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看王熙凤的资本运作历程

第二节 回看王熙凤的资本运作历程

1.根据脂批“护官符”解读王熙凤的资本平台

自有资本诞生之日,资本的运作规律便离不开资本运作的平台和空间。不同人对资本运作的理解不同,正确的理解应为“资金(有形)+ 人际关系+社会关系+文化=资本运作”。而一提到王熙凤的资本运作平台,读者自然而然就会联想到是荣国府。但是,笔者在写“琏、凤之争”的章节时,曾提到王熙凤博弈权位的人生过程:王熙凤,以荣国府为起点,背靠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积累三代的资本平台,通过宁国府借势为其人生发迹的开端,再由后天的资本运作与经营造化,使得其人其境一跃成为能够左右清王朝半壁江山的人中之凤。

在程高本的续书中,王熙凤致祸的原因是“重利盘剥”。但是在强取豪夺的时代里,薛蟠打死一条人命尚能逍遥法外,区区几件重利盘剥的小事,又怎么会引发宁、荣二府的抄家之祸?因此,我们不得不对王熙凤资本运作的平台及其运营的绩效、规模深入解读。解读王熙凤的资本运作平台,一切要回看脂评本《红楼梦》中贾雨村的“护官符”——

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甲戌侧批:宁国、荣国二公之后,共二十房分,除宁、荣亲派八房在都外,现原籍住者十二房。】

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甲戌侧批:保龄侯尚书令史公之后,房分共十八。都中现住者十房,原籍现居八房。】

东海缺少白玉床,龙王来请金陵王。【甲戌侧批:都太尉统制县伯王公之后,共十二房。都中二房,余皆在籍。】

丰年好大雪,【甲戌夹批:隐“薛”字。】珍珠如土金如铁。【甲戌侧批:紫薇舍人薛公之后,现领内府帑银行商,共八房分。】[5]

我们注意看批语部分,既是对四大家族联姻背景的一个交代,也挑明了王熙凤后天进行资本运作的平台。

这个资本运作的平台,从第一代宁、荣国公和王、薛二家族盘根错节的联姻开始,就在滚雪球一样积累它自身庞大的社会关系和人际关系,为二十几岁的王熙凤接管经营奠定了雄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基础。而这样庞大的资本运作体系,堪称是国家级别的。不信,我们逐一解读“护官符”中透露的这四大家族背景信息——

薛家祖上为“紫薇舍人”,紫薇舍人即中书舍人,唐代官名,清代没有类似的职位,勉强来说,相当于内阁侍读学士,品级不高。但是一句“现领内府帑银行商”的分量,却足以说明“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的实力。“帑银”是指国库中的银子,“领”有领取的意思,实是掌管着国家的经济命脉和财务大权。而王家的“统制”也有“统领制约”的意思,既然有此意思,就要对脂批王氏官职做如下断句——“都太尉(统制县伯)王公之后”,清朝没有都太尉这个官职,可能是糅合“太尉”和“都统制”两个高级军衔而成的杜撰之笔,目的是为说明王氏祖上统管地方军事。结合王熙凤对其爷爷单管各国进贡朝贺事务的评价来看,王氏祖上可谓人才济济。

至于保龄侯尚书令之女史太君的背景,也不难理解,保龄侯为史太君父亲受封的爵位,尚书令则为其父在朝的官职。尚书令的官职,始于秦,西汉沿置,本为少府的属官,负责管理少府文书和传达命令,汉沿置,职轻而权重。到了隋唐时代,尚书令为尚书省长官,是为宰相职。五代后,尚书令为虚职,成为名义上最高尚的官职。元代,尚书令时置时废,变成相职。到清朝时,大学士暂理机务,表率百僚,但兼殿内及六部尚书衔。故而,史家官方背景可说位极人臣,相当于有清一朝某个皇帝统领各部尚书的内阁大学士,权力之大堪称国相。但是,“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则又将保龄侯尚书令之女史太君的地位抬到一个空前的高度。是谁有那么大的权力能够拥有这样奢华阔大的宫室?其谜底不言而喻。

这当中,最让人感到匪夷所思的当是“白玉为堂金作马”的贾氏家族了。第一代荣国公和第一代宁国公究竟是什么来头和背景,使得金陵王家、史家,以及四大家族中经济实力最强悍的薛家都纷纷来投、联姻结盟?

那一定是个相当辽阔的平台,否则,不足以吸引另外三家实力派,使得四家人才资源世代整合,联盟经营。为此,就要研究一下第一代宁、荣国公的背景,我们就不得不结合书外世界将清朝前期上层政治制度的演变过程梳理一遍。

2.清前期上层中枢机构的演变历史

清朝前期上层中枢机构经历的大致演变流程是八旗共主到议政王大臣会议、内阁、南书房和军机处。

八旗之始,起于牛录组织。牛录(niru)是满语,本义为“大箭”,派生义为由大箭持有者自愿结合的十人围猎群体。明朝万历二十九年(公元1601年)前后,努尔哈赤对牛录组织首次进行大规模改造与重建,参照女真人的猛安谋克制,将所聚之众每三百人立一牛录额真统管,改编后的牛录分别隶属于黄、白、红、蓝四旗,以纯色为辨。明万历四十三年(公元1615年),努尔哈赤再次对牛录组织进行改造,完善了等级规模划分的体制,即5个牛录是1个甲喇,5个甲喇是1个固山。并增设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四旗。黄、白、蓝三色旗镶红边,红旗镶白边,合为八旗。八旗建立自此始,亦即为满族八旗的源起。努尔哈赤所建八旗的大多数人员为满族贵族,故而皇太极在入关后为了缓解民族矛盾,又创建了汉军八旗和蒙古八旗。八旗共主的完善,既增强了清朝的武装力量,也对满、蒙、汉的广大人民实行了深一层的控制,同时对于汉族、蒙古族的地位给予某种肯定,缓解了满、蒙、汉三族之间的矛盾。皇太极说:“我国出则为兵,入则为民,耕战二事,未尝偏废。”八旗制度的创建与完善,奠定了清朝政权“八旗共主”的国之根本。

议政王大臣会议又称“国议”,为清初最高的权力机构,它创建于皇太极崇德二年(公元1637年),是满族贵族与皇帝共同参理国政的中枢政治机构。其雏形出现在努尔哈赤创建八旗之后。当时设置议政大臣和理事大臣,与诸贝勒每五日朝集一次,协议国政。天命七年(公元1622年)后,由五大臣议政佐理国事转为八和硕贝勒共议国政制度,但仍是努尔哈赤强权的补充,共议权力十分有限。努尔哈赤由于先后立褚英与代善为储的失败,在晚年对未来汗位继承者的权力进行了限制,同时突出了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权力。努尔哈赤赋予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权力集中表现在:有权力废、立汗,即汗若“不纳谏,不遵道,可更择有德者立之”;八和硕贝勒享有“全都集合商议处理国事”的决策权力,对重大国事必须得到八人的一致通过方可施行等。因此,议政王大臣会议就自然地凌驾于汗之上了,并在后期对封建皇权形成了极大的制约。

崇德元年(公元1636年),皇太极正式称帝,改国号为大清。他将原来的旗主贝勒封王,并令除八旗都统继续兼议政大臣外,每旗再另设议政大臣三员,在清代历史上正式出现了“议政大臣”的职名。会议的成员虽由上层贵族及八旗大臣组成,但不是所有上层贵族、大臣都可以出席。“议政”是一种正式的职衔,代表着一定的权力和地位,必须经过皇帝的任命。皇帝也可以撤销某一贵族及大臣的“议政”资格。

议政王大臣会议制度虽几经周折,但仍由八旗诸王和总理旗务大臣把持,凡军国大政都要由它讨论和决策。这种皇帝与贵族求同存异而诞生的产物与西方国会早期由贵族操纵把控的模式非常相似,如果把握得当,是非常有利于推动中华民族民间资本主义萌芽与发展的。

皇太极入关后选择了沿袭明制,以内阁作为政府的中枢机构。这有利于一个皇帝把握自己的既得利益——加强和巩固皇权,削弱和制约议政王大臣会议权力。

清朝前期的内阁主要是作为皇帝的顾问及秘书处,设三殿、三阁大学士,权力范围没有明朝那么广泛,但在皇帝的支持下仍能与议政王大臣会议在朝野形成分庭抗礼的政治格局。清朝内阁大学士地位极为尊崇,每一大学士均有殿阁头衔,如文华殿大学士、武英殿大学士、文渊阁大学士等,内阁大学士被尊称为“中堂”。其主要职能为:凡各处官员上呈的奏章,先由内阁代拟批旨(替皇帝拟出几种处理意见),再进呈皇帝;对于皇帝的诏令,也由内阁下达六部等衙门执行。

康熙继位之初,皇帝的权力受限。一则受议政王大臣会议的限制,国家大事需经过议政王大臣会议,而这些满族王公贵族地位较高,有时与皇帝意见相左,皇帝也不得不收回成命;二则内阁在名义上仍是国家最高政务机构,有着控制外朝的权力。康熙为了把国家大权严密地控制在自己手中,决定以南书房为核心,逐步形成权力中心。于是到他亲政以后,便在上层政治的中枢结构中植入了南书房系统,在削弱议政王大臣会议权力的同时将外朝内阁的某些职能移归内廷。

康熙以后的雍正皇帝认为内阁权力过大,影响中央集权的稳定,于是便借“紧急处理西北军务”为契机设立了“军机处”。军机处总揽军政大权,完全置于皇帝的直接掌握之下,成为最高国家机关。但军机处无编制、无定员,人员任免都由皇帝一人决定,因此在形式上始终处于临时机构的地位。

简言之,议政王大臣会议制的出现是努尔哈赤打江山时笼络、团结宗亲共同发展的需要,沿袭明代的内阁制是皇太极入关后削弱议政王大臣会议权力的朝政机构,南书房的增设是康熙加强皇帝专制集权的需要,军机处的设立则是封建皇帝走向专制集权顶峰的体现。

3.全析清前期第一代宁、荣国公背景

在这样复杂的官僚体制变革背景下,清朝的爵位也在皇权和贵族权力的长期联盟和斗争中渐成系统。清朝的爵位系统具体分为宗室爵位、功臣爵位和蒙古爵位,并在爵位世袭上分为世袭罔替和降等袭爵这两套继承体系。

我们来看一张乾隆十三年(公元1748年)颁布的“钦定爵表”[6],这张表有助于我们勘探一代荣国公、宁国公所属地位——

表3-2 乾隆十三年颁布的“钦定爵表”

“入八分”与“不入八分”的“八分”是指八种待遇。“不入八分”者不能享受这八种物品:朱轮(红车轮)、紫缰(骑马用的缰绳)、宝石顶(一品官用珊瑚顶,宝石顶在珊瑚顶之上)、双眼花翎、牛角灯、茶搭子、马坐褥、门钉(府门上的钉)。其根本表现为享受爵位封号的臣子是否享有参与中央议政会议的政治地位。除去所获俸禄的不同,还表现为政治地位上的天壤之别。“入八分公”除去享受以上待遇外还能在京当差和居住,参与中央议政。“不入八分公”不能在京当差,也不能在京里住,自然也就没有机会参与到中央议政会议中去。

脂批护官符上“除宁、荣亲派八房在都外,现原籍住者十二房”的第一个信息为:袭爵三代后的宁、荣二亲派仍在都中居住。由此可知一代荣国公和一代宁国公为“入八分”的宗室爵位。第二个信息为:三代贾赦袭爵为一等将军,二代贾代化袭爵为一等神威将军,四代贾珍世袭三品爵位威烈将军,仍住京都。由此可推测出一代荣国公和一代宁国公的地位贵不可言,至少属于议政王大臣会议中立下开国功勋的满八旗旗主,故书中有以“荣国公”影射清朝“辅国公”、以“宁国公”影射“镇国公”之意在内。

但是,结合《红楼梦》一书后文中贾宝玉的身份规格皆与《清稗类钞·服饰类》的帝王身份规格相似,故笔者推断,小说中一代宁国公、荣国公留下的权势之大,钱财之多,也应符合帝王的身份。《红楼梦》用“假语村,真事隐”的笔触,以为贾氏家族闺阁立传为障眼法,躲过了有清一朝残酷的文字狱得以面世。其间所录故事影射了清廷入关后社会上层政治、经济及文化的发展脉络,集中体现了雍、乾两代大厦将崩之势。

所以,回到书中“风月宝鉴”的正面来,宁、荣二府与另外三家族盘根错节的联姻经营三代之后,到了王熙凤这代,接管的可说是一个千疮百孔却又保有昔日余晖的家国平台。它积累了一国之中千丝万缕的权力关系、经济关系和人情关系,势力范畴渗透到了一国盘根错节的官僚体系当中。它拥有非同寻常的政治背景,所以才能吸引到拥有相当政治实力的史家和相当经济实力的薛家前来结盟“入股”;它拥有很好的发展机遇,所以才能吸引到拥有强悍军事后盾及商业背景的金陵王家前来联姻“入股”。

有了这四大家族根深蒂固的关系网,任谁处于王熙凤的位置上,都不敢轻谈博弈——赢了,权握天下,资财万贯;输了,身败名裂,阖族致祸。所以,曾经处在王熙凤那个位置上的王夫人,因才智平庸隐退幕后礼佛参禅去了,把这个平台资不抵债的锅甩给了年轻的一代。当新生代经营上轨后,又峰回路转地揉搓几个看似聪明的包跑到台前夺取现成的果实。真是悲哀啊,时代的英杰一半毁于贾氏家族为官者的放纵与腐败,另一半竟是毁于体制豢养出来的庸才的嫉妒和压制。

4.高利贷:王熙凤资本运作的利益链

前文所述,王熙凤的资本运作是围绕以宁、荣二国公府的贾氏家族为核心的四大家族联姻平台展开的,其中收放高利贷的业务便是其“裙钗一二可齐家”的起点。

从《红楼梦》第一百〇六回王熙凤房内被抄出不下七八万金且不在家族账面的巨额财富来看,王熙凤放高利贷不仅有荣国府上下各阶层人士月钱这样高额的本金,还有以荣国府为核心所积累下来的错综复杂的利益链条为融资渠道。这里,笔者参照乾隆王朝的社会经济状况来为读者阐述王熙凤的资本运作之道。

首先,我们要深刻地认识和理解“七八万金”的财富是一种什么概念。尽管清朝是银、铜复本位制,黄金名义上不参与货币流通,但是黄金的比价就像现在的金价,是会按市场价值规律变动的。我们来看一组图表数据——

图3-2 18世纪中外金银比价示意图(单位:每两黄金合白银数)

乾隆生活的时期为1711年—1799年,通过上表,我们可以提取到的信息是:1700年—1790年这90年间,国内黄金与白银的比价呈上升趋势,由初期的1两黄金可兑换10两白银一直上升到后期的1两黄金可兑换15两白银。而国外金银的比价则较为稳定,一直在1两黄金可以兑换15两白银的水平上浮动。再结合《清会典》及相关史料来略微估算一下,王熙凤被抄出来的不下七八万金的私人存款——

以1两黄金可兑10两白银来计算,7万金等于70万两白银,折合成今天的人民币为3.15亿元,8万金等于80万两白银,即3.6亿元人民币。即王熙凤未记入荣国府公账的私人存款不下于3.15亿元人民币。而若以1两黄金可兑15两白银的行情计算的话,其私人存款金额为105万 ~ 120万两白银(人民币为4.725亿 ~ 5.4亿元)。这笔被抄出来的现金相当可观,而王熙凤个人的财富远不止这些,被抄出来的还有一箱房地契纸、借券文书,并各种珠宝首饰、珍贵器物。

王熙凤个人在荣国府公账上的月工资不足5两银,但王熙凤每月高利贷收入却高达300两银子。这300两银的固定利息是探析王熙凤资本运作链条至关重要的切入口。

清代以月息3分(即年息36%)作为最高法定利率,而事实上,康熙、雍正、乾隆三代的民间借贷利率普遍高达4 ~ 5分。《湖南省例成案》刑律卷一、户律卷三就曾记录:“银行两息,常利加三,重者加四,再重者加五,然皆照月扣算。”《红楼梦》世界中王熙凤长期经营的高利贷,也是需要一个业务成长周期的。因此,笔者将其放贷所获利率锁定为月入3 ~ 5分(即年利率36% ~ 60%)。其高利贷事业就是跟随荣国府资不抵债的收支状况,经历了从最初的合法经营到后来的非法运作,以至“盘剥”之罪引来抄家之祸。而在3 ~ 5分这个利率区间内,以300两银的利息作为本金,按“利息=本金×存期×利率”的公式来算,可以得出,要达到王熙凤被抄出来七八万金(约105 ~ 120万两白银)的巨额财富,王熙凤每月投入放贷的本金要处于6000 ~ 10000两白银这个区间。在此水平上,则要积累300多年才能达到。

根据《红楼梦》中的故事情节来判断,王熙凤放贷所获的利钱大部分是用于补荣国府“资不抵债”的漏洞,是受到荣国府上层领导(贾母、王夫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默许和支持的。故而,王熙凤将这些利钱装进自己口袋的可能性很小,大部分是用于摊平荣国府公账了。这也佐证了笔者所述王熙凤放高利贷的本金不仅仅来自荣国府月钱的观点,其融资渠道是多方面的。那么王熙凤又是通过哪个东家从哪些渠道融得剩下的巨额本金呢?

这当然要首推对其知根知底、信任有加的宁国公贾珍了。

以为秦可卿办白事为起点,王熙凤开始聚合宁、荣二国公府的月例(王熙凤为秦可卿出殡发丧协理宁国府近两个月,在这期间宁国府财政大权悉数落入她手,宁府月例参照荣府标准),这中间还不包含秦可卿出殡以前四王六公及朝中各路来吊唁出殡的重臣所送的帛金。结合花袭人母亲去世贾府特别恩赐赏银40两的支出水平,我们可用至少10倍的礼制规格来预估除去宁、荣二府外,四王六公吊唁秦可卿的帛金每人至少为400两银。书中所记“堂客算来亦有十来顶大轿,三四十顶小轿,连家下大小轿车辆,不下百余十乘”,古代“乘”的单位多用于兵制,一乘为一车四马,“百余十乘”便是110乘,一乘即车上甲士3人,车下步卒72人,后勤人员25人,共计100人。在这当中,能以四王八公的身份地位人均送出至少400两银帛金的贵族官僚,大概就是这些“大轿”和“小轿”堂客所对应的那110乘中的军客吧。我们取大轿15顶,小轿40顶,一轿对应一人,其夫对应1个八旗旗主或1营总督、巡抚、提督、总兵(清廷入关后,兵制除去满八旗外,又设汉八旗、蒙八旗,绿营兵为补八旗兵力不足,于顺治年间在明代兵制基础上改编而设)进行计算,这些“大轿”和“小轿”合55位领英人士,送来的帛金至少为22000两银。这还没算上宁国府贾珍为秦可卿举办这么一场声势浩大的葬礼的日常开销。

秦氏出殡的规制之高,能召集当日除宁、荣二公之外另外四王六公百余十乘的各路将领前来参祭,堪称清朝帝王的待遇,那么,按照清朝一国帝王出殡的规格来看,秦氏出殡花销不下数十万两银。这当中一出一进,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所带来的巨额资金,皆在王熙凤一个人的掌握之中。

那么赚得盆满钵溢的王熙凤完成为秦可卿发丧的任务之后,又从哪些地方融资才能够继续填充小金库呢?

自然是其为秦氏发丧期间借助宁、荣二国公府的平台所接触到的朝中“官客”及“堂客”们了。王熙凤加入这些人构成的关系网后获得的回报是惊人的,这也间接导致了荣国府被抄家的最终命运。

这样巨额的资本操作已达到一国金融的层次水平,放在现在属于违法。如果没有王、薛两家的军事及银行背景作为外援及后盾,那王熙凤金融事业运作的核心根据地不会在宁、荣二府,单凭来旺夫妇两口子耍流氓的无赖手段,要保证放出去的本金能够悉数收回,可操作性不强。恰恰,也正是在史太君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放纵下,王家军事势力及薛家经济背景开始在王熙凤的幕后操盘下以宁国府为接通前朝的平台方式发挥作用。当然,王熙凤自认为做得天衣无缝,殊不知那些已被资本渗透、操纵,从而在王氏手上落下把柄的前朝官僚们,一旦时机成熟便会联盟反噬,将少年得志、骄横跋扈的王熙凤拉下台。既然是异常的资本操纵,那么把柄就如资本平台一样,是双方共同持有的。公之于众的概率,取决于瞬息万变的政治生态环境。

王熙凤,这位深居闺阁的奇女子,手伸得实在太长了。长到,欲将一个王朝的半壁江山如同儿戏般玩弄于股掌之间。而宁、荣二府的崩塌,说到底就是皇帝与前朝权斗、走向专制独裁的牺牲品。王熙凤的资本运作不过是给了前朝皇帝为收回实权而收拾四大家族的机会。

这个昔日威风凛凛、风行水上的堪称改革家的王熙凤,说白了就是朝代更替、时代发展的牺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