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层党组织的任期
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高校院(系)党组织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https://www.daowen.com)
党的基层组织应严格执行任期制度,任期届满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延长或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上级党组织对任期届满的所属党组织,一般提前6个月以发函或者电话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