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社会和谐思想研究

国际社会和谐思想研究

中共中央提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想,理论渊源既包括中国历史上的和谐思想,也包括国际社会一切与之相关的社会和谐思想。最近一个时期,学术界对中国历史上的和谐思想和马克思主义和谐社会理论作了比较详尽的介绍和评说[1],但对国际社会其他各种社会和谐实现全面介绍和评说比较少。为了更加全面、深刻地认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想的历史渊源,拓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视野,这里谨按历史发展的顺序对国际社会其他各种和谐社会理论作一简要述评。

一、古希腊的四种和谐观及柏拉图的理想国构想

西方文明起源于2500年前的古希腊。归纳古希腊先贤先哲的和谐思想,主要有五个方面。

(一)数量和谐观

古希腊数学家、哲学家毕达哥拉斯(Pythagoras,约公元前572—前497)认为,数是世界万物的本原,数之间存在的关系和比例构成了和谐。毕达哥拉斯学派的一项重大贡献是证明了勾股定理。毕达哥拉斯学派成员大多是数学家、物理学家和天文学家,他们有两句著名的哲学格言:最智慧的是数,最美的是和谐。他们认为整个天体就是一种和谐和一种数,作为世界本原的数之间存在一定的数量和比例关系,因此,万事万物都是和谐的。在他们中,甚至提出了“和谐学”的说法。但大约在公元前五世纪,他们发现了不能用两个没有公约数的正整数之比来表示的无理数,引发了数学史上的首次危机。到公元前370年,这个矛盾被毕氏学派的天文学家、数学家欧多克斯(Eudoxus of Cnidus,公元前408—前355)通过给比例下新定义的方法解决了。欧多克斯首先提出了现在被表述为“对于任意两个正数a,b,必存在自然数n,使得na>b成立”这一重要的公理。运用公理法,欧多克斯建立了比例理论。他引入“量”的概念,指出它代表线段、角、时间、面积、体积等能够连续变化的东西,而不是具体的数,由此出发,他定义了两个量的比。在他之后的数学家欧几里得(Euclidean,公元前330—前275),认真研究数的和谐和美丽,总结了他的成果,并且特别重视几何学。欧几里得的《几何原本》一书集中了当时所知的大量几何知识和证明,其内容几乎包括了今日初等几何的全部知识。

(二)对立和谐观

不仅看到“和谐”,而且看到“对立”的古希腊哲学家是赫拉克利特(Heraclitus,约前530—前470)。他注意事物的差异,指出人不能两次走下同一条河流,在肯定和谐价值的基础上提出了“对立和谐观”。他认为任何事物都包含着对立面,自然是由联合对立物造成最初的和谐,而不是由联合同类的东西。在他看来,世界不存在绝对的和谐,万物既是和谐的,又不是和谐的。智慧和健美的身体一样,是少数人的一种禀赋;真正的智者从不把视野拘泥于可见的事物,“看不见的和谐比看得见的和谐更好”。[2]赫拉克利特对事物内部的对立统一关系有一定的认识,被列宁称为辩证法的奠基人之一;但他的唯物论哲学还不够完整,不够明确。

(三)法律和谐观

古希腊思想家们都强调法制的作用,认为要达到秩序与和谐,首先需要制定和遵守法律,否则社会就要陷入人们为所欲为的无政府状态。毕达哥拉斯认为,一部好的法律本身便是“最大的价值”。赫拉克利特认为法律体现理智,公民服从法律就是服从理智。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Socrates,公元前469—前399)认为,公民必须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法律如契约,违反法律就是违反契约,是不正义的行为。据说,苏格拉底因为坚持自己的理论被判处死刑,当时他可以很容易地离开雅典,但他却没有那样做,因为他觉得遵守法律是公民的义务,最终他接受了死刑。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Plato,约公元前427—前347)在晚年更是承认法律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Aristotle,公元前384-前322)认为,合乎正义的法律一经制定,就应人人遵守,做到有法必依。他还指出,法律不应一成不变,应当根据积累的经验加以修订、补充,使之日臻完善。

(四)德育和谐观

古希腊思想家们大都认为,公民都应具备高尚的美德,而要获得美德则要通过教育,教育是实现社会和谐的重要途径。毕达哥拉斯主张教育不仅应该施之于民,而且应当施之于官吏。赫拉克利特指出教养是有教养的人的第二个太阳。苏格拉底认为城邦应当注意培育公民的美德,把人们教育成为高尚、正直的公民。柏拉图认为教育是使人获得美德的唯一方法。亚里士多德主张通过教育启导人们的理性,培养公民的善德,并使公民能适应本邦的政治体制和生活方式。

(五)理想国构想

柏拉图还提出了西方思想史上最早也是的最为完整、最为典型的理想社会构想——“理想国”构想。他从唯心论的先验论和天才论出发,认为“理想国”的国王由哲学家充任。只有哲学家才能认识理念,具有完美的德行和高超的智慧,明了正义之所在,按理性的指引去公正地治理国家。他站在奴隶主阶级的立场,不仅不把奴隶当人,只当财产看待,而且把“理想国”中的自由民分为三等,第一等是治国的贤哲,第二等是卫国的武士,第三等是民间艺人,包括农夫、手工业者、商人。他以反动的宗教神学为依据,宣称“理想国”中三个等级的人,是神用金、银、铜和铁分别制造出来的,三个等级的人分别具有智慧、勇敢、节制三种美德。如果三个等级的人都各安其位,各尽所能,各得其酬,并且没有错乱,那么,综合三种美德就会形成第四种美德——正义。他从唯心主义理念出发,把综合三种美德形成的第四种美德——“正义”视为“理想国”的出发点、归宿和最高准则。

“理想国”国家规模适中,以站在城中高处能将全国尽收眼底,国人彼此认识为度。理想国的治国者和守卫者没有私产和家庭,因为私产和家庭是一切私心邪念的根源;劳动者也绝不允许拥有奢华的物品。理想国很重视教育,因为国民素质与品德的优劣决定国家的好坏。柏拉图反对私有制,主张共产共妻,甚至设想在理想国建国之初就把所有10岁以上的人遣送出国,因为他们已受到旧文化的熏染,难以改变。由于这一构想是为维护雅典大奴隶主、贵族的反动统治服务的,再加上柏拉图是古代唯心主义体系重要的代表人物,“理想国”构想长期为后世反动阶级代表人物所推崇、继承和发展。

古希腊的和谐思想与理想国构想,总体上是为维护西方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的,追求的是统治阶级所需要的和谐。但其间也不乏富有唯物论和辩证法色彩的思想闪光,我们应该借鉴其精华,抵制其糟粕。

二、古代至中世纪三大宗教的构想及其他相关构想

宗教萌发于古代社会,勃兴于中世纪。世界三大宗教从萌生开始,就都提出了自己的和谐社会构想。受宗教思想影响,中世纪还出现了具有特定涵义的“上帝之城”、“天堂”等与之相关的和谐社会构想。

(一)佛教理想中的和谐社会:涅盘、净土

从生死轮回的道理推演结果,佛教徒憧憬着有那么一个境后(或说人修到某种最高状态)与梵天神互相接合的一种境界,叫做涅盘。所谓涅盘,粗浅地讲,就是除尽了烦恼,到了超出生死轮回、不生不灭,永久安全、和平、宁静的境界。原始佛教的涅盘是静寂的,泰国一带南传佛教迄今仍以涅盘境地为静寂无为。大概原始佛教所标榜的“无”的涅盘,不受印度人的欢迎,后来,佛教中又构想了一片活动频繁、多彩多姿的西方净土。据说,在这世界的西方,越过十万亿佛土有一个世界叫做极乐国。那里有一尊佛,名叫阿弥陀佛,现在正在说法。那里的众生只有快乐而没有痛苦,那里的周围有七道帷栏,空中有七层罗网,地上有七重排列整齐的树木;四面八方都是珍宝围绕。极乐国内有七宝池,池里充满了功德水,池底铺满金沙。池四边的阶梯与道路都是用金银、琉璃、玻璃砌合而成。上面还有楼阁,也都是金流银楣,玉阶琼壁,更有琉璃砗磲,赤珠玛瑙,装饰着宝殿瑶宫,真有说不出的庄严华丽。池中的莲花开得同车轮一般大,色泽有青的、黄的、红的、也有白的,各自放出同色的光彩,微妙香洁。

(二)基督教理想中的和谐社会:天堂

基督教的天堂中,有三一真神,众天使,众信徒。基督徒去世后,去到天堂,都要身穿白衣,手拿棕树枝,在上帝面前歌颂他。天堂里只有善的,没有恶的,撒旦与魔鬼,不能住在天堂。只有信仰创始人耶稣(Jesus,约1—29或1—36)的基督徒才能去到天堂。天堂中也无阶级之分,凡是信徒,不分男女老幼,都一律进去。天堂中也没有男女嫁娶的婚姻生活。人去到那里后,得到永生,永远在天堂享乐、安息。《圣经》说:“上帝要擦去他们一切的眼泪,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疼痛,因为以前的事都过去了。”[3]基督教只论今生今世和来世(居住在天堂的那一世)。因此,在天堂的信徒,绝不会再有所谓投胎做人、或变成什么动物虫蚁等事发生。

(三)伊斯兰教理想中的和谐社会:天园

伊斯兰教构想的天园,是伊斯兰教所信仰的后世的极乐境地,是真主对信仰伊斯兰教并行善者的最后报赏,也是所有穆斯林追求的最理想的归宿地。天园的特点有三:一是绿树常年成荫,气候四季如春。天园里树荫漫漫,流水潺潺、四季不绝,不仅环境优美,而且气候也非常宜人。他们不觉炎热,也不觉寒冷。二是四河源源不断,果实累累不绝。天园中有四条著名的河,永居天园的人将下临诸河,任其饮用,这四条河分别是水质不腐的水河、乳味不变的乳河、饮者称快的酒河、蜜质纯洁的蜜河。天园里还有常摘不尽的各种水果,其中有无刺的酸枣、结实累累的香蕉、香甜可口的葡萄、海枣、石榴等。三是天园居民和平共处,荣华富贵享受不尽。天园中的人佩金质的手绸,穿凌罗锦缎,长生不老的僮仆轮流着服侍他们、捧着盏和壶与满杯的醴泉,他们有自己选择的水果,和自己所爱的鸟肉,还有白皙的、美目的、两乳圆润、年龄划一的少女做他们的妻子,天园中的人没有世俗的勾心斗角,而是真心的和平共处,彼此相安无事。他们在那里听不到闲言恶语和谎话,唯独听到的是祝你们平安,过着无忧无惧的日子,他们毫不辛苦,毫不疲倦。

(四)其他相关构想

中世纪基督教神学通过一些所谓“先知”的手笔宣扬“上帝创世说”,即上帝是创世主,是上帝创造宇宙万物以及人类,安排世界上的一切,创造了宇宙的和谐;理想世界只在天国,实现理想的途径是皈依宗教,笃信上帝。《圣经》被认为是上帝赐给全人类的信息,它有着一个一贯始终的主题,那就是上帝拯救世人的永恒计划:上帝藉着他的话语创造天地,让人类生活其中,并差遣他的独生爱子耶稣基督道成肉身,亲自参与世间甘苦,与人共度生命的黑暗与光明,共创新天新地。中世纪西方神学家奥古斯丁 (A. Augustinus,354—430)在22卷的鸿篇巨制《上帝之城》中,寄托了他的理想社会构想。奥古斯丁是基督教正统派的神学体系的集大成者,他是用基督教理想和信仰来支配的社会。《上帝之城》系统地阐述了奥古斯丁的宗教思想和历史哲学,其中心思想是精神高于物质,上帝高于一切。他认为上帝创造了一切,上帝主宰一切。上帝给人的启示是人们获得智慧和认识真理的源泉,人类中有一部分人可以得救,他们升入天国是因为上帝的恩惠。

意大利诗人但丁(Dante,1265—1321)的长诗《神曲》,按宗教思想构思,分《地狱》、《炼狱》、《天堂》三部。其中的《天堂》,采用梦幻文学的形式表达了对理想社会的向往。天堂共有九重天,即月球天、水星天、金星天、太阳天、火星天、木星天、土星天、恒星天和水晶天,九重之上是上帝的天府。天府是上帝和天使们的住所,充满上帝的光和爱,在那里才能真正见到人类最理想的境界。能入天堂者都是生前正直行善的人,英明的君主、学界的圣徒和虔诚的教士,才能在此享受永恒的幸福。天堂气象宏伟庄严,流光溢彩,充满仁爱和欢乐。在第八重天,但丁接受了三位圣人关于“信、望、爱”神学三美德的询问,顿感神魂超拔,跟随圣人进入神秘明丽的苍穹,欲一窥“三位一体”的深刻意义,但见金光一闪,幻想和全诗在极乐的气氛中戛然而止。

宗教奉行唯心主义天命论,在古代社会服务于奴隶主阶级,在中世纪为维护封建农奴制效劳,长期为反动的统治阶级所推崇。因此总的来说,宗教是人民的鸦片。但是,宗教是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的产物,其和谐思想对缓和阶级矛盾确实发挥过重要的历史作用。但丁的《神曲》,虽然披着宗教的外衣,实际上具有鞭笞中世纪封建统治、激励人民斗争的正面作用,与“上帝之城”等构想不可同日而语。

三、中世纪后期四大著名的理想国构想

中世纪后期的和谐社会构想,主要以文学作品的形式出现。著名的有乌托邦、德兼美修道院、新大西岛、太阳城四种构想。

(一)乌托邦

英国的莫尔(T. More,1478—1535)的名著《乌托邦》(全名为《关于最完美的国家制度和乌托邦新岛的既有益又有趣的全书》),描绘了作者心中的理想世界——乌托邦(意思是“不存在的地方”)。乌托邦以公有制为社会基石,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乌托邦非常尊重学问,人人努力学习,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实行公费医疗,设有公共食堂,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环境优美。

(二)德兼美修道院

法国小说家拉伯雷(Rabelais,1494—1553)的作品《巨人传》,揭露了中世纪教会的黑暗和腐朽,反映了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对资产阶级个性解放的追求。在拉伯雷的理想社会——东方契丹附近的德兼美修道院(Abbey of Theleme)里,人性是善良的,人民是纯朴的,他的理想的行为准则就是:“你爱做什么,就做什么”。在读拉伯雷的《巨人传》时,人人可以快意地笑,爽朗地笑,尽情地笑,这就是他被人们誉为“伟大的笑匠”的原因。

(三)新大西岛

英国散文作家、哲学家培根(F. Bacon 1561—1626)的作品《新大西岛》,则描绘了一个科学的王国。岛上兴办着一所大学,大学里有宏伟的科学大厦,有数学馆、光学馆、音乐馆,还有动物园和植物园,并且拥有各种仪器设备和试验室,正在进行着降雪、降雨、降雹、霹雷和闪电等试验,还能人工制造天上的彩虹。(https://www.daowen.com)

(四)太阳城

意大利的康帕内拉(T. Campanella 1568—1639)的名著《太阳城》,描绘了作者心中的美好世界——太阳城。太阳城没有私有制,没有剥削,没有贫富差别,大家各尽所能,各取所需,过着平等幸福的生活。太阳城人民精神状态良好,爱祖国,爱同胞,爱一切。那里没有偷盗、抢劫、强奸,没有自私心,没有占有欲,也不存在拜金主义。那里大家一起读书、娱乐、做操,热爱公共事业,过着集体的生活。那里提倡科学,普及教育,平时人们一律穿白衬衫,婚姻绝对自由,实行一种公妻制度,孩子交由国家抚养。那里的每一个领导职位都用一种“美德”作职称,它们是:勇敢、慷慨、纯洁、热心、宽大、慈善、殷勤、公正等等。那里痛恨三大罪恶:暴政、诡辩和伪善。

中世纪后期,是空想社会主义的萌芽时期。上述四种构想,都在不同程度上具有空想社会主义的色彩,反映了当时正在出现的无产阶级的苦难遭遇以及摆脱一切剥削和压迫的朴素愿望,但对未来理想的社会主义制度还只是一种文学描述。

四、近代早期三类著名的理想国构想

近代早期的和谐社会构想,有继续以文学作品表达的,但更多的是以制度规范的形式出现。近代早期著名的有自由共和国、黄金国与“法典式”理想国三种构想。

(一)自由共和国

英国思想家温斯坦莱(G. Winstanley,1609—1652)构想了自由共和国。1652年,温斯坦莱发表了《以纲领形式叙述的自由法或恢复了的真正管理制度》(简称《自由法》)一书。《自由法》论证了土地及其果实的公有制是真正的自由共和国或共和管理制度的基础,阐明了共和管理制度的一般概念,提出了共和管理制度的公职人员的选举、监督以及如何防止他们蜕化变质的设想,对自由共和国的管理系统以及各种公职人员的职责作了详细明确的规定,对生产、分配和学校教育等制度提出了设想,并拟定了自由共和国的各种法律。

(二)黄金国

法国作家伏尔泰(Voltaire,1694—1778)的作品《老实人》中,描绘了一个理想的王国——黄金国。在这个黄金国里,上有贤明的国君,下有幸福的人民。在这里,人人过着自由平等、愉快而又富足的生活。这里的人既不认识黄金的价值,也不受黄金的奴役。国内遍地都是黄金、碧玉和宝石。这里没有剥削、奴役和压迫,更无法院和牢狱。这里没有烦琐的宗教仪式,居民只知从早到晚感谢上帝。这里的人们丰衣足食,科学文化极为发达,处处都是雄伟的建筑,家家传出悠扬悦耳的音乐,科学馆更是富丽堂皇。在这普遍幸福、科学发达的理想王国里,有皇帝却不需要法院与监狱;有上帝却废除了宗教仪式;有资本主义的科学与文化,却不受资本主义价值规律的支配与奴役。除伏尔泰外,英国作家笛福(D. Defoe,1660—1731)的作品《鲁滨逊漂流记》、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Monte squieu,1689—1755)的作品《波斯人信扎》、德国作家歌德(Goethe,l749—1832)的《浮士德》等作品,也从不同的侧面描写了理想的社会生活。

(三)“法典”式理想国

法国思想家摩莱里(Morelly,约1700—1780)构想了“法典”式理想国。在1759年出版的长诗《巴齐里阿达》中,摩莱里以文学形式详细地描绘了一个以共产主义为基础的理想国家。摩莱里在这里所描绘的,同莫尔在《乌托邦》和康帕内拉在《太阳城》里所描画的大体相同。他于1755年出版关于社会问题的政治法律专著《自然法典》,发展了《巴齐里阿达》中的思想。在这部政论专著中,摩莱里从理论上对未来理想社会进行了论证,以成文法的形式给未来的理想社会做出了具体规划。他从理性和“人的本性”要求出发,提出并论证了从私有制回到公有制的必然性,并为未来理想社会制定了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定名为《合乎自然界意图的法制蓝本》的共产主义法典草案。摩莱里给这个法典草案。未来理想社会最基本的原则是:社会上的任何东西都不得单独地或作为私有财产属于任何一个人,但每个人用来满足生活需要、用来享乐或用来进行日常劳动的物品除外;每个公民都将是有工作和依靠社会供养的公务人员;每个公民都要根据自己的力量、才能和年龄促进公益的增长。

法国思想家马布利(Mably,1709—1785)也构想了“法典”式理想国。马布利晚年发表的《论法制或法律的原则》一书,是他的社会主义代表著作。在这里,马布利不仅具体详尽地论证了他的社会主义学说的基本观点和理论依据,而且还精心制定了一部逐步实现理想国家的社会改革纲领。所以,在社会主义思想史上,马布利的《论法制或法律的原则》是继摩莱里的《自然法典》之后,第二部社会主义的理论专著。

近代早期,是空想社会主义的发展时期。上述三类构想,都在不同程度上具有空想社会主义的色彩,对资本主义私有制进行了批判,有了初步的阶级观点;对未来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制度的认识从文字描述进入理论探讨和论证阶段,并用“法典”形式作出明确规定。但它提出的是温和的社会改良主张,并且带有平均主义和禁欲主义的色彩。

五、近代中后期三大著名的理想社会构想及其相关思想

近代中期著名的的和谐社会构想,主要有实业制度、和谐制度、共产主义公社三种构想;后期也有一些其他的相关思想。

(一)实业制度构想

实业制度构想由法国的圣西门(Saint—Simon,1760—1825)提出。“实业制度”社会是由实业家和学者掌握一切权力的社会,世俗权力由实业家委员会行使,精神权力由学者组成的科学院行使。这个社会通过宗教引导人们走向最迅速改变最穷苦阶级的命运的伟大目标,人们可以得到最大限度的平等;这个社会重视工业和科学(知识),它通过科学、艺术和手工业的帮助,使劳动造福于社会。

(二)和谐制度构想

和谐制度构想由法国的傅立叶(C. Fourier,1772—1837)提出。傅立叶在1803年写的《全世界和谐》一书中指出,现存资本主义制度是不合理不公正的,将被新的“和谐制度”所代替。傅立叶笔下理想的社会单位是协作社(他称之为“法朗吉”)。协作社全社公民都集居在华丽的公社大厦里。那里有公共食堂,大家过着自由、乐群的生活。全世界可由协作社社长公推万能社长。那时,全世界将集体组织生产和消费,开展劳动竞赛,消灭城乡对立,消灭旧的劳动分工,实行妇女解放和男女平等,实现教育与生产劳动的结合,最终达到全世界的和谐与统一。

(三)共产主义公社构想

共产主义公社构想由英国的罗柏特·欧文(R. Owen,1771—1858)提出。共产主义公社中建有公寓,内设公共餐厅、公共图书馆、公共学校。那里没有失业者,没有流荡者;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婴孩出生后,即交社会抚养、教育,以后直至满60岁辞去公职安享晚年前,每个年龄段都具有不同的权利和义务。公社财产公有,按需分配劳动产品,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公社内没有阶级,没有剥削,没有城乡差别、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的差别,充满了亲爱和合作的精神。欧文还把自己在美国印第安纳州用20万元购买121.平方公里土地所作的共产主义实验称作“新和谐公社”。在“新和谐公社”里,5岁到7岁的儿童,一律无条件入学;7岁到10岁的儿童,除学习外,还要参加公社各种有益活动和必要劳动;12岁以上的青少年,必须在学习知识的同时,在工厂、作坊等学习一定的手工技能;20岁到25岁的青年人,是公社建设的主力;25岁到30岁的人,每天只需参加两个小时的生产劳动,其余时间则从事公社的保卫工作和参与产品的分配工作,也有一部分人从事科学研究和艺术工作等脑力劳动;30岁到40岁的人负责管理、组织和领导各个部门的生产工作;40岁到60岁的人,则主持对外交往、接待宾客或是产品交换等;60岁以上的老人组成老人集体,负责捍卫宪法。这样,“新和谐公社”所有成员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和谐”相处。“新和谐公社”的建立,引起了全世界注意,人们从世界各地纷纷赶来,热情参加和谐公社的建设。但是,“新和谐公社”处在整个资本主义的重重包围之中,而且来参加公社的人形形色色,有着各种想法。所以,社员之间不久就产生了各种矛盾,导致四年以后实验失败。

(四)其他相关思想

必须指出,随着封建制解体和资本主义的形成与发展,除空想社会主义学说及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学说外,近代中后期在西方还出现了一些与社会和谐关系密切的理论。不少思想家把和谐视为重要的范畴。法国哲学家笛卡尔(R. Descartes,1596—1650)认为,美是一种恰到好处的和谐、协调、平衡与适中。德国哲学家莱布尼茨(G. W. Leibniz,1646—1716)认为,宇宙是一个由数学和逻辑原则所统率的谐和整体,提出了“预定和谐”的命题。德国哲学家黑格尔(F. Hegel,1770—1831)提出正题、反题、合题的三段式推理,主张在合题中正反两个命题走向统一与和谐;批判了莱布尼茨的预定和谐说,认为这种由上帝确定的和谐只不过是一种徒托空言的统一,是一种抽象的同一,他提出本质上的统一、具体的同一,以矛盾、差异、对立、斗争这些范畴深化了对和谐的认识。英国哲学家洛克(J. Locke,1632—1704)的《政府论》、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Adam Smith,1723—1790)的《国富论》、法国经济学家巴斯夏(F. Bastiat,1801—1850)的《和谐经济论》,探讨了社会经济和谐的途径。与此同时,不少思想家提出了一些与社会和谐关系密切的社会学理论。主要有英国学者霍布斯(T. Hobbes,1588—1679)的社会契约理论、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的社会整体结构理论、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的社会等级理论、法国社会学家孔德的社会秩序理论。限于篇幅,这里不展开论述。

总的来看,近代中期,是空想社会主义的鼎盛时期。此间出现的三种构想,是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学说最重要、最直接的思想来源。这些构想,对资本主义的社会制度、政治制度和道德观念进行了批判,指出私有制产生阶级和阶级剥削;设计未来理想社会主义制度时以大工厂为原型,完全抛弃了平均主义和禁欲主义。但它的历史观是唯心主义的,它反对阶级斗争,反对暴力革命,没有也不可能看到无产阶级的历史作用。空想社会主义学说最早对资本主义制度进行批判,反映了早期无产阶级的利益要求和理想愿望,因而得以成为科学社会主义的重要思想来源。但它未能揭示资本主义的本质,未能找到能够成为新社会的创造者的社会力量。

六、现代及当代西方与走向社会和谐相关的思想

步入现代及当代之后,西方社会产生了不少与走向社会和谐相关的思想。在社会学界,较有代表性的有美国社会学家帕森斯的社会整合均衡理论(结构功能论)、美国人类学家本尼迪克特(R.F. Benedict,1887—1948)的协和社会论和美籍奥地利理论生物学家贝塔朗菲(Bertalanffy,1901—1972)的社会系统论。在社会实践中,影响最大的具有代表性的思想,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改良主义思想

这里是指现代社会在西欧工人运动进程中兴起并由德国社会民主主义者主导的一种社会思潮。随着德国社会民主党在国会选举中成为第一大党,现代西方主张通过议会道路以和平手段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改良主义倾向迅速抬头。改良主义思想的基本内容是:主张用和平的、渐进的方式由资本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实现社会和谐;提倡一般民主,反对暴力革命,反对无产阶级专政。马克思主义者承认争取改善劳动者境况的斗争,而且不放过争取改良的任何机会。但马克思主义者又最坚决地反对改良主义者,反对他们直接或间接地用改良来限制工人阶级的意向和活动。

(二)社会福利主义思想

这里是指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开始兴起并由欧洲左翼政党主导的一种社会思潮。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以苏联、美国为首的两大阵营对立的冷战时期,欧洲一些国家的社会党、工党等,奉行不同于苏联式社会主义和美国式资本主义的“社会福利主义”。其基本内容是:通过实行社会的经济民主,消除阶级差别和一切社会、经济不平等现象;让平等、关心、互助精神贯穿于整个社会,实现社会的普遍和谐。简单来说,就是国家为每个人提供最低的生活保障,保证在全国范围内福利的统一性及平等的获得性。为了克服福利国家的弊端, 20世纪80年代初,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又提出了福利社会构想,主张全体公民的社会保障由政府、民间组织、家庭和个人共同承担。社会福利主义思想,表明资本主义社会正在吸纳社会主义的长处并在实践中积累了成功的经验,对西方在走向社会和谐过程中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社会福利主义思想本质上是改良主义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进一步发展。

(三)“第三条道路”思想

“第三条道路”一度被用来指代苏式社会主义与美式资本主义之间、共产党和社会党之间的理论主张或模式选择,甚至法西斯运动中的德国纳粹党党魁希特勒(A. Hitler,1889—1945)也曾打过这面旗子。当前,“第三条道路”主要是指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欧美国家左翼政党在传统资本主义和改良资本主义之间的理论主张或模式选择。其基本内容是:在国家作用问题上,平衡政府预算以约束政府干预,更多地发挥市场的作用,同时强调保持政府部门的有效性;在分配政策问题上,认为全球竞争的时代福利国家难以为继,强调鼓励市场竞争,改革福利制度,促使人们走向工作而不是依赖福利,同时也不能放弃公平原则;在其他社会问题上,强调个人责任、家庭稳定,打击犯罪,严格限制移民,加强环境保护。这一思想有利于实现左派与右派之间的政治平衡,有利于克服市场自由主义和福利国家思想带来的种种弊端,在西方走向社会和谐过程中具有重要的意义。但当前的“第三条道路”不是要在意识形态根本对立的西方和东方之间寻找平衡点,而纯粹是西方资本主义体系内部的事情;“第三条道路”不管怎么走下去,都不可能脱离资本主义的轨道。

西方现代及当代与走向社会和谐相关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缓和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矛盾,甚至促进资本主义进一步发展,有利于资本主义社会走向社会和谐,我们应该深入研究和认真借鉴。但资本主义制度自我调整和改革的范围是有限的,只要资本主义私人资本对他人劳动的剥削和占有的本质存在,资本主义社会不可能杜绝种种不和谐、不公正现象。

(2005年10月26日,刘小敏应邀为中共广东省增城市委中心组做了题为《中外和谐社会理论与和谐广东的实践》的专题讲座,本文在专题演讲稿部分内容的基础上整理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