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对公立医院的领导

四、党对公立 医院 领导

公立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党委等院级党组织(以下简称“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并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支持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委重要活动,协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党委决议贯彻落实,支持院长开展工作。院长在医院党委领导下,一般作为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党委书记每年向医院党委报告工作,院长每年年底向医院党委会议述职。公立医院上级党组织要加强领导、严格规范,指导公立医院建立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作为医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年度综合考核和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等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