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党员的接收阶段

(四)预备党员的接收阶段

12.支部委员会审查

(1)支部委员会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

(2)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听取入党介绍人关于发展对象的情况汇报,对发展对象有关问题进行严格审查。

(3)经集体讨论,确认发展对象具备入党条件,手续完备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

13.上级党委预审

(1)预审的要求

①基层党委接到党支部上报的预审材料后,一般应在一个月之内完成预审;

②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

③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统一印制带编号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④发展对象未来3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2)预审的主要内容

①入党材料是否齐全、规范;

②是否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措施是否扎实有效;

③是否经过政治审查,重要问题是否清楚;

④是否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群众反映是否良好;

⑤是否参加短期集中培训并考核合格;

⑥入党信念是否坚定,入党动机是否端正;

⑦工作、学习等方面表现是否突出,先进性是否明显。

14.填写入党志愿书

(1)发展对象在入党介绍人指导下,由本人按照要求如实填写。

(2)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入党介绍人也要在入党志愿书上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3)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无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组织说明而其他栏目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

15.支部大会讨论

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1)基本要求

①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

②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以下人员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党员人数之内:患有精神疾病或者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被停止党籍的;在留党察看期间的;被依法留置、逮捕的;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离退休已回原籍长期居住、工作调动、挂职蹲点、外出学习或者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流动党员确因情况特殊无法到会,本人提出申请的。

③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2)主要程序(https://www.daowen.com)

①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②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③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④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3)注意事项

①党支部应当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一并报上级党委审批。支部大会决议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

②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③设有党小组的,接收预备党员应经党小组讨论。党总支应召开党总支委员会议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

16.上级党委派人谈话

(1)党委审批前,应当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

(2)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17.上级党委审批

(1)审批预备党员的主体

①预备党员必须由党委(工委)审批。

②党总支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

③除另有规定外,临时党组织不能接收、审批预备党员。

④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党组讨论和决定发展党员、处分党员重要事项,应当严格按照党章党规和党中央有关规定执行。

(2)审批预备党员的要求

①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

②党委会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

③党委主要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

④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3)审批意见的处理

①发展对象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批准其为预备党员。

②党委审批意见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并向其发放《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

③党支部应当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应当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18.再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上级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批准后,还应报再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以便掌握预备党员结构、分布、质量等情况,及时发现、解决问题,积极稳妥地对发展党员数量和结构进行调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