荣获全市建设平安崇左活动先进个人,黄福平、梁在色荣获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新时代边关司法为民先锋”, 黄福平在全自治区司法行政系统“新时代广西司法为民榜样”评选活动中获人民调解榜样提名奖。

【法治宣传教育】 2019年,县司法局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全面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利用民族风俗等重大节假日深入村屯进行法治宣传,组织开展扫黑除恶暨“三月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邀请山歌歌手现场演唱扫黑除恶山歌,寓教于乐的方式受到了热烈欢迎。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及相关职能部门深入社区、居民小区开展“法律夜诊”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进行普法宣传、化解邻里纠纷,耐心解答群众咨询的法律问题,引导群众依法维权。联合多部门开展形式多样、重点突出的法治宣传活动,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系列宣传活动,举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助力脱贫攻坚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文艺晚会。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邀请律师、青年普法志愿者到各中小学学校开展“开学第一课”和“祖国在我心中,法治伴我成长”法治讲座活动,提升青少年学法、用法、守法的意识和能力。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法治文艺晚会巡演活动,增强法治宣传的影响力、渗透力。开展被侵占国有林地综合整治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义务教育法、法律援助等专题法治宣传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全年在“魅力扶绥”微信公众号、广西普法网、《广西法治日报》等媒体报刊上刊登法治宣传信息数20多条。全年开展法治专题讲座70场(次),解答法律咨询780人次,印发宣传资料62100多份,受教育群众15.5万多人次。

【人民调解】2019年,县司法局立足基层化解矛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全县133个行政村(社区)各1名人民调解员、法律援助联络员参加培训,提高了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推行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试点工作,在渠黎、东罗、岜盆等乡镇开展试点工作,联合县人民法院、渠黎法庭利用信息化手段实行在线司法确认。8月,挂牌成立首家个人调解工作室——扶绥县新宁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老马调解工作室,促进基层调解组织触角的有效延伸。推行法律顾问律师共同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依法处理问题,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2019年5月,广西进安律师事务所莫天亮律师参与调处东罗镇那练村那全屯与扶绥县东罗工矿实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成功化解双方矛盾,案件获得2019年全市人民调解案件评比二等奖。

【社区矫正】2019年,县司法局创新教育方式,强化集中教育成果。每月25日把当月新入矫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到县社区矫正中心,由公、检、法、司等部门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集中教育,强化教育成果。年内,县司法局共接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监狱等部门调查评估委托94件,出具评估报告94件,采用92件,采信率98%,调查评估活动为委托机关依法判决、裁定、决定提供了参考依据。提高战备意识,认真做好值班备勤工作,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安全稳定“每日研判”和“日报告”制度,进一步健全应急指挥机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全力以赴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及第16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严格开展社区矫正特赦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按照9类标准排查符合特赦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按照上级要求报送特赦材料,扶绥县有3人被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告特赦并解除社区矫正。以崇左市开展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检查及检察院开展的执法检察活动为契机,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加强档案管理水平,促进档案管理规范化。在全市社区矫正档案评查活动中获优秀组织奖,参评档案分获二等、三等奖。2019年,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05人,解除社区矫正61人,在矫人员实施腕表定位,实现无脱管漏管、无参与群体性事件、无参与非法上访、无重新犯罪“四无”目标。没有发生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

【律师管理】2019年,全县有律师事务所5家,其中社会律师事务所4家,公职律师办公室1家。执业律师共53人,其中社会专职律师38人,公职律师12人,法援律师3人。律师事务所32名律师分别担任133个行政村的法律顾问,村级法律顾问每个月到村(社区)服务不少于5小时,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作为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重要内容,全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管理考核机制,按照上级“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工作要求,积极部署各司法所联系各挂点律师到挂点村每月开展一次服务活动。年内,“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举办法治讲座77场,提供法律咨询200多人次,参与人民调解工作4次。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材料、农民工法律援助等宣传手册 4800余本。

【公证管理】2019年,县公证处积极拓展公证业务,优化公证法律服务,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支持。在吴圩—隆安高速公路沿线征地工作和山圩产业园攻坚工作中,县公证处依申请、依法对日后可能灭失或难以提取的证据加以验证、提取、收存和固定,及时客观地保障了证据的客观性、完整性,缓解了沿线群众与征地相关单位间因地上建筑物、耕地、林地、草地等地上附着物和被征地面积等产生的矛盾,有效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年内,县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562件,其中提供公证法律援助78件。

【基层工作】2019年,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排查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土地纠纷、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医患纠纷等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和群体性事件苗头隐患,坚持重大矛盾纠纷上报及重大矛盾纠纷信息预警处置工作制度,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排查矛盾纠纷93次,预防纠纷22件,调处各类民间纠纷205件,调解成功196件,调解成功率达95%,其中申请司法确认12件,调解疑难复杂案件2件,调解协议涉及金额978.11万元。

【法律援助】坚持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制度,辖区内4家律师事务所每个月安排值班律师到县人民法院、县看守所、县信访局轮流值班,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充分发挥村级法律援助联络员的作用,实现法律援助全覆盖、“应援尽援”。2019年,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57件,其中民事案件332件,刑事指派案件25件,接待法律咨询人次1024人次,挽回经济损失约206.5万元。

(县司法局 葛胜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