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2 基本原则

7.1.2 基本原则

高铁建设不可避免地会产生生态破坏,而且由于高铁的“长、高、多、杂”等特点,每个项目所处区域、建设规模、工程选址、施工方式等内容不同时,其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是不一样的。因此,开展生态环境影响预测,必须结合区域生态环境现状和项目建设内容,充分考虑区域的资源特征和生态特征,综合论证项目的合理性,分析可能对现有生态环境带来的长期、短期、有利、不利、潜在、复合影响等的程度和范围,为最终提出有针对性的环保措施服务。

实施高铁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预测,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分区域预测

高铁经过区域众多,通常会穿越不同的生态系统,也可能涉及各类敏感保护目标,因此,开展影响预测时,可以分不同的生态系统类别,如城市、森林、农田、河流、湿地等,或者按照一般区域和敏感区域划分,也可以参照行政区划分区进行预测。

2.分不同建设内容预测

高铁项目建设内容繁杂,如临时工程、永久性工程(如隧道、桥梁、路基等重点工程)。不同工程的生态环境影响不同,在预测时可以分不同建设内容分别开展预测。

3.分不同时段预测

根据高铁项目的特点,可以从选址选线期、施工期、运行期分别开展生态环境影响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