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32 芯线电缆接续
技术要求
①电缆接续时芯线应线位正确、线序对应、无交叉、连接牢固,扭绞均匀。
②穿越铁路、公路及道口时,在距铁路钢轨、公路和道口的边缘2 m范围内不得接续。
③距地下热力、煤气及燃料管道2 m范围内不得接续。
④接头应水平,接头两端各300 m内不应弯曲。(https://www.daowen.com)
⑤A端与B端相接,相同的芯组内颜色相同的芯线相接。
⑥接续后应进行芯线导通和芯线对地、芯线间绝缘电阻检测。
⑦备用芯线应全部连通,电缆铠装、金属护套、内屏蔽层应进行屏蔽连接。
⑧长度不大于300 m的电缆不得接续,长度不大于1 km的电缆不得多于2次接续,接续位置距离所接入的箱盒不得小于30 m。
⑨同径路的两根电缆接续位置间距不应小于1 m。
⑩接头盒体应安装牢固、密封良好;电缆地下接续采用免维护接续盒时,接续盒冷封腋灌筑应饱满、密实,胶体无溢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