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区的银行信贷及同敌伪的货币斗争

三 解放区的银行信贷及同敌伪的货币斗争

抗日战争期间,各解放区普遍设立的银行,发行的地方货币至少在五百种以上,这对扶植人民生产、发展经济、繁荣市场、支援对敌斗争,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各解放区地处农村环境,主要生产者是农民,因此帮助农民开展农业生产成为货币投放的重点。在华中解放区,各地银行在货币发行的头一年,差不多都有50%的发行额用于农业贷款。据对华北、华中解放区的苏中、苏北、皖中、淮北、太岳、太行、冀鲁豫、晋察冀等十四个地区的不完全统计,仅1944年发放的农业贷款,就超过二亿二千万元。银行发放的农贷,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逐年增加,如陕甘宁边区由银行和建设厅发放的农业贷款,1942年是三百六十一万元,1942年增加到二千七百八十万元,1944年为一亿元,1945年更增加到五亿九千九百万元。在晋察冀鲁豫边区,1942年发放农业贷款为一千六百五十七万元,1943年发放九千五百七十万元,增加近五倍。这些贷款对于农民购买耕牛、农具、肥料、种子等可谓及时雨,如1942年陕甘宁边区银行在延安、甘泉、鄜县、安塞、子长、固临、志丹等七县对八千零二十五户农民发放了一百五十八万元用于购买耕牛和农具的贷款,加上农民自己集合的资金一百零三余万元,共购买耕牛二千六百七十二头,农具四千九百八十件,增开荒地十万余亩,由此约能增产粮食二万六千余担。另外在延长、延川、固临三县发放植棉青苗贷款一百五十三万元,扩大植棉面积五万一千余亩,约可增产棉花八十七万斤。

银行贷款对促进解放区的工业发展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在陕甘宁边区,1941年边区银行延安总行和绥德、三边、陇东分行对纺织业放款一百万元,使边区织布工业由1940年10%的自给到1941年达到60%以上。同时,解放区银行还为促进商业发展积极给予贷款。在晋冀鲁豫边区,抗战期间发放的商业贷款共计达六亿一千九百十一万元,占贷款总额的30.8%,这对扶助商号通过贸易换回解放区缺乏的物资,繁荣区内市场起了重要作用。

抗战期间各解放区银行的贷款因主要对象是贫农、中农,所以一直实行较低的利率政策。在华中解放区,银行贷款,不论公私企业、合作社或个体农民,最高利率一般都不超过年息一分五厘,最低仅年息五厘。在晋察冀解放区,1939年至1945年历年生产贷款利率为四厘至八厘,这对提高群众的生产积极性,打击农村高利贷活动,帮助群众提高生产能力,增加生产起了重要作用。

抗战时期全国在地域上存在着敌占区、国统区和解放区,这三种不同的区域之间存在着尖锐复杂的军事、政治和经济上的斗争。经济斗争的一个焦点为货币上的角斗,即解放区的抗币(或边币)同国统区的法币、敌占区的伪币之间的三角斗争。为了巩固独立自主的解放区银行货币发行体系,稳定解放区的物价,保障解放区的生产发展,各解放区银行在坚持建立本币市场和反假票方面展开了一系列斗争。

1941年皖南事变发生至太平洋战争爆发前,在各解放区主要开展了驱逐市场上流通的各种土杂币的斗争。抗战初期在晋察冀边区曾流通大量平津杂钞,1938年伪华北政务委员会宣布平津银行钞票限期禁用,边区政府即提前限期禁用平津杂钞,并责成银行进行兑换,从而使边区在短时期内肃清了平津杂钞。而对于伪联币、伪中储券(汪伪中央储备银行发行的货币),除明令禁止流通和使用外,还采取经济手段进行排斥和打击,如将流入边区的伪币加以封存、冻结、集中,不许在解放区流通,但准许人民携带出口,到敌占区去购买物资。太平洋战争爆发后,由于英美封存资金,日寇无法通过吸收法币的办法来集取外汇,便将目光投向解放区,以大量法币向解放区换取物资。同时,国统区的通货膨胀使法币购买力成百倍下降,国民党政府也用法币在解放区抢购物资,企图转嫁由通货膨胀所带来的损失,仅1941与1942年,在山东解放区,每年流入的法币有几千万到几亿元,使大量物资外流,在某种程度上,这比几次“大扫荡”所造成的损失还要大。在这种情况下,解放区采取排挤法币的措施,牢固地建立本币独占市场。在山东解放区,1943年把几亿法币排挤出去,1945年又把几十亿法币排挤出去,换回同等价值的敌区物资。到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各解放区基本上都肃清了法币和伪币,统一了本币市场。

由于解放区对伪币采取坚决排斥的政策,敌人采取大量制造假票输入的手法,以扰乱解放区的金融市场,掠夺解放区的物资,破坏本币的信誉。在晋冀鲁豫边区,日寇就曾伪造大量边币和法币,企图侵占边币市场,骗取边区物资。1940年底,冀南分区出现大量五元冀南币的假票,1941年假票更多出现在平汉路以西的广大地区。1942年秋后,大量假票在解放区市场上出现。在冀南分区的大名县以南,假票一度竟占市场流通货币的70%以上。抗战胜利后,国民党政府也在平津大肆制造伪钞输送到解放区,以套取解放区的物资,仅冀中地区,自日本投降到1946年3月,各地查获假票28.4万元。针对这种情况,解放区采取了以下几种办法。一是通过发布告,建立“假票识别所”,帮助群众识别假票。如1940年8月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在发布《为严防假法币、本币流行》的通令后面附上真假法、本币鉴别表,详细列举了假币与真币在纸张、花纹、字迹、号码、图章、颜色等方面的不同,以方便群众鉴别。同时在各县区内部设立边币对照所,对照所的工作人员不断在每个集市上巡逻,教育群众辨别真假法币和边币。二是利用技术上的特点防止假冒,如盐阜银行采用自造的特别土纸作为印刷纸币的原料,并在印好的钞票上用手工盖印号码,这使敌人伪造需花费很多时间,又因土纸钞票不耐用,旧票一破老百姓自动要求兑换新的,所以半年后旧票自动流回,银行又将一种换了颜色或版面的新票换出去,待敌人将伪造的假票偷运入解放区时已过了半年时间,颜色版面还是老样子,人们一看就能识别是伪造的假票。又如江淮银行的纸币采用凹版印刷,为近代中国不多的印刷技术,难以仿制。淮海银行采用木刻套版,技艺精细,对防止伪造具有很大作用。三是动员群众,开展反假票的群众性斗争。一方面对干部群众进行识别假票的训练,另一方面组织群众查缉假票,并制订反假票奖惩办法,奖励查缉假票的有功人员,对于印制和推行假票犯则给予严惩。

经过这一系列的斗争,解放区各银行发行的货币终于独占了市场,为解放区金融业务的正常开展和解放区经济的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