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党的建设要求写入事业单位章程

(四)把党的建设要求写入事业 单位章程

制定章程的事业单位,应当在章程中用专章专款明确党的领导、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和党务工作机构、经费保障等内容要求,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单位重大问题的运行机制和责任边界,把党的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没有制定章程的,应当通过制定或者修订政事权限清单、机构职能编制规定、工作规则、议事规则等形式明确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