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2 灾害监测地震设备用电要求(ZI / BD-1)
1.接口名称
灾害监测系统地震用电要求。
2.接口内容
全线各牵引变电所、分区所灾害监测机房(灾害监测设备室)内设置灾害监测专业专用电力配电盘:2路220 V/3 kW交流电源(含双电源自投自复装置),一级负荷。所有灾害监测机房供电回路,均要求从变电所(站)单独引出回路,不与其他专业共用。(https://www.daowen.com)
3.分工界面
灾害监测专业向牵引变电专业提出用电容量、电源等级、配电箱设置地点等需求。牵引变电专业根据要求,进行电源设计。
上述用电要求灾害监测专业与牵引变电专业分工界面均在灾害监测机房电力配电盘下瑞口外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