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人财物重大事项决策权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中的高等学校、公立医院、社科理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对外宣传和网络传播等单位,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其他单位由主管部门党组(党委)结合实际明确党的领导体制。
不具有人财物重大事项决策权的事业单位,一般参照部门内设机构管理,党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