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4 建筑工程项目营改增主要变化
1.造价依据的调整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规定了建筑安装工程计价各项费用要素的组成,是我国工程计价办法的基础和核心。建标〔2013〕44号文件是在营业税税制基础上制定的,是适应营业税税制的,建筑企业营改增后工程计价办法必须与增值税税制相适应,须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作为工程计价“基本法”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需要调整。
2.营改增前后造价组成变化
(1)营业税税制下造价组成:
工程造价包含:人工费(含税)
材料费(含税)
施工机具费(含税)
措施费(含税)
管理费(含税)
规费
利润
应纳税额
(2)增值税税制下工程造价组成:
工程造价包含:人工费(不含税)
材料费(不含税)
施工机具费(不含税)
措施费(不含税)
管理费(不含税)
规费(不调整)
利润(不调整)
销项税额=应纳税额+进项税额
3.建筑业营改增税收调整案例说明
【例5-1】2017年8月份,甲建筑公司的M项目部与地基工程分包商计量确认含税分包款111万元,分包商按合同约定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100万元,税额为11万元,该发票已认证通过,分包款项尚未支付。
M项目部的会计核算如下: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成本 1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1%税率——建筑安装服务 110000
贷:应付账款 1110000
【例5-2】某市区的甲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8月份在项目所在地发生如下经营业务:
(1)甲公司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翔源公司畅达建筑工程,工程结算价款为11100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100万元。
(2)以清包工方式承包凯迪公司宾馆室内装修工程,工程结算价款为1030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30万元。
(3)承接乙公司亿豪建筑工程项目,工程结算价款为2060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2060万元,亿豪建筑工程项目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
(4)购进工程物资10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税额170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200万元;甲公司自建职工宿舍领用工程物资100万元(购入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已抵扣进项税额)。
(5)甲公司自购的机械设备施工中发生油费等支付585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5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85万元。
(6)甲公司将畅达建筑工程分包给丙建筑公司,支付工程结算价款222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2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2万元。
(7)甲公司购买一台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7万元。
(8)甲公司承包鸿达公司建筑工程项目,全部材料、设备、动力由鸿达公司自行采购。工程结算价款为3090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3090万元。
(9)甲公司取得华悦公司工程质量优质奖奖励222万元,发生运输费1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税额为11万元。
要求:
(1)做出上述业务的会计分录。
(2)计算甲公司2017年8月份应纳的增值税税额。
案例解析:
1.做出会计分录要想正确做出每笔业务的会计分录,就要计算出每笔业务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或进项税额转出金额等。
业务(1):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第(2)款规定,提供建筑服务,税率为11%。《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一般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销项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业务(1)销项税额=11100÷(1+11%)×11%=1100(万元)
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翔源公司 111000000
贷:工程结算 100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1000000(https://www.daowen.com)
业务(2):业务(2)是清包工方式,甲公司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办法计税。根据《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增值税征收率为3%。
业务(2)销项税额=1030÷(1+3%)×3%=30(万元)
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凯迪公司 10300000
贷:工程结算 10000000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 300000
业务(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是建筑工程老项目,甲公司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办法计税。
销项税额=2060÷(1+3%)×3%=60(万元)
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乙公司 20600000
贷:工程结算 20000000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 600000
业务(4):根据《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业务(4)进项税额为170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200万元不得抵扣税额。《实施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发生用于集体福利的购进货物的,应当将该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也就是应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 10000000
原材料 2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000
贷:银行存款 13700000
借:在建工程——职工宿舍 1170000
贷:原材料 1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70000
业务(5):进项税额为85万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机械作业 5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0000
贷:银行存款 5850000
业务(6):进项税额为22万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工程施工——畅达建筑工程 2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20000
贷:银行存款 2220000
业务(7):进项税额为17万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 1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00
贷:银行存款 1170000
业务(8):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业务(8)是甲供工程,甲公司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办法计税。
销项税额=3090÷(1+3%)×3%=90(万元)
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鸿达公司 30900000
贷:工程结算 30000000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900000
业务(9):工程质量优质奖奖金的销项税额=222÷(1+11%)×11%=22(万元);交通运输服务,税率为11%,运费的进项税额=100×11%=11(万元)。
2.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
(1)一般计税方法
销项税额=1100+22=1122(万元)
进项税额=170+85+22+17+11=305(万元)
进项税额转出=17万元
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1122-305+17=834(万元)
(2)简易计税方法
应纳增值税税额=30+60+90=180(万元)
(3)甲建筑公司2016年8月份应纳增值税税额=834+180=10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