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赦贵政,以政平赦——大树贾母的智慧
中国古代的传统社会很注重家庭的伦理关系,就家族本位而言,传统社会更看重家族的整体利益,家族利益高于一切。基于这个理念,人们很注重宗法制度在血缘关系中的应用。但研读《红楼梦》,要破除其在学界的宗法迷障,还要围绕清廷入关前后的历史资料来进行解析。同样在以家族利益为主的伦理架构体系中,何以《红楼梦》中女性家长的权威能够驾驭父系宗法获得一席之位?何以《红楼梦》中一反明清传统社会男尊女卑的思想而赞美“金紫万千可治国,裙钗一二可齐家”?
满人入关定都北京前,在婚恋方面长久以来有收继婚的习俗。《金史》记载:“女真旧俗,妇女寡居,宗族接续之。父死,则妻其母;兄死,则妻其嫂;叔伯死则侄亦如之。故无论贵贱,人有数妻。”即在上层政治体系中,部落首领(可汗)过世后,其接管宗室的儿子或兄弟可接娶其妻(福晋)。亦即满族先汗王留下的“太后”与太妃们的生死福祸掌握在继任者及宗亲手中,但并不是每位“太后”或者太妃都能侥幸存活。如皇太极即位时,先汗努尔哈赤的第四任大妃乌拉那拉·阿巴亥便被皇太极率领宗亲逼迫殉葬。而在满人入关后,自孝庄文皇后开始,满族上层的“太后”与太妃们的地位得到提升,她们非但能够体面存世,并且还被继任君主抬升到位同人神的地步。
家庭是一个社会的缩影,透过《红楼梦》中家族联姻下宁、荣二府的众生百态,我们得以窥见满汉民族从斗争走向融合,是一段游牧民族从奴隶社会走向封建社会的历程,入关后,其历代君王在满族信仰的基础上受到中原文化的影响,以孝道治国、宗法治家,使得旗人寡妇在封建宗法制度中辟出女性家长的一席之位,尽享一世尊荣。故在开篇第一章笔者梳理一遍封建社会的游戏规则,以便读者更了解宁、荣这二府满汉融合制度探索中的宗法伦理关系。
嫡长子继承制便是封建社会中宗法制度最基本的一项原则。
纵观历史的长河,嫡长子继承制为中国古代一夫一妻多妾制下实行的一种继承原则(制度),是维系宗法制的核心制度之一。嫡即正妻、原配,正妻所生之长子为嫡长子。法律规定嫡长子享有优先继承权,具体表现为:“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这种制度体现了等级观念,与宗法制度、妻妾制度互为表里,在当时一夫一妻多妾的制度下,避免了继承制度中的矛盾冲突。
“立嫡以长不以贤”的意思是:在国君的众多子嗣中,以嫡出子嗣年龄的长幼来裁定王位继承权。王位的继承人首先应该是君后(即国君原配)所出的儿子,不管他是否贤能。“立子以贵不以长”可以理解为:王位继承人都是国君嫡亲的儿子,但这些儿子不是同一个母亲所生,并且王后的儿子可能不是长子,这时就以“立子以贵不以长”这一条来确定继承人。这条游戏规则在保证君王一妻多妾的权利下才特别强调指向王后的权益——王位的继承人必须是正妻所生的长子。如果哥哥的母亲为妾(妃嫔),但弟弟的母亲为妻(王后),只要有妻(王后)的儿子在,就不能立妾(妃嫔)的儿子为太子。如妻(王后)没有儿子,就只能立妾的儿子(在这之中仍然以妾中较为贵的一人的儿子为太子),不论其年龄如何。
因此,可将汉人封建时代宗法制度在血缘关系中的应用理解为以维护父系权威为核心的嫡长子继承制,即:王位和财产必须由嫡长子继承,嫡长子是由正妻所生的长子。广义的“长子”是指排行最长的子女,换言之长女也可能包括在内,狭义的则只包括儿子,女儿的继承顺序较儿子后,甚至没有继承权。可以说,这是一种母系权威与女性立场不在考虑范围内的宗法制度。如王后只有一个嫡子,则很容易成为众矢之的,被君王的宠妃及其子嗣视为除之后快的竞争对手。如王后能够震慑其他妃嫔,并存在多个嫡子,往往又因这一条硬性的宗法制度给除继承人(嫡长子)之外的其他孩子带来发展前程上的瓶颈。
清廷在入关以前,其王位继承人制在努尔哈赤开辟的八王共治局面下一贯采取贵族推选制,在皇太极即位称帝后王权得到集中加强,但并未明确采用关内民族的宗法制度。入关后的第二位皇帝康熙才在吸收汉学与巩固王权的背景下,借鉴了封建王朝的顶层设计与治国之策,采取了嫡长子继承制度。当然,康熙嫡长子继承制度的尝试最终因九子夺嫡的乱象而以失败告终,并给下一任君王雍正开辟秘立储君的继承人制度提供了前车之鉴。
因此在《红楼梦》这部一反常态、尊女刺儒的“末世妖书”里,以贾家的沉浮喻这段清廷入关后的历史,将这段关外游牧民族由父系回归母系的顶层博弈过程在文明制度的架构中展现得酣畅淋漓,足令后世莘莘学子在诸多研红反儒的思潮中对明清交替频生迷惑,为之靡费口舌,为之推陈出新,为之百家争鸣。
回顾文本世界,作为大家长存世的贾母同样活在视家族利益为核心的世俗生活圈,不落俗套的是其一开始便在上层对父系宗法继承人制进行偷梁换柱,有意将儒家孝道思想用于祖宗家法的设计之上,从而构建起另一套以维系母系权威为核心的宗法制度。这也埋下了有清一代最终亡于太后摄政的伏笔,且听笔者娓娓道来——
从《红楼梦》中荣国府的这一支族谱来看,贾母为二代荣国公贾代善的正妻。其与贾代善诞育的第三代为贾赦和贾政,其中贾赦为贾代善的嫡长子,现袭一等将军,妻邢夫人,未养。而贾政为贾母与贾代善的二儿子,时任工部员外郎,妻王夫人。到了第四代,按照长幼之序来排列,则为:贾琏、贾珠、贾宝玉和贾环。虽则冷子兴在演说荣国府时提到贾赦“也有二子,长名贾琏”,但从其“琏二爷”的称谓来看,贾琏实为贾赦嫡出的二儿子,贾赦的嫡长子多半早夭,才会给冷子兴这个冷眼旁观的局外人造成一个“长名贾琏”的印象。那么,按照维系父系权威的嫡长子继承制的游戏规则,荣国府一支的嫡脉应为“贾赦-贾琏”这一系,将来最有家族继承权的人也为贾琏,如果不是贾琏,便是贾琏的嫡长子。然而,以传统视角看待,《红楼梦》这部小说怪就怪在它的主人公是贾宝玉,这个主人公显然是被整个家族寄予厚望的所在。嫡系的贾赦虽然世袭了荣国公的爵位,却偏居在别苑里,一改民间谚语“皇帝爱长子,百姓爱幺儿”的现象。
根据书中描述,贾代善死后,“皇上因恤先臣”,赐予贾政“工部主事”的官职。工部主事是个什么概念呢?相当于工部尚书的助理,官阶正六品,协理国家机构“工部”正常运行。清朝的“工部”设于天聪五年(公元1631年),职掌土木兴建之制,器物利用之式,渠堰疏降之法,陵寝供亿之典。也就是说,工部的职能,是负责管理全国的土木、水利工程、机器制造工程(包括军用器物等),以及矿冶、纺织等官办工业,并主管一部分金融货币和统一度量衡。这个部门的职能范围相当广泛,可称得上是六部之中除去户部之外油水最为丰厚的部门,但由于部门机构主要与全国的制造业、工商业者打交道,这在崇尚“士农工商”等级分化的封建时代中,却又是士大夫阶层公认的贱业。故有民间俗话形容清朝六部为:吏部贵,户部富,礼部穷,兵部武,刑部威,工部贱。虽则对于清朝中枢权力机构而言,六部平级,不分上下,但其“富贵威武穷贱”的固有观念可见是深入人心。
有清一代,中进士以后进翰林院,出来也是从各部主事或监察御史做起的,所以书里对贾政的官职评论为“同进士出身”。古代,中进士当官最荣耀,其他途径升上去的不但人数很少,而且被“进士出身”的人瞧不起。但像贾政这样走后门走到“皇帝因恤先臣”这步而特赐一个“同进士出身”资历的工部主事,则是另当别论了。清朝沿袭明朝制度,不设宰相,以“内阁+六部”的形式来架构中央行政机构。从官职品第来看:各部尚书均为从一品,仅次于内阁大学士;各部侍郎为正二品,与八大总督平级(如果总督兼兵部尚书衔,则为从一品)。尚书、侍郎以下,还有郎中、员外郎、主事、堂主事、司务、笔帖式等职位。
由此可见,贾政的“工部主事”在清朝官场上处于一个不上不下的品级,政治地位并不高,经济地位却一流。只要贾政不犯什么原则性的错误,上有“工部尚书”“工部侍郎”(上司)等承担决策方的政治风险,下有“工部司务”“工部笔帖式”等跑腿干事。可谓旱涝保收、令人艳羡的一份美差。并且,贾政这份美差有了皇帝陛下的保驾护航,一开始就省去科考评职的麻烦,可说在同事圈层,也算是狐假虎威,“天下地上,唯我独尊”了。一般有什么事,上层也不敢贸然劳驾其跑腿,但要办理什么重大工程的审批,还少不得要邀请其参与分几成“陋规”的。诚因此,我们足以窥见“偏爱幺子”的贾母智慧及其本领。
故而在贾家三代继承脉络中,可以窥测到因大家长贾母母系权力的强势介入,宁、荣二府的内部关系是非常微妙的。再由三代、四代和贾母居住的建筑布局来看,学界历来会有“贾赦不是贾母所出,贾政才是其亲生儿子”的观点。客观而言,若贾赦非贾源的嫡孙,非贾母所出,则最初在血统上就会被排除在宗法继承人外了,又何有其后来顺利地承袭荣国公爵位,还不时抱怨母亲偏心呢?毕竟,那终究是一个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和学习的男权至上的时代。
在文本之中,贾赦此人的出场次数甚少,因为贾母和他的关系很冷淡,以至于在生活中,贾母都偏向自己的次子贾政一房。连同吃住,也与贾政一脉在一块儿。
这又是为何呢?
只为,在血缘上来说,不分先后,天下母亲一般心。作为母亲,没有谁不希望自己的孩子过得好。倘使一个母亲有两个儿子,她的心就会总在两个孩子之间摇摆不定,以求平衡。如果一方强而一方弱,母亲的爱就会分给弱势的那方多一些。这也是大多数家庭里,母亲普遍会多怜恤疼爱幺子的原因之一。
贾母作为赦、政二人共同的母亲,以其视角和心态出发,丈夫过世后,在家庭财产的分割和继承上她一介妇孺无法向宗族插话,在封建化的时势下嫡长子贾赦可谓占尽优势,次子贾政则处于弱势地位。赦、政二人,对于贾母而言手心手背皆是肉,本质上是没有贵贱之分的。贾母断然不会愿意两兄弟因为一刀切的父系宗法制分家而过,如若分家,则难以挽回长子贵而次子贱的局面。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所以我们可以推测在贾母的努力下,代善过世之前做出了一些安排,才使得“皇上因恤先臣”,在不动摇父系宗法继承人制度基础上多了一份对次子贾政的格外封赏。虽则只是“同进士出身”,贾政从资历上而言不比进士尊贵,但“工部主事”这份美差,足以使之衣食无忧、安度一生。
尽管赦、政二人在宗亲财产分割继承后分家而过,却因贾母偏爱次子贾政的缘故,使得长子贾赦在崇尚孝道的家国环境与天家恩宠的光环沐浴下,仍与弟弟贾政齐心协力团聚在母亲身边,同甘共苦、荣辱与共。
蒋勋曾在其《红楼梦》感悟中谈到,读一部《红楼梦》,你会感觉到贾母如同荣国府这个大家族中的大树。因为这棵大树,其亲族才得到庇护,大树底下好乘凉,笔者深以为然,贾母不仅作为赦、政二人的母亲而存在,代善过世,她成了这个家族中名正言顺的大家长。作为大家长,便需要以全局的眼光来看待问题,需要更多的智慧去管理和支撑这个家族。所以,对于贾母偏爱贾政便推测贾赦不为其亲子的观点,在笔者看来是有失偏颇的。毕竟在清廷入关前后,其继承制度是在满族习俗与封建宗法的摩擦之下探索演绎的。如皇太极称帝后的顶层架构从承袭明制逐步走向入关后的封建制,前清的宗法继承人制度就是在对汉学的抵触、斗争与融合下以继任者的“孝道”治国探索建立的。显而易见,相对入关以前八王共治、贵族推举下弑母夺权的宗法继承系统而言,入关以后这套“因袭明制”、主张孝道治国的宗法系统是更有利于太后生存与幕后掌权的。故而书中贾母名唤“史太君”,可谓一大玄机也。
回到书中,在封建化的过程中嫡长子贾赦袭爵后成为一等将军,可说是个不折不扣的贵族人士。次子贾政虽在贾母的策划下走皇帝后门得到个“工部主事”的美差,但在等级森严、注重门第的时代来说,这是一个贵族门阀的士人阶层避之唯恐不及的“贱业”。赦、政分家,贵贱自出。我们试想,若贾母承袭传统,和长子贾赦住在一块,接受嫡长子的赡养,那么分家之后的次子贾政一家又该如何是处呢?
封建道统中百善孝为先,同时规定嫡长子继承家业后对其母亲赡养的义务。贾母便是吃准了人伦和律法的道统才在权衡之下将次子贾政带在身边,与之同吃同住,既照顾了宗室交替之初次子一家的体面生活,为贾政的仕途发展铺平道路,又对荣国府上下亲眷的和睦相处起到了维稳的作用,形成父系宗法继承制之外血缘关系上荣国府这个大家庭“分而未分”的局面。
这棵“大树”很有智慧。一定程度上,她为了整个家庭的团结发展,利用孝道绑架了自己的两个亲生儿子,其中尤以对长子贾赦情感上的牺牲为甚。这也能够解释得通为何贾赦常抱怨母亲偏心,而不是后妈可恶了。毕竟只有亲生的儿子,才会抱怨自己的母亲偏心与否,而非编派嫡母的是非善恶。在封建社会中,庶子是没有这项权利的。即便有,出于对自己生存处境的考量,也不敢私下怨怼和埋汰嫡母。
夫君离世,两个儿子该独立成人,分家而过了。作为母亲,内心苦楚,应该也会是大概率的事。但是书中未有过多记载,呈现在我们眼前的盛世图卷中,贾母与次子贾政一脉住荣禧堂,管家的权力却移交给了嫡长子贾赦的准继承人贾琏夫妇——贾琏主外事,熙凤主内务。这套权力制衡机制的运行,在小说中以家族故事来演绎诠释,几近完美。赡养母亲天经地义,老大和老二一碗水端平,谁都不能和谁再扯皮,只能在老太太这棵大树的庇佑下,相互扶持,和睦共处!所以,贾赦和贾政虽然早已分家而过,却依然同住一府,患难与共。而另一方面,贾母情感上偏向次子贾政,也是长期生活下来的一个必然趋势。
众所周知,贾政是个拥戴道统学问的仕途中人,在他的人生信念中,道德重于一切,尽管这个表现今人看来十分虚伪。但是比之贾赦,贾政行事作风可算正派多了。反观贾赦,承袭爵位之后的他过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生活,穷奢极欲,荒淫无耻。在他的人生中,大抵不需要努力就能获得显达的地位,一出生就站在了别人奋斗一生也达不到的制高点上,故其在自我约束与道德提升方面比不上懂得珍惜和知晓进退的贾政。
人皆向往高尚自律而非低俗放纵的品行和操守,贾赦与贾政,二者的品性客观上也造成了贾母感情上倾向次子贾政而非贾赦。当贾赦将女性当作玩物嬉逐其间之时,贾政却表现出对正妻王夫人的尊重,保持对内眷之事绝不插手的君子作风。
由此可见,贾母不论是作为母亲还是作为一个大家族的掌权者,心之所往,权之所行,在封建父系家长至上的宗法伦理制度中独辟蹊径,架构出一套母权至上、太后摄政的女权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