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程”保证发展党员工作规范、透明
在发展党员过程中,实行全程公示、全程记实、全程责任追究,加强党员、群众对发展党员各个环节的监督。
1.全程公示(https://www.daowen.com)
围绕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发展党员5个阶段进行全过程公开公示。
(1)公示内容:公示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职务及民主评议、票决结果等情况。
(2)公示范围:党支部全体党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群众。
(3)公示方式:党支部要结合实际,通过党务公开栏、板报、内部办公网或单位的宣传媒体等形式进行公示。
(4)公示期限:公示期限一般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发现有实质性问题的,应立即终止发展程序。
2.全程记实
(1)坚持“谁主办、谁记录,谁负责、谁签字”的原则,按照“一人一档、一事一记、一步一审”的要求,对发展党员工作每个环节进行详细记载,如实填写《发展党员全程记实表》。
(2)基层党委要规范档案收集登记、管理归档、保管保密、调档查阅等流程,建立完整的发展党员工作档案,若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或预备党员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时,原党组织应将《发展党员全程记实表》和有关资料转交现所在单位(居住地)党组织,接续做好发展党员相关工作。
3.全程责任追究
对违规发展党员的,按照“谁介绍谁负责、谁培养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实行责任倒查,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1)责任追究对象
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负有责任的党组织及其书记、副书记和组织委员、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谈话考察人,以及涉及政治审查等方面的审核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2)责任追究范围
在发展党员过程中,出现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办理和审批时限、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等问题,以及对群众反映的违规发展党员问题查处不及时或未按有关要求进行及时处理等。
(3)责任追究形式
对违规发展党员的有关责任人,情节较轻的,给予诫勉谈话、批评教育或者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党纪处分。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
(4)办理时限
对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自发现之日起,一般应在30日内处理完毕;特殊情况的,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可适当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