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银行的开办
外国银行进入中国,始于1845年在广州设立分行的丽如银行(Oriental Banking Corporation)。
丽如银行1845年4月,英国的丽如银行在香港设立分行,同年又在广州建立分行,1847年又在上海设立分行。紧随丽如银行之后,其他英国银行纷纷进入中国。1851年汇隆银行在广州设立,1854年呵加刺银行在上海设立,同年有利银行在上海设立,1857年麦加利银行在上海设立。至19世纪60年代,在中国设立了十七家外国银行,其中英国银行为十三家,占76%。当这些外国银行在上海站稳脚跟后,又将触角伸入汉口、九江等地,至1880年,其分支机构有十九家,1890年时增至三十家。由于当时洋货的进口和中国土特产的出口资金周转全依赖洋行,所以早期在中国开设的外国银行尚处于幼年时代,其金融活动范围十分有限,主要业务是为外商办理汇兑。即使在为外商提供的汇兑服务上,其影响和作用也远不及洋行,至于同中国的金融业钱庄和票号,根本不通信息,处于彼此不相往来的状态。最重要的是当时的外国银行对存款并不重视,不招揽活期存款,对客户每日结余的存款,不仅不付利息,反而要抽取手续费。像丽如银行在1850年规定,活期存款,每半年结算一次,半年中存款额在两千元以下者,抽手续费五元,超过两万五千元者,手续费另行规定。这在今天看来不免是怪事一桩,但一百四五十年前确实如此。
19世纪60年代,才开始出现外国银行通过票据贴现对中国商人进行资金的融通。60年代后期,情况则有了较大改变,在华的外国银行都变为主动吸收存款,因为在多年的金融实践中外国银行的经营者终于领悟到存款增加对银行的生存发展至关重要。各外国银行为吸收存款,各显神通,其中1865年开张的汇丰银行业绩最佳,可谓后来居上。
汇丰银行是1864年初由大英轮船公司监事苏石兰发起,同年8月成立临时委员会,其成员都是些最早在广州建立商行的代表。1865年3月3日,汇丰银行总行在香港正式开业,同年4月3日便在上海开设分行。汇丰银行的成立,实际上是将当时所有列名参加发起的各洋行的金融业务集合成一个专业性金融机构,所以其实力非同一般。汇丰银行在开张当年即吸收存款三百三十余万元,1867年为五百万元,60年代末曾为六百万元,70年代初突破一千万元,1874年达一千七百余万元,70年代末则突破二千万元。汇丰银行的存款来自多方面,外资企业周转过程中的间歇资金是其中重要来源,同时英国政府委任汇丰银行经管支付给英国政府雇佣人员的“财政金库”,每月大约有七万五千英镑的待付款,数额不小。另外,中国海关总税务司的账户也归汇丰银行掌握,后来根据不平等条约,中国的“关余”,即海关税收抵付外债后的余额,也归汇丰银行保管。汇丰银行在吸收存款时能为存户保密,因此使很多政府官僚、地主、富豪宁愿少取利息,也愿意将钱存入该行。在存款急剧增加的情况下,汇丰银行也不放过小额存款,它曾开办一元起存的小额储蓄,并在报纸上大登广告,因此在中小储户中有着不小的影响。
汉口汇丰银行
近代中国早期开办的外国银行,几乎清一色的全是英国人开的银行,紧接着英国人的是法国人和德国人。法国人在19世纪60年代初首先在香港和上海开设了法兰西银行分行,此后德国政府于1872年在上海开设了德意志银行分行。然法国和德国银行的实力和活动范围均不能同英国银行匹敌,所以德意志银行仅经营了三年,就因投机失败而倒闭。法兰西银行上海分行也于1889年因竞争不过英国银行而歇业。由此,在19世纪后半世纪,在中国的外国银行,几乎为英国独家垄断。从19世纪末开始,这种状况有所改变,至20世纪初近二十年时间里,先后有十一家外国银行在中国设立了七十四个分支机构。最先打破英国垄断的是德国的德华银行。1889年由德国十三家银行联合投资,筹集资金五百万两银子,组建成德华银行总行在上海开设。1899年法国银行在上海法租界外滩设立法兰西银行,1901年的德华银行后又改名为东方汇理银行。对此美国也不甘落后,美国的花旗银行于1902年在上海设立分行,此后又相继在广州、汉口、北京、天津、哈尔滨等地建立分行,为美国金融界进入中国建立了基础。与此同时,比利时的华比银行、荷兰的荷兰银行,也分别于1902年和1903年进入中国,而早在1896年,俄国的华俄道胜银行已经在中国落户多年。日本在明治维新后,经济发展迅速,为此一直觊觎中国庞大的市场,甲午战争后,1893年5月,日本的横滨正金银行首先在上海落户,此后日本的台湾银行、朝鲜银行也分别于1899年和1911年进入上海,1916年日本住友银行进入上海,1917年三井银行在上海和大连等地开设支店。
在1897年前,由于中国还没有本国的银行,因此在华外国银行垄断了中国金融市场,除了吸收存款,向钱庄进行拆款外,其主要金融活动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第一,垄断国际汇兑。国际汇兑是银行的一项重要业务,由于当时中国没有经营国际汇兑的新式银行,所以国际汇兑全为外国银行所把持。在各外国银行经营的国际汇兑中,英国汇丰银行占据龙头地位。如前所述,汇丰银行是由英国在华的一些洋行共同投资组成,因此汇丰银行的成立,意味着原来由各洋行各自为政地兼营国际汇兑的时代已经结束。汇丰银行在上海开张后,首先在经营国际汇兑业务上同其他英国银行展开了激烈的竞争。1866年世界性金融恐慌曾波及上海,不少在上海的外国银行因此倒闭,幸存的丽如、有利、麦加利和法兰西四家银行为此小心谨慎,达成协议,改过去习惯使用的六个月期汇票为四个月,以减少银行承担的风险。汇丰银行却反其道而行之,其他银行不收购六个月期汇票,它却以低价大量购进,由此赚了不少汇水差额,并因此赢得众商行的好评,大大提高了它的声誉。不久,汇丰银行后来居上,其外汇业务超过老资格的麦加利银行,取得挂牌资格。从此汇丰银行凭借雄厚的资金实力,始终操纵着中国的国际汇兑。
第二,发行钞票。早在1865年和1867年,汇丰银行已分别在香港和上海发行钞票,然在70年代以前,汇丰银行的钞票在市场上还不是通行无阻。70年代之后,随着其吸收存款的增加,其钞票才日益在中国市场上广为流通。到1894年,汇丰银行在中国发行的钞票已接近一千万元。其他外国银行也纷纷在中国境内发行纸币。
第三,向清政府提供高利贷款。外国银行为了谋取高额利润,将经营重点放在对中国政府的高利贷款上。清代晚期,处于内外交困境地的清政府为维持摇摇欲坠的统治,以各种方式募集资金,这就给外国银行向清政府提供高利贷款创造了机会。在19世纪70年代前,外国银行对清政府的贷款一般数额较小,期限也较短,70年代后则完全相反。如1874年,汇丰银行单独给清政府台湾海防大臣沈葆桢提供“福建台防借款”二百万两,期限十年,年息八厘,几个月后,丽如银行贷给清政府二百万两,年息十厘半。从1873年至1890年,清政府共借外债二十六笔,总金额为四千多万两,仅汇丰银行一家就贷了十七笔,占借款总额的70%多。外国银行就是通过这一笔又一笔给清政府的高利贷款,获取了可观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