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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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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艺术作品的接受有着不同方面的侧重,在这些不同侧重中有两种尤为明显:一种侧重于艺术品的膜拜价值(Kultwert),另一种侧重于艺术品的展示价值(Ausstellungswert)。[11][12]艺术创造发端于为膜拜服务的创造物。人们可以设想,在这种创造物中,重要的并不是它被观照着,而是它存在着。石器时代的洞穴人在洞内墙上描画的驼鹿就是一种巫术工具。虽然他们也向同伴展示这些画,但这些画首先是为神灵而作。如今,恰是这种膜拜价值驱使人们将艺术品藏匿起来。比如,有些神像只有庙宇中的神职人员才能接近,有些圣母像几乎全年被遮盖着,还有些中世纪大教堂中的雕像,站在平地上的人是看不见的。随着各艺术活动从礼仪这个母腹中获得解放,其产品便增加了展示的机会。可以运来运去的人物塑像就比固定在寺院深处的神像具有更大的可展示性。木版画的可展示性就要比之前的马赛克画或湿壁画来得大;也许,弥撒曲的可展示性原本并不亚于交响曲,可是,交响曲诞生的时代却使得其比弥撒曲拥有了更大的可展示性。
随着对艺术品进行复制方法的多样化,它的可展示性也获得了巨大提升,以致艺术品两极之间的量变像在原始时代一样使其本性发生了质变。原始时代的艺术作品是由于对其膜拜价值的绝对推重而首先成了一种巫术工具,人们是后来才在某种意义上将其视为艺术品的。与此相似,如今艺术品通过对其展示价值的绝对推重而成了一种具有全新功能的创造物,在此新功能中我们有意识推举的艺术性功能,或许以后也会被当作附带性的。[13]现在的照相摄影还有电影最有利于人们走向这样的认知,这一点是绝对无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