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3 站台电缆槽及通站道路要求(XH-28)
1.接口名称
站台电缆槽及区间信号站点通站道路。
2.接口内容
①站台范围要求预留信号电缆管槽(或综合廊道)及电缆井、维修手孔。
②各车站、中继站、线路所信号设备房屋应考虑交通道路,在区间中继站、线路所附近应增加进出防护栅栏的工作门或上、下桥梁的通道,以方便信号维修。
3.设计分工界面
根据信号机械室位置、区间信号中继站、线路所里程及场坪布置,向房建(结构)专业提供站台范围内信号电缆槽位置、电缆井及维修手孔设置、电缆槽尺寸等要求,区间信号站点通站维修道路要求。
房建(结构)专业根据信号专业资料,结合其他专业要求,进行工艺设计。
4.电缆槽、电缆井和过轨要求
(1)电缆槽要求
车站基本站台需预留管沟,分槽设置时信号电缆槽净尺寸一般为600 mm(宽)×400 mm(深),信号电缆槽要求靠近线路侧,并与站台电缆槽平滑贯通;当与其他弱电专业合设时,尺寸统一考虑,并将信号电缆槽设于线路侧。站台范围槽道不设置盖板,每间隔20~25 m设置1处维修手孔,维修手孔略宽于电缆槽,深度不小于电缆槽,设置盖板,盖板顶面距离站台面不小于300 mm,电缆敷设完毕后盖板、填土夯实后实施站台面处理;站台贯通电缆槽应与信号楼电缆间电缆引入口贯通连接,连接电缆槽规格不小于600 mm(宽)×600 mm(深)。
线下式站房电缆槽从站台两端沿站台外侧预留600 mm(宽)×400 mm(深)电缆槽,并引入站房。
站台至站线分界点,上、下行双侧设信号电缆槽,槽道一般不小于400 mm(宽)×400 mm(深)(或根据站场规模设计),要求靠近线路侧,并与区间路肩电缆槽平滑贯通。
根据车站规模和电缆数量,电缆槽尺寸应适当调整。全线带盖板的电缆槽设沙袋防护。(https://www.daowen.com)
(2)电缆井、手孔设置要求
上、下行站台两端电缆槽道径路设Ⅲ型电缆井,站台贯通电缆槽与信号楼电缆间电缆引入口贯通连接,设Ⅲ型电缆井1处。过轨管位置在最外侧路肩上设I型电缆井、股道间处设电缆井(或手孔)[规格:600 mm(宽)×860 mm(长)×900 mm(深)]沟通两侧干线电缆槽,深度不小于过轨钢管底部埋深。
强、弱电电缆同井通过时,应进行物理隔离防护。
(3)过轨要求
根据信号系统电缆径路设计提出过轨预埋要求,一般应包括:
① 在站台中心预埋过轨热浸塑钢管Φ100 mm×4;
② 在进站信号机和出站信号机处分别预埋过轨热浸塑钢管Φ100 mm×6;
③ 在出站信号机有源应答器组处分别预埋过轨热浸塑钢管Φ100 mm×2;
④ 站台端部Ⅲ型电缆井处过轨2处,每处预埋过轨热浸塑钢管Φ100 mm×10;
⑤ 在上、下行咽喉区根据需要预埋热浸塑钢管Φ100 mm×2若干处;设置道岔融雪装置时每道岔应另预埋热浸塑钢管Φ100 mm×2;
⑥ 过轨钢管尺寸及规格:热浸塑(或热镀锌)钢管,内径为Φ100 mm(壁厚不小于4.0 mm),刚管内预穿Φ4.0 mm 铁丝 2根、两端各预留1 m。井用土工布或配套塑料盖封端。过轨管两端应与路基两侧信号电缆槽相通。
⑦ 过轨钢管弯曲半径不小于0.8 m(或弯曲角度不小于120°),埋深位于基床表层顶面以下0.7 m,过轨钢管沿线路方向并行排列。
⑧ 站前工程设计时需考虑过轨管保护措施(例如:水泥包封等措施),保证过轨钢管在施工后不断裂、不变形、不堵塞。
⑨ 强、弱电过轨钢管间应保证一定间距(不小于60 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