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3
企业定额的编制原则
1.平均先进原则
企业定额应以平均先进水平为基准编制企业定额。
平均先进水平是在正常的施工条件下,经过努力可以达到或超出的平均水平。平均先进性考虑了先进企业、先进生产者达到的水平,特别是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改革施工工艺、改革操作方法、合理配备劳动组织等方面所取得的技术成果,以及综合确定的平均先进数值。
2.简明适用性原则
企业定额结构要合理,定额步距大小要适当,文字要通俗易懂,计算方法要简便,易于掌握运用,具有广泛的适用性,能在较大范围内满足各种需要。
3.独立自主编制原则
企业应自主确定定额水平,自主划分定额项目,根据需要自主确定新增定额项目,同时要注意对国家、地区及有关部门编制的定额的继承性。
4.动态管理原则
企业定额是一定时期内企业生产力水平的反映,在一段时间内是相对稳定的,但这种稳定有时效性,当其不再适应市场竞争时,就需要重新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