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1 机房工作环境要求(XH-30)

9.5.1 机房 工作环境要求(XH-30)

1.接口名称

信号设备用房工作环境。

2.接口内容

信号设备用房设置专用空调设施的要求。

(1)车站包括线路所、动车段(所)、中继站信号设备用房、RBC 中心机房、集中监测中心机房、CCS机房、CTC中心机房等均需要装设独立可控的工业级机房专用空调(不得采用上挂式空调),并保证24h不间断工作。

(2)信号设备用房长期工作条件需要保证:温度15~28 ℃,相对湿度35%~75%;温度变化率<10℃/h;尘埃浓度<18000粒/dm3,尘埃粒度<0.5μm。

3.分工界面

信号专业向暖通专业提供信号设备用房长期工作环境,包括温度、相对湿度、温度变化率、尘埃浓度,尘埃粒度大小等要求。暖通专业根据信号专业要求设置空调、通风等设施,满足信号专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