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2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土石方的挖、推、铲、装、运等体积均以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填方按设计的回填体积计算。不同状态的土石方体积,按表4-2相关系数换算。
表4-2 土石方体积换算系数

(2)坑、槽底加宽应按设计文件的数据或图纸尺寸计算,设计文件未明确的按施工组织设计的数据或图纸尺寸计算,设计文件未明确也无施工组织设计的可按表4-3计算。
表4-3 管道沟槽单面工作面宽度 cm

其他基础坑槽施工单面工作面宽度可按表4-4计算。
表4-4 其他基础坑槽施工单面工作面宽度

(3)清理土堤基础按设计规定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清理厚度在30cm 内,废土运距按30m 计算。
(4)人工挖土堤台阶工程量,按挖前的堤坡斜面积计算,运土应另行计算。
(5)挖土放坡应按设计文件的数据或图纸尺寸计算,设计文件未明确的按施工组织设计的数据或图纸尺寸计算,设计文件未明确也无施工组织设计的可按表4-5计算。
表4-5 放坡系数表

(6)挖土交叉处产生的重复工程量不扣除。基础土方放坡,自基础(含垫层)底标高算起;如在同一断面内遇有数类土壤,其放坡系数可按各类土占全部深度的百分比加权计算。
(7)平整场地工程量按施工组织设计尺寸以面积计算。
(8)沟槽土石方,按设计图示沟槽长度乘以沟槽断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1)条形基础的沟槽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中心线长度计算。
2)管道的沟槽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以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不扣除下口直径或边长≤1.5m 的井池)计算。下口直径或边长>1.5m 的管道接口作业坑和沿线各种井室所需增加开挖的石方工程量,另按基坑的相应规定计算。管沟回填土应扣除300mm 以上管道、基础、垫层和各种构筑物所占的体积。
3)沟槽的断面面积,应包括工作面宽度、放坡宽度或石方允许超挖量的面积。
(9)基坑土石方,按设计图示基础(含垫层)尺寸,另加工作面宽度、土方放坡宽度或石方允许超挖量乘以开挖深度,以体积计算。
(10)一般土石方,按设计图示基础(含垫层)尺寸,另加工作面宽度、土方放坡宽度或石方允许超挖量乘以开挖深度,以体积计算。修建机械上坡、下坡便道的土方量及为保证路基边缘的压实度而设计的加宽填筑土方量并入土方工程量内。
(11)桩间挖土,设计有桩顶承台的按承台外边线乘以实际桩间挖土深度计算,无承台的按桩外边线均外扩0.6m 乘以实际桩间挖土深度计算,桩间挖土不扣除桩体积和空孔所占体积,挖土交叉处产生的重复工程量不扣除。
(12)挖淤泥流砂,以实际挖方体积计算。
(13)人工挖(含爆破后挖)冻土,按实际冻土厚度,以体积计算。机械挖冻土,冻土层厚度在300mm 以内时,不计算挖冻土费用;冻土层厚度超过300mm 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执行“机械破碎冻土”项目。破碎后冻土层挖、装运执行挖、装、运石渣相应定额项目。
(14)岩石爆破后人工清理基底与修整边坡,按岩石爆破的规定尺寸(含工作面宽度和允许超挖量)以面积计算。
(15)夯实土堤按设计面积计算。
(16)大型支撑基坑土方开挖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7)石方工程量按图纸尺寸加允许超挖量计算,开挖坡面每侧及底面允许超挖量:极软岩、软岩20cm,较软岩、较硬岩、坚硬岩15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