龟骨卜筮思潮之滥觞

一、龟骨卜筮思潮之滥觞

以龟骨进行卜筮是上古时期长期流行的决疑方式,是一种“原始宗教信仰范畴中的前兆迷信”〔1〕。从考古资料看,龟骨卜筮风俗兴起于新石器时代晚期,盛行于商代,商代末期臻于成熟,至西周战国时日渐衰落,及至汉代,此法逐步湮灭。原因有二:一是汉代经学得立于学官,龟骨卜筮之法被以《易经》为本的占筮之法所代替;二是经过千年的流变,龟卜之法中烦琐的仪式成规渐渐被遗忘,后人无所继承。太史公司马迁就曾言“灼龟观兆,变化无穷”,龟卜之法“精微深妙,多所遗失”〔2〕。这恐怕是龟骨卜筮之法退出历史舞台的必然趋势与时势选择。

卜筮之法意在决疑,用以指导君臣如何谋断。春秋时刘康公曾言:“国之大事,在祀与戎。”〔3〕在古人的观念中,祭祀和战争是国家最重要的两件大事。在面对国之大事时,古人并不能像今人一样能够理性地对待,而是藉求于神明,通过烦琐的卜筮仪式来推测神明的意志。《周礼·春官·宗伯》中说:“凡国家大事,先筮而后卜。”〔4〕其中,“龟为卜,策为筮”〔5〕,龟是指龟甲兽骨,策是指占筮用的蓍草。即先用蓍草占筮,再用龟骨占卜,以定吉凶。卜筮的吉凶预示是整个王朝的行动指南,上至君主下到臣民都非常重视。孔子对此就讲过,“昔三代明王,皆事天地之神明,无非卜筮之用,不敢以其私亵事上帝”〔6〕。意思是说以前夏、商、周三代的圣明君王,都会虔诚地祭祀天地神明,祭祀活动无不取决于卜筮,窃不敢妄逞私意而亵渎对神明的祭祀。卜筮的重要性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