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3 劳动定额的编制方法
在取得现场测定资料后,一般采用以下计算公式编制劳动定额:

式中 N——单位产品时间定额;
N基——完成单位产品的基本工作时间;
N辅——辅助工作时间占全部定额工作时间的百分比;
N准——准备结束时间占全部定额工作时间的百分比;
N息——休息时间占全部定额工作时间的百分比;
N断——不可避免的中断时间占全部定额工作时间的百分比。
[例2-1] 根据下列现场测定资料,计算每100m2 水泥砂浆抹地面的时间定额和产量定额。
基本工作时间:1450工分/50m2;
辅助工作时间:占全部工作时间3%;
准备与结束工作时间:占全部工作时间2%;
不可避免中断时间:占全部工作时间2.5%;
休息时间:占全部工作时间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