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 灾害监测对房建(结构)专业的接口要求
2026年01月15日
13.5 灾害监测对房建(结构)专业的接口要求
1.接口名称
灾害监测对房建(结构)要求(ZJ-8)。
2.接口内容
①区间通信基站应在通信机械室预留灾害监测系统现场监控单元设备所需房屋面积,通常按预留2个600 mm×600 mm机柜面积设置(使用面积不小干5 m2),并为灾害监测设备电缆引入预留独立的电缆井(不与通信电缆合用电缆井,电缆井尽寸1200 mm×1200 mm×1000 mm)。(https://www.daowen.com)
②设置灾害监测设备的机房,需单独设置面积不小于15 m2的灾害收测机房,按机房标准装修,设置机房专用空调。
③设置灾害监测中心系统时,需设置面积不小于200 m2的灾害监测机房(可与信息机房合设),按机房标准装修,设置机房专用空调。
④所有设置灾害监测设备的机房内均应在灾害监测电缆井设置接地汇流排,在机房内还应设置灾害监测设备专用的接地汇流排,接地电阻≤1 Ω。
⑤设置地震监测设备的牵引变电所、分区所、AT所等地方预留两处室外地震观测室(3 m×3 m),两处地震观测室距离不小于40 m。依据《地震台站建设规范强震动台站》(DB/T 17-2018)的设计要求,在地震观测室内设置地震仪器墩,地震仪器墩及观测室由房建专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