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期间

第二百七十条 审理期间

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限制。

〔司法解释及文件〕

《民诉解释》(2015年1月30日 法释〔2015〕5号)

第539条 人民法院对涉外民事案件的当事人申请再审进行审查的期间,不受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的限制。(https://www.daowen.com)


[1] 最新《民事诉讼法》于2017年6月27日修正,下文同。

[2] 最新《民事诉讼法》于2017年6月27日修正。

[3] 本条根据法释〔2008〕18号第六十八条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