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组织的成立

(一)基层党组织的成立

1.向上级党组织提交建立党组织的请示。请示的内容包括:建制单位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立党组织的依据和理由;党组织委员会组成人数和委员设置方案等。

2.上级党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并批复,批复时间一般不超过1个月。

3.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应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党组织委员会。

4.召开党组织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并对委员进行分工。(https://www.daowen.com)

5.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组织委员会组成的情况。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选举党组织委员会的依据;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的简要情况;党组织委员会选举书记、副书记的情况以及党组织委员的分工情况。

6.上级批复。党组织委员会开始工作,履行职责。

7.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组织可以直接作出在基层单位成立基层党组织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