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讼纷纭的犯罪论体系之争

第一章 聚讼纷纭的犯罪论体系之争

犯罪论之争从现象上来看是关于引进国外犯罪论还是坚持传统四要件犯罪论体系的争论,实际上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刑法学界对我国传统刑法理论学说能否适应以及如何适应社会经济形势发展需要的忧虑。因此,这是一次非常必要和有价值的讨论。在这场讨论中,不少学者从批判我国传统四要件犯罪论开始,断言传统学说在逻辑结构、思维进路以及人权保障等方面均存在难以克服的障碍,提出或改造完善或解构重构的主张。当然,也有部分学者坚持传统犯罪论体系,认为当前无须引入域外学说代之。众所周知,犯罪论作为刑法基础理论中最重要的部分,不啻于刑法理论的基石与核心,现代刑法中的诸多重大问题都与其直接或间接相关,可以说,任何一名刑法学者的研究立场以及学术观点都与其对犯罪论的认识紧密相关。因此,对犯罪论的任何一种肯定或否定的观点都将不可避免地招致他人的赞成或反对。面对这场引起广泛关注的争论,孰是孰非,我们不用急于给出定论。因为对犯罪论如何选择的结论,应当建立在对基本理论问题加以澄清并充分认识的基础之上。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对理论的优劣予以客观评析,才能在各种争论中做出取舍。(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