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紊乱的货币制度

一 清末民初紊乱的货币制度

鸦片战争以前,清朝流通的主要货币是银两和制钱,那时候国内白银铸币还没有出现。市场上流通的银两品种复杂,一般有元宝、中锭、小锭、碎银等。元宝每个重五十两,因形似马蹄,又称马蹄银,多用于巨额支付。中锭重约十两,多为锤状,又叫小元宝。小锭状如馒头,重一二、三五两不等。碎银即是散碎的零星银子,重量均在一两以下。由于清政府对于宝银的铸造一直采取放任自由政策,所以各地铸造的宝银、纯银的含量都不一样,如上海通用的是二七宝银,天津通用的是二八宝银,汉口通用的是二四宝银。而在实际生活中,人们为方便购买日常生活用品,更多的是先到钱铺或商店将银锭兑换成铜钱。鸦片战争之后,随着对外贸易的开展,外国银元开始大量流入中国,至清朝道光年间,外国银元已流通到中国内地。据记载,当时在中国市场上流通的外国银元有几十种之多。在这众多的外国银元中,最初盛行的为西班牙银元,又称为本洋。1854年后,墨西哥鹰洋开始进入中国,最初在广州流通。这种银元系墨西哥独立后于1832年开始铸造,银元一面的图案是墨西哥国徽,一只鹰嘴里咬着一条蛇站在仙人掌上,所以被称为鹰洋。墨西哥鹰洋因其银质纯正,成色不变,为人们所乐意使用,故后来居上,其声誉超过本洋,成为中国市场上流通的标准货币,外国银行在上海发行纸币,也都以鹰洋作为供兑换的准备金。

在实体银两、银币流通的同时,在商业活动中又产生了一种只作为计算单位的虚银两,其中被商界广泛采用的一个虚银两单位是上海九八规元。原来在19世纪40年代上海开埠前,黄浦江畔十六铺一带南北货的交易已十分兴旺,特别是北方城市牛庄同上海的大豆交易数额巨大,为便于结算,贸易双方都以九八规元作为统一的银两计算单位。所谓九八规元,当时有约定俗成之算法,即流通的银元宝本身的重量,加上所确定的申水,除以98%,所得之数,即为标准银两数,而这流通的银元宝,成色至少要在0.984 949 以上。此后这种计算方法转展相传,九八规元便成为上海各商店、钱庄乃至外商银行普遍采用的一种货币结算单位。除了上海的九八规元,还有汉口的洋例银、天津的行化银、征收关税的海关两等虚银两。

当外国银元大量流入时,民间即有人进行仿铸,一些地方官府也曾一度铸造银币。龙洋正面如鸦片战争前任江苏巡抚的林则徐曾自行铸造过“银饼”,道光十八年福建当局曾发行过银币,光绪八年吉林机器官局也曾试铸银币。直至光绪十五年,经朝廷批准铸造的银币才正式问世,这便是两广总督张之洞在广东铸造的银元。当时张之洞见市面上多流通外国银元,没有中国自己铸造的银币,遂以裕国用、保权利为由,于1887年奏准设立广东造币厂,自铸银元以谋抵制。这种银元正面是“光绪元宝”四字,背面是蟠龙纹,通称龙洋。龙洋每枚重库平银七钱三分,比当时盛行的鹰洋还重一分,目的就是想以此抵制鹰洋,可见张之洞的一番苦心。然而没想到结果却适得其反,龙洋因分量过重,根据“劣币驱逐良币”的规律,反而不敌鹰洋。

继广东、湖北等省开始自铸银元后,光绪二十二年天津的北洋机器局也试铸银元,此年南京也开始铸龙洋。光绪二十四年(1898)四川省成都造币厂铸造四川卢比银币,正面用光绪皇帝半身像,成为中国货币史上最早出现的人像币。其他各省亦纷纷自行设局购机仿铸银币,各局皆不受中央政府管辖,龙洋的品质也因此十分庞杂。当时各省铸造的银元,形式、分量参差不齐,市价也高低不一,往往此省所铸银元不能行于彼省。当时各省督抚都把铸币看作是一大财源,故拼命铸造,以致铸币过剩。1899年清政府以各省设局太多,所铸银元成色分量相差很大,不便民用,指定各省需用银元概由广东、湖北两省铸造,并令所有铸造余利,悉数归公,如此总算煞住了各省设局自铸之风。

清政府之所以竭力推行统一铸币,同时也缘于光绪以来国际银价下跌引起的政府在国际支付时出现的巨额亏损。当时因国际银价不断跌落,各项按外币单位所订的债款,其逐年偿付的本息银数量,都比原订借年份按外汇折算应偿付的银数为多,1896年至1915年的二十年间,因国际银价下跌而多付出的本息银数即达库平银12 423 948两,超过当时清政府由这些借款所实收银5 706 290.17两的1.17倍,这促使清政府下决心统一铸造银币。

1910年清政府颁布《币制则例》,规定以元(七钱二分银)为单位,定银元为国币,铸币权统归中央,停止各省自由铸造银元,并决定于1911年5月由宁、鄂两造币厂开始铸造新式“大清银币”,定于10月发行。这年10月,正值辛亥革命爆发,所有铸好的新银币均被提充军饷,流向市场,成为一种通用银元。

辛亥革命以后,由于时局动荡,北洋政府无力节制全国,从而使原先无序的币制更加混乱。“袁大头”正面当时市面上流通的银元达十数种之多,有鹰洋、银枪、本洋等外国银元,也有广东、湖北、浙江、安徽各省铸造的龙洋,还有四川币、吉林币、东三省币、奉天币、造币厂币、北洋币、大清币等,可谓五花八门。1914年2月北洋政府颁布《国币条例》,决定收回旧币,于同年12月和次年2月先后由天津造币总厂和江南造币厂开始铸新币,币面为袁世凯头像,通称“袁头币”,俗称“袁大头”,成色为纯银89%,每枚重库平银七钱二分。这种新币因花样崭新,重量成色都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故发行后很快在全国流通,逐渐在货币市场占据主导地位。

银币铸造虽然统一了,而辅币的紊乱状况却没有丝毫改变。原来清末各省竞相铸造的银角、毫洋等辅币种类甚多,且非十进制,分量、成色、式样都极其混乱。天津造币总厂于1916年曾按照《国币条例》铸造十进制的银辅币,开始流通时商民尚称便利,后因造币厂为直系军阀控制,贪图铸利,以供军费,超量滥制,贬价发行,以致在市场上发生贴水,十进制随后破坏,终于失去信用而不得不停铸。此后又于1917年试铸一分和五厘两种铜辅币,亦因推销不易而停铸。而各省地方军阀仍擅自滥铸银角毫洋及铜钱,并未因总厂新银辅币的发行而减铸或停铸。由此,当时市场上辅币之乱,币质之劣,成色之杂,较清朝末年有过之而无不及。

同样,纸币发行的紊乱也成为民国初年北洋政府时期币制状况的一大特点。1915年北洋政府明令交通银行与中国银行享有特许发行兑换权,但实际上只要经过北洋政府财政部呈请大总统特别批准,其他银行也能享有特许发行权。结果除中国、交通两银行外,因与当权人物有特殊关系等原因而享有发行权的银行达三十余家,加上在中国的外国银行所发行的纸币,市场上纸币品种之多,为世界所罕见。到北洋政府崩溃前夕,财政部也变相发行钞票,什么定期兑换券,短期有利兑换券,有利流通券,特别流通券等,可谓应有尽有。20年代初北洋政府财政部虽曾根据银行公会的呈请,拟订公库兑换券发行条例等,企图对当时由多数银行发行纸币的紊乱情况加以整顿,但实际上政令不出都门,仅为一纸空文而已。

与政府无力统一币制相对照的是,金融界的一些民间组织为使金融行业的发展有一个良好的货币流通环境,不断为币制混乱状况的改善作出努力。1915年,上海钱业公会与中国、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协议取消龙洋行市,1919年五四运动后,上海钱业公会又于该年6月发出通告,宣布取消鹰洋行市,决定“自今日为始,无论英(鹰)洋龙洋,及各新币,一律并用,无分轩轾”,此决议得到上海银行业同业公会各会员银行的一致赞成。鹰洋行市的取消和新铸银币同鹰洋龙洋等值流通使用,为银币市场的最终统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