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营改增的发展

一、营改增的发展

按照国家规划,我国“营改增”分为三步走。第一步,在部分行业部分地区进行“营改增”试点。上海作为首个试点城市2012年1月1日已经正式启动营改增。第二步,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试点。按照7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定,这一阶段将在2013年开始。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交通运输业以及6个部分现代服务业率先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的概率最大。第三步,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营改增,即消灭营业税。按照规划,最快有望在“十二五”(2011—2015年)期间完成营改增。

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经国务院同意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明确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这是继2009年1月1日增值税转型实施,允许全国范围内的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其新购进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后,增值税扩围替代营业税,成为增值税改革另一个重要举措。自此正式拉开了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序幕。

2012年7月31日,国税总局发布了《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北京市应当于2012年9月1日完成新旧税制转换。江苏省、安徽省应当于2012年10月1日完成新旧税制转换。福建省、广东省应当于2012年11月1日完成新旧税制转换。天津市、浙江省、湖北省应当于2012年12月1日完成新旧税制转换。

2013年8月1日,国税总局发布了《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标志着营改增由试点开展到全国范围。

2013年12月12日,国税总局发布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进一步将营改增的范围扩大到铁路运输和邮政业。

鉴于国家要在“十二五”期间完成营改增,从目前来看金融业将是最晚完成的行业。财税部门现在正将营改增关注点转向金融服务业,预计2015年完成金融业的营改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