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2 措施项目清单
2025年10月13日
8.3.2 措施项目清单
措施项目是指有助于形成工程实体而不构成工程实体的项目。
措施项目清单包括“单价项目”和“总价项目”两类。由于措施项目清单项目除执行《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外,还要依据所在地区的措施项目细则确定,所以,措施项目的确定与计算方法具有较强的地区性,教学时应该紧密结合本地区的有关规定学习和举例。
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需考虑多种因素,除工程本身的因素外,还涉及水文、气象、环境、安全等因素。由于这些影响措施项目设置的因素较多,因此工程量计算规范不可能将施工中可能出现的措施项目一一列出。在编制措施项目清单时,因工程情况不同出现一些工程量计算规范中没有列出的措施项目,可以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对措施项目清单做必要的补充。
1.单价项目
单价项目是指可以计算工程量,列出了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工作内容的措施项目。例如,《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附录L的措施项目中,“沉井脚手架”措施项目的编码为“041101004”,项目特征包括“沉井高度”、计量单位“m2”,工程量计算规则为“按井壁中心线周长乘以井高计算”,工作内容包括“清理场地、搭设、拆除脚手架、安全网、材料场内外运输”等。
2.总价项目
总价项目是指不能计算工程量,仅列出了项目编码、项目名称,未列出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的措施项目。例如,《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附录L的措施项目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的编码为“041109001”,工作内容包括“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