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3  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

2.8.3 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

按税法有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减免税款”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企业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

按期计提折旧,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同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企业发生技术维护费,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例2-75】2017年4月,建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设备,支付价款1416元,同时支付当年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技术维护费370元。当月两项合计抵减当月增值税应纳税额1786元。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1)首次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

借:固定资产——税控设备 1416

贷:银行存款 1416

(2)发生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技术维护费:(https://www.daowen.com)

借:管理费用 370

贷:银行存款 370

(3)抵减当月增值税应纳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1786

贷:管理费用 370

递延收益 1416

(4)以后各月计提折旧时(按3年,残值10%举例):

借:管理费用 35.40

贷:累计折旧 3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