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征税范围及筹划

三、消费税征税范围及筹划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了五种类型的产品:第一类是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第二类是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第三类是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第四类是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第五类是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等。

如果企业希望降低税收负担,不妨从源头上考虑筹划,在投资决策的时候,避开上述消费品,而选择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流转税及所得税方面有优惠措施的产品进行投资。如高档摄像机、高档组合音响、裘皮制品、移动电话、装饰材料等。在市场前景较好的情况下,企业选择这类项目投资,可以达到规避消费税税收负担的目的。另外也要注意到,随着经济的发展,过去认为是奢侈品的商品,现在已经不是奢侈品了,而成为生活中的必需品。同时,又有一些高档消费品和新兴消费行为出现,例如2006年3月21日,国家对消费税的税目、税率进行调整。这次调整新增了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税目;取消了护肤护发品税目;并对部分税目的税率进行了调整。所以,企业在选择投资方向时,要考虑国家对消费税的改革方向及发展趋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