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一、概述

1976年10月4—23日,在海牙召开了第十三届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本届会议是海牙会议迄今为止最大的一次会议,海牙会议28个成员国包括新成员国澳大利亚的代表出席了会议,委内瑞拉第一次向会议派了观察员。列入本届会议议程的公约起草制定工作,包括关于夫妻婚后财产制法律适用公约,关于婚姻的缔结和婚姻有效性的承认的公约以及有关代理法律适用公约。但是,由于时间的关系,且由于关于代理法律适用的统一会议无过去的经验可以借鉴,在客观上也比较困难,因而,会议未能完成预定工作,余下的工作只得交给一个专门委员会在会后予以完成。本届会议上尚有一个委员会(第四委员会)就海牙会议下届会议的工作计划进行了研究,并初步决定下届会议就以下问题的法律统一问题进行工作:法律救济和诉讼费用担保,有价证券、合法绑架(legal kidnapping),许可证协议和技术诀窍以及修改海牙会议既已制定的有关国际货物买卖公约以及有关国籍与住所间法律冲突的公约。(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